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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關於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意見(2011.12.15)

時間:2011-12-15 14:14   來源:台灣網

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
關於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
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意見

蘇發[2011]10號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對江蘇發展的最新要求,切實加強科技進步與創新,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和內生發展動力,又好又快推進“兩個率先”,根據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的決策部署,現就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重大意義

  (一)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是關係江蘇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當前,世界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力度明顯加大,主要發達國家和地區正在加快轉變科技和産業發展戰略,依靠科技創新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搶佔未來發展制高點已成為世界發展的大勢。“十二五”時期是江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並向基本實現現代化邁進的重要時期,胡錦濤總書記殷切希望江蘇繼往開來,堅持“兩個率先”,在新的起點上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並明確提出“六個注重”的新要求,強調要注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注重加強自主創新。江蘇人多地少、資源環境約束矛盾突出,能否立足現實、面向未來,依靠科技的力量大幅度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直接決定著經濟強省建設的成效,直接影響到“兩個率先”的進程。針對“十二五”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省委、省政府在明確提出實施科教與人才強省基礎戰略的同時,把創新驅動提升到戰略層面,並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戰略,進一步強化了創新發展的鮮明導向。各級黨委、政府務必從全球的視野、核心的地位、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重大意義,舉全省之力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使創新真正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在新一輪競爭中贏得先機、掌握主動。

  (二)把推進科技創新工程作為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建設創新型省份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全省上下堅持把科技創新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充分發揮科教資源優勢,加快推進科技進步與創新,全社會科技創新意識和全民科學素養明顯提高,科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科技支撐和引領發展的能力不斷提升,科技進步與創新正處於活躍期。在新的發展階段,全省上下要進一步明確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目標和內涵,按照系統化安排、項目化落實的要求,集中力量推進科技創新工程,有效整合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突破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科技瓶頸,構建有利於解放科技生産力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區域創新體系,大力推進創新國際化,大幅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確保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建設創新型省份的部署落到實處,實現重點突破,取得預期成效。

  二、明確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三)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建設創新型省份,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發展創新型經濟為主攻方向,以科教和人才為重要支撐,著力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産業技術創新和社會發展創新,著力培育自主智慧財産權、自主品牌和創新型企業,著力完善有利於科技進步與創新的體制機制,著力構建富有競爭力的區域創新體系和現代産業體系,大幅度提升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儘快走上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軌道。

  (四)奮鬥目標。到2015年,力爭在“十一五”基礎上實現全社會研發投入、研發人員數量、高新技術産業增加值三個“翻一番”,發明專利授權總量、創業投資規模、科技企業總數三個“翻兩番”,全社會研發投入佔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達2.5%,人力資本投資佔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達15%以上,百億元GDP專利授權數達400件,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貢獻率達60%以上,在全國率先建成創新型省份,為全面建設更高水準小康社會和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五)重點任務。圍繞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組織實施“六大計劃”,推動創新型省份建設實現重點突破。

  ——高新技術攀登計劃。針對産業發展面臨的技術瓶頸問題,實施一批重大自主創新項目,突破一批支撐産業發展的核心技術,獲取一批引領産業發展的原創性成果,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自主品牌的高端産品,努力搶佔産業科技制高點。到2015年,國際PCT專利超過1000件,主要産業領域的整體技術水準進入國際先進行列。

  ——高新技術産業“雙提升”計劃。實施一批科技創新專項,加快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推動高新技術産業集聚發展,培育一批千億元級、百億元級特色産業集群和基地,顯著提升高新技術産業結構層次,顯著提升高新技術産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到2015年,高新技術産業産值佔規模工業總産值的比重達40%以上。

  ——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計劃。深入實施自主創新“雙百工程”,整合國家、地方及社會創新資源,著力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引領産業發展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到2015年,在新興産業等重點領域培育100家以上産值超百億元的創新型領軍企業。

