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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翻譯者馬愛農遭侵權案勝訴 獲賠10余萬

時間:2014年01月24日 09:37 來源:北京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因新世界出版社出版了署名“馬愛儂編譯”的13種圖書,著名翻譯家,《哈利·波特》系列小説譯者馬愛農將該出版社告上法庭。前天,朝陽區人民法院宣判馬愛農勝訴。法院的判決書中指出,“馬愛儂”與“馬愛農”讀音相同,僅有“儂”與“農”一字之差,足以使讀者誤認為該十三本圖書為馬愛農翻譯。該十三本圖書顯然屬於倣冒馬愛農姓名的圖書。

  對於馬愛農的起訴,新世界出版社辯稱,他們出版的13種圖書真正譯者叫孫豆豆,是其合作的興盛樂公司編譯部負責人,馬愛儂是孫豆豆的筆名。該出版社還提供了一份孫豆豆出具的《説明》,內容為:“‘馬’是家父的屬相,‘儂’是上海話‘你’。‘離家方知父母恩’,在京數年,深感遠在家鄉的父母對我的牽掛和幼時家父對我的文學啟蒙,就取了‘馬愛儂’這個筆名,意即‘爸爸愛我’。”

  馬愛農是如今國內最知名的中青年翻譯家,先後翻譯有《綠山墻的安妮》、《綠野仙蹤》、《地海巫師》和《哈利·波特》系列圖書。

  法院認為,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涉案圖書均為外國文學名著翻譯作品,與馬愛農二十餘年翻譯工作的成果相同或類似。“馬愛儂”與“馬愛農”讀音相同,僅有“儂”與“農”一字之差,且該差別僅體現在漢字的偏旁部首上,往往使人在不經意時予以忽視,該十三本圖書顯然屬於倣冒馬愛農姓名的圖書。另外,新世界出版社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孫豆豆的筆名確為馬愛儂,未對署名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而且具有利用馬愛農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不正當地增加涉案圖書銷量,以此獲取不正當利益的主觀意圖,違反了市場競爭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對馬愛農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應當為此承擔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責任。

  法院同時宣判,新世界出版社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出版發行署名“馬愛儂編譯”的涉案圖書,賠償馬愛農經濟損失10萬元,賠償馬愛農合理費用1.5萬元。對此判決馬愛農表示基本認同,但認為賠償數額與索賠數額差距很大,她50萬元的賠償訴求並不算高,“平均到單本書,每本書侵權數額定的僅有7千多元”。考慮到這類侵權的偽作對圖書市場造成的危害,這樣的判罰力度尚不足以對侵權者構成有力的打擊和懲治。馬愛農的代理人張中輝認為,判決認定的侵權事實明確、具體,適用法律也比較到位,但判決賠償數額偏低。“我們無法獲知新世界出版社違法所得的數額,在確定經濟損失上確實存在困難,只能由法官酌定,這也反映出著作權官司普遍存在的困境。”(記者陳夢溪)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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