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學出版社官方微博昨日對外披露,翻譯家馬愛農訴中國婦女出版社抄襲譯著《綠山牆的安妮》一案,日前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婦女社出版的《綠山牆的安妮》抄襲人文社出版的馬愛農版達97%以上,婦女社同時侵害了人文社的專有出版權。一、二審均判決被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5000元、合理費用5000元。
從去年7月25日召開“馬愛農維權新聞發布會”開始,到二審判決結束,馬愛農維權歷時近8個月。這一事件得到了媒體和業界的廣泛關注,100名國內知名翻譯家在《中華讀書報》上聯名對馬愛農進行聲援,堪稱國內翻譯界最大規模的維權聲援行動。此案一審判決僅判處被告賠償3萬元。馬愛農堅持上訴,希望最終能夠得到公正的判決,讓被告受到真正嚴厲的懲戒,有力地遏制住那只盜版、侵權的罪惡的手。“然而,我們再次失望了。”結果,二審維持原判,除去律師費用和其他費用,馬愛農實際所得賠償還不足1萬元。
維權時間長、所得賠償少,讓不少出版社和翻譯人士感到寒心。支持馬愛農維權行動的人文社認為,按有關規定,圖書作品可以按國家有關文字作品稿酬標準的2至5倍計算賠償數額。目前國家有關翻譯作品稿酬標準是每千字50到80元,明顯偏低,“婦女版《綠山牆的安妮》侵權情節如此惡劣,卻按最低標準60元計算損失,且只按2倍判罰,這樣的力度明顯太輕,沒有充分起到懲戒違法者的目的”。
人文社同時表示,將向婦女社主張權利,還計劃在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日前夕,與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合作,組織出版界和法律界專家對馬愛農維權案、畢飛宇《推拿》維權案等進行專題研討。
(記者 盧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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