  ——創新型園區建設計劃。明確高新園區新的發展定位,建立科學的考核導向,引導和推動高新園區加快步入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的軌道,努力成為自主創新核心區、轉變發展方式先行區、新興産業先導區、科學發展示範區。到2015年,全省高新園區研發投入佔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達5%,每萬名從業人員擁有授權發明專利達100件以上。統籌推進各類科技創業園和科技産業園建設,使之成為創新型經濟發展高地。

  ——民生科技促進計劃。適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積極推進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實施科技社區創建行動、民生科技促進行動、節能減排科技支撐行動、民生科普進社區行動,開展科技應用示範,顯著提升科技對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支撐作用,讓人民群眾真正從科技進步與創新中得益受惠。到2015年,建成10大民生科技示範工程,突破100項重大公益性關鍵技術,推廣應用200項先進適用技術和産品。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引進計劃。圍繞重點産業和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大力培養引進科技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以及具有戰略眼光的高素質管理人才和企業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並強化人才服務體系建設,使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果。到2015年,引進100個達到國際先進水準的創新團隊、2000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重點培養1000名科技企業家、4000名中青年創新型科技人才,選派10000名教授、博士到企業和基層服務。

  三、著力推進重大技術研發和突破

  (六)加強應用基礎研究與核心技術研發。圍繞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攀登計劃,在新型光伏電池及系統、大功率海上風電機組、高性能戰略材料、大品種創新藥物、新型節能裝備、物聯網核心器件及應用系統等重點領域,推進重大産業技術研發,攻克一批重要關鍵技術,形成一批先進技術儲備,努力滿足當前和長遠發展的科技需求。緊扣産業鏈重要節點,遴選若干關聯性大、帶動作用強的重大共性技術,集中力量開展科技攻關,爭取在短時間內取得明顯進展。積極引進高端技術,通過消化吸收再創新形成自主智慧財産權,爭取在掌握優勢産業核心技術、前沿先導技術、産業化應用關鍵技術等方面取得突破。

  (七)培育未來創新發展的技術優勢。面向國際科技前沿、江蘇戰略需求與未來産業發展,在幹細胞、微納製造、系統生物、雲計算、高溫超導、數字農業等高技術領域超前部署,統籌各類科技計劃,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前瞻性技術研發項目,大力推進原始創新、整合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主動融入國家創新戰略,積極爭取國家創新資源,促進應用基礎研究、前沿高技術研究與産業關鍵技術攻關的緊密銜接,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廣泛應用前景的重大原始創新成果。

  四、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産業

  (八)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實施高新技術産業“雙提升”計劃,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加快向産業轉移和轉化。整合各類産業技術發展資金,組織實施産業科技重大專項,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軟體和服務外包、物聯網和新一代資訊技術及高端裝備製造、光電、智慧電網等新興産業發展,大力發展産業帶動性強的戰略整機或産品系統,加快重大創新産品的應用示範,建設一批支撐産業持續創新的重大科技平臺及研發與産業化基地。超前部署膜材料、清潔能源、奈米科技、超導材料、機器人等先導性新興産業,培育自主智慧財産權和帶動性強的戰略産品,形成新興産業跨越發展的創新源。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緊緊抓住研發、創意設計、商業模式創新、銷售服務等重點環節,推動高技術服務業與高端製造業融合發展,促進産業鏈向研發和服務兩端延伸。

  (九)推進高新技術産業向高端環節攀升。全面推進裝備製造、電子資訊等高新技術優勢産業向高端化、品牌化發展,著力培育整合電路、新型顯示、工程機械、數控機床、高技術船舶、軌道交通等市場佔有率高的優勢産業集群,轉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研製一批重大行業標準和重要産品技術標準,形成一批重要專利群,大力發展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高端産品,重點突破核心裝備、關鍵材料和核心器件等高附加值環節,提升産業層次和國際競爭力。運用數字化設計、綠色製造等新技術,大力提升高新技術産業的節能減排和資訊化水準。

