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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甫帖》爭議引侵權案 故宮專家被指“罵人”

時間:2014年05月30日 09:03 來源:北京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我勒個去”算不算罵人話?價值近千萬美元的蘇軾《功甫帖》的真偽之爭引發了一場口水戰。因認為故宮書畫專家楊丹霞在微博中使用侮辱性字眼,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北京天問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季濤將其訴至法院,索賠3065元。5月26日下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去年9月,著名收藏家劉益謙在紐約蘇富比以822.9萬美元(約5037萬元人民幣)購得蘇軾的《功甫帖》。12月21日,上海博物館的三名研究員公開聯合指認《功甫帖》並非真跡,而是後人“雙鉤廓填”出的偽本,應該出於道光四年到同治年間,從而引發海內外媒體、收藏界、學者和相關機構的廣泛討論。

  討論中,身為註冊拍賣師,同時是拍賣公司董事、總經理的季濤,先後在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多篇文章,從真偽討論到對博物館專家是否應在市場上做鑒定和評估及專家在企業兼職等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今年4月,季濤發現一個ID為“Mr讓阿讓”的新浪微博賬戶從今年1月11日起,多次對季濤發表了諸如“偽公知”、“乏走狗”、“我勒個去”等言論。季濤認為,這些言論是對自己的中傷和侮辱。經過搜尋,季濤發現該非實名微博的博主指向就職于故宮博物院書畫部的書畫鑒定家楊丹霞。於是,季濤將楊丹霞告上法院,要求刪除侵權微博,公開道歉,同時索賠經濟損失3065元。

  26日下午,雙方均由代理人出庭參加訴訟。為了“我勒個去”是不是罵人的話,雙方還在庭上激辯了半天。

  被告認為,楊丹霞的言論並不構成對季濤的名譽侵權,其發表這些言論只是基於對季濤歪曲事實誤導公眾行為的義憤,主觀上並無過錯。此外,從字面上分析,楊丹霞的言論在正常的批評範圍內,不屬於法律所述的“侮辱誹謗”,季濤作為公眾人物,也應當對相關言論承受一定的容忍義務。

  當天,由於雙方爭議較大,法官放棄調解。此案將擇日再次開庭。

  專家:

  語境不同 效果不同

  除了“我勒個去”,網民還經常用“我去”、“你妹”、“尼瑪”,這些算不算罵人話?

  詞彙收藏人、作家黃集偉介紹説,“我勒個去”在網上是口頭感嘆詞,屬於縮略版的網路詈語,猶如“我靠”一詞。

  許多網上口語均脫胎于詈語。詈語指罵人的言語,此類口語帶有貶損、輕蔑。但是,用於不同的語境和對象,效果截然不同。比如用於損友、親朋之間,反而能表現出一種熟稔親昵,亦含感嘆、失望等情緒狀態。當這類口語被用於陌生人或正式的討論中時,就極易引起誤解,被對方認定為冒犯或蔑視。所以,這類語言並不適用於陌生人之間。

  律師:

  貶損詞彙不必然侵權

  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趙三平分析説,從法律層面講,並非使用帶有貶損性質的詞彙就必然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名譽侵權,還要結合當時的語境、事件的前因後果以及造成的損害後果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

  本報記者張蕾J009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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