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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13年兩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論研究課題指南

2013-07-11 12:4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為推動兩岸婚姻家庭研究,增進兩岸婚姻家庭福祉,促進兩岸婚姻家庭服務,現發佈民政部2013年兩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論研究課題指南。

    一、自選課題方向

    (一)兩岸婚姻的歷史、現狀、發展趨勢及影響研究。

    ——兩岸婚姻的歷史、現狀及發展趨勢研究

    ——兩岸婚姻對臺灣社會的影響

    ——兩岸婚姻對兩岸交往融合的影響

    (二)兩岸婚姻家庭服務研究。

    ——兩岸婚姻家庭基本狀況與利益訴求研究

    ——兩岸婚姻家庭服務發展戰略研究

    ——兩岸婚姻家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

    ——服務兩岸婚姻家庭的民間團體研究

    (三)權益保障研究。

    ——離婚訴訟中大陸女性配偶權益保護研究

    ——涉臺婚姻配偶身份利益保障研究
  
    ——在臺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待遇比較研究

    ——大陸與臺灣兩岸婚姻家庭制度銜接研究(從戶籍、出入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角度)

    二、委託研究課題

    (一)大陸兩岸婚姻家庭相關政策及制度研究。

    此課題可從結婚、離婚、生育、戶籍、出入境、公證等角度進行論證。

    (二)臺灣兩岸婚姻家庭權益相關制度規定及評估。

    此課題可從結婚、面談、居留、身份獲得、財産繼承、就業、學歷採認等角度進行論證。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增進兩岸婚姻家庭福祉為目標,以解決兩岸婚姻家庭群體合理訴求為著眼點,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為解決兩岸婚姻家庭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新思路、新理論、新對策。

    1.自選課題可由研究者在選題方向內擬定題目。委託課題申報者須按要求填寫《委託課題申請表》(附件1),經評審後方可立項。委託課題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8月31日。委託課題按照《委託課題申報説明》(附件2)的要求進行申報。

    2.研究成果要求觀點明確,內容翔實,文風嚴謹,行文規範。

    3.研究成果要求未公開發表,突出原創性、創新性、實用性。已發表和已獲獎論文、其他課題成果不得參加結題。文字責任由課題或論文作者承擔。

    4.來稿務必註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二)成果形式。

    研究課題的最終成果為書面研究報告,要求如下:

    1.自選課題報告不少於1萬字。

    2.委託課題報告不少於3萬字。一般應為總報告形式,若有專題調研分報告、重大問題研究分報告、相關研究資料等分報告,原則上每篇不超過5千字。

    3.課題報告有關版權、版式、註釋及學術規範等要求參見《課題報告寫作要求》(附件3)。

    四、研究成果提交與評審

    自選課題、委託課題承擔者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課題的研究,于2014年4月30日前,以書面(3份)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將研究最終成果發送至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信封上請註明“兩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論研究課題”字樣。通過評審並結題的課題報告的著作權屬於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沒有通過評審的課題報告不予結題。

    自選課題成果,由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選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論文若干篇,頒發獲獎證書。委託課題給予資助,研究成果由評審委員會評審驗收,通過評審後頒發結題證書。

    五、優秀研究成果的公佈與出版

    優秀研究成果的目錄、作者、所在單位將在民政部網站和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網公佈,部分優秀研究成果將在適當時候結集正式出版。

    六、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

    郵遞區號:100721

    聯 係 人:郝紅梅

    聯繫電話:010-65239426

    手 機:15001133978

    傳 真:010-65239461

    電子郵箱:haohongmeimca@163.com 

民政部辦公廳
2013年7月8日

[責任編輯: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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