  五、不斷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十)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計劃,瞄準世界一流水準,遴選一批具有較大規模優勢、較強創新實力、具備發展潛質的骨幹企業,採取“一企一策”方式,加快培養具有國際眼光、戰略思維的創新型企業家,支援建設具有國際水準的企業實驗室或科學家工作室,集聚國際頂尖人才和團隊,建設具有世界一流技術條件和研發水準的重大創新平臺,掌握一批産業級重大原創性技術成果,造就在國際上影響行業發展的創新型領軍企業。推動創新型領軍企業主動介入國際研發分工、設立海外研發中心、更多參與國際技術標準制定。支援創新型領軍企業進入國際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十一)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深入推進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工作,努力突破體制機制障礙,推動企業真正成為創新需求、研發投入、技術開發和成果應用的主體。加強企業研發平臺建設,支援龍頭骨幹企業建設技術研究院,支援大中型企業普遍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中心、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勵支援企業按照市場需要開展技術創新,努力實現從一般産品應用開發走向自主創新、從面向自身發展轉向引領行業發展。引導企業將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緊密結合,開展産品形態創新、商務模式創新、組織模式創新。實施自主創新技術和産品示範推廣工程,進一步調動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

  六、加快建設高水準創新型園區

  (十二)推動高新園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實施創新型園區建設計劃,引導高新園區著眼自主創新,著力集聚創新資源和高層次人才,加快研發和轉化先進科技成果,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全面提升內生發展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根據各地實際和發展基礎,按照專業化、特色化、集約化的要求,明確各園區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産業和特色産業,有針對性地加大扶持力度,引導園區做強做大主導産業,搶佔産業技術創新和發展制高點,形成各具特色、錯位發展的産業佈局。進一步推動海內外創新資源進入高新園區,重點建設好10個集知識創造、技術創新和新興産業培育為一體的創新核心區,使之成為園區轉型發展的重要引擎。支援符合條件的地區建設省級高新區,推動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區申報國家級高新區。引導高新園區與沿海和蘇北地區加強合作,通過掛鉤支援、共建分園等方式,實現空間拓展、協作共贏。

  (十三)統籌推進科技創業園和科技産業園建設。充分發揮我省科教優勢,引導相關高校整合創新資源,紮實推進大學科技園建設,加強大學科技園與高新園區的合作,充分發揮連接上游科學研究與下游科技成果轉化的橋梁紐帶作用。圍繞經濟轉型升級的需要,突出産業集聚、土地集約、特色鮮明的要求,加快規劃建設科技産業園,重點建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科技産業園,使之成為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特色産業重要基地。加快提升留學生創新園、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業園等建設水準,大力吸引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創辦高科技企業,催生一批高科技新業態,重點建設一批規模大、功能完備、海外人才高度集聚的國際創業園。

  七、切實加強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創新

  (十四)發揮科技對改善民生的促進作用。實施民生科技促進計劃,積極打造民生科技,圍繞感知健康、綠色建築、公共安全、智慧交通、防災減災、水環境綜合治理、科技強警等重點領域,著力開展先進技術攻關,顯著提升自主創新水準和整合創新能力。大力創建科技社區,圍繞智慧生活、平安生活、低碳生活,建設以“新知識普及、新技術示範、新産品應用”為主要內容的“三新”科技社區,並成為民生科技成果的展示區、先進適用技術的示範區和科技惠民的先行區。堅持科技引導、改革創新和實驗示範,建設一批主題突出、輻射帶動作用明顯的可持續發展實驗區。

