中新社哈爾濱5月19日電 (王琳)19日是中國旅遊日,自2013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實施至今已半年有餘。記者從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及哈爾濱旅遊市場了解到,新旅遊法實施後出境遊團費漲幅為20%到40%,出境遊客素質有所提升。
國家統計局哈爾濱調查隊調查結果顯示,《旅遊法》對旅行社經營産生一定影響,旅遊行業發生新的轉變。超六成旅行社認為出遊人數及成團數量下降,超八成旅行社認為團費價格上漲。在問及“貴企業在《旅遊法》出臺前後,團費價格有何變化”時,表示價格持平的佔16.7%,上漲的佔83.3%。其中境內遊團費漲幅在10%以下的佔20%,10%-20%的佔80%,出境遊團費漲幅在20%以下的佔20%,20%-40%的佔80%。
哈爾濱康華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前臺經理常迪分析説:“相對於境內遊,出境旅遊團費上漲幅度較大。此外新旅遊法對旅遊中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明確禁止,出境遊客素質有所提升,如在公共場所喧嘩、吸煙、亂寫亂畫等不文明行為有了明顯改善。不過對於境外民眾來講,我們的旅遊文明還有待提高,最主要體現在過馬路不遵守紅綠燈、買東西插隊和特定餐廳用餐後不收拾餐臺等。”
常迪説:“出境旅遊時,領隊和遊客代表的是中國人的形象,值得我們注意和提高。習慣不是出臺個文明準則或是領隊提醒就能改善的,這需要幾代人的努力。領隊在境外的文明程度還是很高的,從事導遊工作幾年以上才有資格考取境外領隊證,在領隊抵達境外前也會事先了解當地習俗禮儀,以便引導遊客。”
新旅遊法實施半年以來,哈爾濱市旅行社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所有調查企業均刪除了“自費項目”、“定點購物”等相關內容,遊覽品質得到保障。超六成企業從轉變經營方式入手,積極由“零負團費”經營模式向“成本+利潤”的正常經營模式轉變。全部企業增加了創新旅遊産品,更加重視自助預訂、自由行等産品。(完)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