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梁璠) 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日前聯合下發文件,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府補助水準。從2014年起,全省新農合籌資水準提高到每人平均430元,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每人80元。
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衛生廳聯合下發的通知指出,2014年起,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準從2013年的每人平均365元提高到每人平均430元,其中政府補助從2013年的每人平均300元提高到每人平均350元,個人繳費標準從2013年的65元提高到每人80元。新農合地方負擔的提標部分,繼續按照分類補助、分級負擔的辦法,由省、市、縣財政分擔。全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從2013年的每人平均不低於300元,提高到每人平均不低於350元,個人繳費標準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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