  (十五)強化農業技術整合與創新示範。推動科技資源和成果向“三農”傾斜,以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實施糧食豐産、設施農業、科技富民強縣、新農村建設、農村科技服務行動,提升現代農業發展水準。大力發展生物農業,加強品種創新,開展優質高産多抗農業新品種聯合攻關,重點育成一批主要農作物、蔬菜園藝及畜禽水産等新品種,建立稻麥生産良種化、機械化、精確化、可持續技術體系。加強農産品生産、食品全程品質安全控制、食品安全品質檢測等技術整合示範,形成從“田頭”到“餐桌”雙向全程品質安全技術體系。開展秸稈等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污水及垃圾處理、化肥農藥減量使用等技術整合示範,建立新農村建設科技示範新模式。深入開展“送科技下鄉、促農民增收”活動,加快全省農村科技服務超市網路建設,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完善新型農業科技服務體系。

  (十六)提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科技水準。按照建設綠色江蘇和生態省的要求,在污水深度處理、大氣污染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復、固態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藥化肥污染防治、環保新材料研發、工業園區生態化改造等方面實施一批科技計劃項目,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建設一批應用示範工程,切實提高環境品質,保障群眾身體健康。積極開展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加快建立符合省情特點、産業發展方向和污染防治需要的地方環境標準體系。著力構建設備和技術先進的生態環境監控平臺,及時準確反映生態環境品質和變化趨勢。開展節能減排科技支撐行動,重點開發一批核心技術和重大裝備,推廣應用一批共性技術,保證節能減排工作順利推進。

  八、全力打造創新創業人才高地

  (十七)面向創新創業實踐育才引才。大力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引進計劃,以高層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組織實施十大人才工程,依託重大科研和工程項目、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項目,培養造就一批推動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高端人才。進一步組織實施“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支援高校聯合企業佈局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産業等領域的重點學科和研發機構,加快培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深入開展招才引智工作,培育國際化引才活動品牌,著力引進海外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和緊缺人才;整合人才、項目經費,大力引進創新團隊,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組團創新創業;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園區(市縣區、開發區和企業)聯合引進和使用海外人才。

  (十八)加大高層次人才政策創新力度。建立健全省市縣鄉四級人才發展統計體系,進一步強化對人力資源投資佔GDP比重、人才貢獻率等指標的考核,逐步完善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和社會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機制。完善有利於發現、選拔、使用人才的體制機制,完善符合人才成長規律的考評體系,完善收入分配激勵政策,提高科研項目經費中人才培養引進的支出比例。打破制約創新與創業的政策壁壘,促進高校、科研單位和企業之間的人才互動交流,從高校院所選派教授、博士到企業、基層服務,吸引“千人計劃”人才到企業建立工作站;選聘優秀科技企業家到高校擔任産業教授,推行産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建設“人才特區”和國家“千人計劃”人才基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供優質服務,使之成為高端人才密集區、創新創業人才首選區,構築具有持久競爭力的區域發展優勢。加快建設人才公寓,積極改善高層次人才生活條件。

  九、積極構建科技創新工作新格局

  (十九)優化區域創新體系空間佈局。立足區位特點、資源稟賦和創新基礎,深化創新工作部署,加快實現蘇南創新提升、蘇中創新跨越、蘇北創新突破,整體加強科技進步與創新。深化南京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支援南京建設長三角地區科技創新中心。大力推進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市建設工作,開展省級創新型城市建設試點,打造一批特色鮮明、氛圍濃厚、輻射帶動作用強的創新區域。加快建設沿海科技走廊,廣泛集聚創新資源,推動蘇中和沿海地區培育壯大海洋工程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現代物流業等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現代服務業。在蘇北地區建設一批特色創新基地,支援蘇北與蘇南共建科技園區,進一步擴大高新技術産業和特色産業規模,努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二十)規劃建設蘇南自主創新示範區。按照“深化改革的先行區、創新驅動的引領區、新興産業的集聚區”的目標定位,解放思想,大膽實踐,以體制機制突破為動力,以集聚創新資源為重點,以提高創新能力為核心,顯著提升內生發展能力,努力把蘇南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産業科技創新中心和創新型經濟集聚區,帶動全省創新型經濟加快發展。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編制示範區建設總體方案,組織推進示範區建設工作;蘇南各市負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年度目標和政策措施,加快啟動建設,爭取早日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總體佈局。到2015年,蘇南地區研發投入佔地區生産總值的比重提高到3%左右,高新技術産業産值佔規模以上工業總産值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主要創新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十、不斷加大智慧財産權工作力度

