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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譽權立案 索賠30余萬元

時間:2014年01月22日 15:25 來源:揚子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方是民(筆名方舟子)稱,前央視節目主持人崔永元發表的微博內容侵犯其名譽權,他將崔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償精神損失費等30余萬元。21日,北京市海淀法院發佈消息稱,已經正式受理此案。

  方舟子訴稱,他是自由撰稿人,著有二十余冊科普圖書、文集,因揭發學術腐敗等現象,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團和個人,並於2010年遭到被揭發者的雇兇報復而引起廣泛關注。

  2013年9月,崔永元發表微博:“轉基因食品,你吃嗎?你可以選擇吃,我可以選擇不吃。你可以説你懂‘科學’,我有理由有權利質疑你懂的‘科學’。你可以説我白癡,我也可以説你白吃”。

  方舟子在微博回應崔永元時稱:“你當然可以選擇不吃,但是不要傳謠阻礙中國農業技術發展。我科普的是各國際權威科學機構認可的科學,你根本不懂,有何資格質疑?”

  之後雙方展開論戰。方舟子稱,崔永元許多言論沒有事實依據,並對其進行人身攻擊。方舟子還訴稱,自2013年11月15日起,崔永元發表數十條對其侮辱、誹謗的微博。其中有“我不認為這些錢都是肘子嗑普騙來的,肯定還有其他的騙法”、“以肘子為頭目的網路流氓暴力集團”、“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上哭訴安保基金不夠用了”等侮辱、誹謗性的言論。

  方舟子認為,崔永元發表的涉案微博,沒有事實依據,肆無忌憚地惡意誹謗,嚴重侵害他的名譽權。方舟子還稱,崔永元以其前央視電視節目主持人的身份發表侵權言論,誤導公眾,影響惡劣。因此他向法院提起公訴,要求判令崔永元刪除發表的侵權微博資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撫慰金30萬、律師費2萬元、公證費1415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中 新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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