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則關於“西安城墻被掏建辦公樓”的報道引發廣泛關注。報道稱“自去年8月份開始,西安古城墻南側墻體夯土內被掏出一個可以容納百餘人同時辦公的四層空間,古城墻被破壞嚴重。”事情真相是否如報道所説?是否違反文物法規?2月10日,“求證”欄目記者進行了調查走訪。
去年8月始城墻被掏建辦公樓?
上世紀90年代就已作為辦公場所使用,去年8月裝修後繼續使用
10日中午,記者來到媒體所報道的西安城墻朝陽門。在朝陽門南側的門洞裏,能看到有兩個大門開在墻體上,經證實,這裡確實是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的辦公所在地。從外觀來看,讓人有城墻被“掏空”的感覺。
管委會工作人員顏可帶領記者對這個城墻內的“辦公樓”進行了參觀。與之前媒體報道的情況相符,記者在“辦公樓”的一樓看到,偌大的大廳佔據了大部分的可用面積,退休管理辦公室等幾個小辦公室分列其中。在整層建築中記者沒有發現安裝電梯。在二樓餐廳,幾十張餐桌排列整齊。三樓則是整個“辦公樓”的核心區域,兩條幾十米長的通道貫穿了整層樓,通道兩側分佈著幾個獨立辦公室和開放式辦公區域。順著樓梯穿過一個鐵門,可直達城墻頂部。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記者最後來到了之前媒體報道的“地下排練場”,數十平方米大小的場地非常空曠,其中一側的墻壁上有著舞蹈室常見的大鏡子。“城墻景區經常會有一些接待任務,我們需要排練節目,這個地下室平時只給演員們排練使用。”顏可説。
另外,報道中所説的自去年8月份開始,城墻被掏建辦公樓,是否屬實呢?據了解,在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以城墻內部空間做辦公室之前,1993年,由西安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西安環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實施西安城墻朝陽門連接段工程。按照工程既定方案,該工程完工後,內部空間南北分別作為市建委招投標辦公室及市供電局變電站使用。2010年,根據市政府安排,西安市建委招投標辦公室遷離。2013年11月,朝陽門連接段南部內部空間由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正式接收。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城墻景區管委會對原辦公用房進行裝修,于2014年8月作為西安城墻景區管理用房繼續進行使用。
是否挖空古城墻墻體“掏建”?
上世紀50年代朝陽門處古城墻曾斷開百餘米,21年前復建時設計就是“空腹”
辦公樓和排練場的確存在,那麼是否存在挖空古城墻墻體進行“掏建”的情況呢?記者就此採訪了西安市文物局。
西安市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處處長唐龍告訴記者:“西安城墻朝陽門段連接工程,並非城墻本體,不存在掏空城墻夯土建辦公用房的事實。而且該工程在建設時,內部就作為可使用空間設計,且市建委招標辦一直使用多年,西安城墻景區管委會也是繼續作為辦公用房使用。”
其實,西安城墻600多年來歷經戰亂和自然風雨的剝蝕,致使城墻遭到了嚴重破壞,部分已面目全非,多處墻體被截斷毀壞。朝陽門位於東五路與東城墻相交地帶,新中國成立前此處無門,50年代應城市交通需要,將該處城墻斷開,豁口長達百餘米。
記者翻閱西安市文物局提供的關於古城墻的文件資料發現:為了疏通朝陽門周邊道路,西安市于1993年底,全新建設了朝陽門連接段建築,為框架鋼混結構,外立面與城墻風貌保持一致。在朝陽門連接項目設計中,為了合理利用城市公共空間,設計文件中寫道:“外貌似城墻的延續,實為空腹,為全封閉式的建築。”
是否違反文物保護法?
未涉及古城墻文物本體,屬於合理利用復建項目
西安城墻是我國迄今為止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城墻,對城墻的保護應該慎之又慎。城墻管委會雖然是在多年前設計的空間內辦公,但裝修、人為活動等是否會影響城墻的完整性,違反文物保護法規呢?
“我們沒有實施任何土方工程。”對此,顏可表示:“只是簡單裝修,沒有改變結構,根本不存在破壞文物問題。而且我們在很多地方都注意對城墻的保護。比如在餐廳,我們為了防火,用的是電磁爐,並做好了防火措施。”
“連接工程(包括預留辦公設施)當時經過了文物、規劃等建設部門的審查,履行了相關審批手續。另外,朝陽門城墻屬於連接恢復工程,未涉及城墻文物本體,未對城墻本體造成破壞,所以屬於合理利用項目。” 唐龍説。本報記者 姜 峰 方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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