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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發佈港澳臺居民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公告

2014-06-09 08:31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司法部今天發佈港澳臺居民報名參加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確,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網上報名方式,港澳臺居民報名時,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選擇報名地點、證件類別,填寫身份證件號碼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按照要求及流程填報本人資訊;逾期不予補報。

  公告顯示,選擇在大陸考區報名考試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後,應按照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中的規定辦理有關事項;選擇在香港、澳門考區報名考試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後,應按照香港、澳門考區考試承辦機構的規定辦理有關事項。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國外的臺灣居民網上報名時,可以選擇在福建省廈門市或廣東省深圳市報名考試。不能自行完成網上報名、交費、遞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認證等事項人員,可以聯繫廈門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協助辦理,還可以通過受委託的臺灣島內社團法人機構協助辦理。

  公告指出,符合報名條件的港澳永久性居民須填報: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資訊;非永久性居民須填報:港澳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相關資訊。同時填報經內地認可的公證人對同一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複印件作出的公證文本相關資訊。

  公告指出,臺灣居民網上報名時須填報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相關資訊。沒有辦理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在報名期限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進行核驗。提交複印件的,須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

  公告還提醒,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的學歷學位證書在大陸辦理認證需要20個工作日。辦理方法可以查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認證系統網站。記者周斌

  

  

  

[責任編輯: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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