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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如初相見》開播遭遇訴訟

2018年03月24日 14:37:00來源: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 徐顥哲)網文界名人“匪我思存”的一條《原創永遠都不死》長文近日登上了微博熱搜榜。此前,她所在的公司委託律師事務所向電視劇《人生若如初相見》的播出平臺發出風險提示函,然而“侵權”電視劇仍如期上線。儘管“匪我思存”的長文中有“原創”二字,但這次維權大戰的焦點並非抄襲,而是比之更隱蔽但也更嚴重的網文改編亂象:改編權過期仍開拍。

  2011年,《人生若如初相見》劇組向“匪我思存”購買了小説《迷霧圍城》的五年版權。但該劇在去年版權即將到期時才開拍,“匪我思存”向劇組提出了1200萬元的續約要求,劇組拒絕並在版權到期後繼續拍攝。“匪我思存”為此提起訴訟,法院一審判決劇組可以正常拍攝、播出,但要支付50萬元的版權費。“匪我思存”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今年3月初,二審尚未宣判,電視劇《人生若如初相見》卻在騰訊視頻播出了。

  對於這起版權糾紛,製片人大楠道出了其中的關鍵,“如果按法院一審判決進行執行,只需要賠50萬元;而如果不打官司,續約要支付1200萬元,差額懸殊,劇組頂著侵權的帽子也要拍下去。”有業內人士指出,在不改變原有版權授權交易方式(即通過購買一定期限的版權獲取原作品拍攝許可)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對版權續約條件進行細化的方式來應對。媒體人康璐瑋認為,雙方可以約定影視公司于授權期屆滿前的一個月內才取得影視拍攝許可證的,影視公司有權要求作者續約,但須支付更高金額的授權費;或者影視公司在授權期屆滿提前一個月須與原作者進行版權續約談判,未能達成續約合意的,不得在此期間內進行影視劇本備案。

  事實上,近年來諸多網路文學IP以“故事難開發”“題材難過審”等為由,讓不少IP版權持有者和拿著臨界到期版權的劇組産生了矛盾。有業內人士透露,不少IP大劇為了應對“到期前需開拍”的條款,還玩起了“假開機”,即只辦了開機儀式,但演員還在別的戲上,劇本都沒編好。編劇李宗梅直言,運作一個項目遠比想像中困難得多,“所以現在一般IP的授權許可期限是十年,因為對於小公司來説前期籌備就要花很長時間,如果公司簽了多種版權,比如遊戲、影視改編等,五年根本不夠把這些版權的價值完全開發出來。”

  其實,從小説到成形的影視作品,改編為劇本只是第一關,談演員、談製作班底、配合各種檔期,每一關都存在巨大變數。相比國內的天價版權費,影視産業比較成熟的美國常以購買IP鎖定期的方式來規避風險。片方向版權持有方支付較小比例的版權費,獲得半年到一年的IP鎖定期。如果片方在這個期間內完成IP開發,並成功與資方達成立項,則補足剩下的版權費;如果因為IP開發難度太大或其他原因,片方在合約期內開發不出來,損失的也只是小比例的版權費。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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