  (二十一)加強自主智慧財産權創造和運用。強化科技創新的智慧財産權導向,激勵自主智慧財産權大量涌現。全面推行我省地方標準《企業智慧財産權管理規範》,大力提升企業自主智慧財産權創造能力,爭取大中型企業均擁有發明專利。加大對創新成果獲取智慧財産權的扶持力度,促進創新成果及時形成相應的智慧財産權。強化對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關鍵核心技術轉化的支援,積極扶持中小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專利的轉化。鼓勵企業之間組建技術聯盟和智慧財産權聯盟,共同轉化智慧財産權成果,形成合理的産業鏈和成果轉化的群體優勢。加強智慧財産權創業園、軟體園、植物新品種試點示範基地、特色版權産業區等智慧財産權成果轉化基地建設,大力吸引海內外科技人才利用自主智慧財産權創新創業。實施技術標準專項,加強重要技術標準研製科技攻關,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高校院所和行業協會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二十二)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強化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完善跨地區執法協作機制,嚴厲打擊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深入開展智慧財産權預警工作,以新興産業為重點,定期發佈相關技術領域的智慧財産權發展態勢報告,對智慧財産權侵權隱患以及可能發生智慧財産權爭端的事件提出預警,及時控制和組織應對,並指導企業有效規避智慧財産權風險。健全維權援助機制,幫助市場主體依法應對智慧財産權侵權糾紛;鼓勵引導企業、行業和地區之間建立智慧財産權維權聯盟,推動市場主體特別是外貿企業和中小企業依法聯合維權。

  十一、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二十三)加大重點領域科技體制改革力度。在總結南京科技體制綜合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開展科技體制改革試點省份建設,著力破除影響科技生産力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從根本上解決科技與經濟脫節的問題。推進高校院所科研體制改革,創新組織形式,加強以應用和産業化為導向的評價考核,引導科研活動更好地面向實際需求。完善智慧財産權、技術等作為資本參股的制度,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創新科技投入機制、成果評價機制,促進科技創新成果持續大量涌現。健全技術轉移機制,加快建設面向國內外的高水準技術轉移平臺,鼓勵支援我省高校普遍建立技術轉移機構和專職服務隊伍,暢通轉移渠道,推動科技成果加快轉化為現實生産力。

  (二十四)完善産學研合作機制。加強産學研合作載體建設,重點發展一批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産學研各方圍繞産業技術創新需求,整合創新資源,聯合開展攻關,實現創新要素與生産要素在産業層面的有機銜接;引導企業與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共建高水準的重大研發載體;建設跨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區域性技術合作平臺,為企業參與國際研發分工、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提供支撐;鼓勵企業設立由高層次人才領銜的各類新型産學研合作平臺。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引導企業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發,構建利益共同體,形成合作長效機制。圍繞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特色産業發展需求,在全省集中力量建設20個以上産學研合作創新密集區。促進産學研資源向蘇北地區集聚,採取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一批新型産學研共建的研發機構。依託高校院所、創新型骨幹企業和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強各類科技公共服務和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提高科技服務專業化、社會化和網路化水準。

  (二十五)提升開放創新能力和水準。發揮開放大省優勢,深化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拓展獲取和利用海外創新資源的渠道。支援外資研發機構發展,吸引跨國公司研發中心落戶江蘇,加強與外資研發機構的合作,促進外資企業技術溢出。加快企業“走出去”步伐,鼓勵支援企業到海外建立或兼併研發機構,就地消化吸收國際先進技術。以戰略性新興産業為重點,著力建設産業技術創新國際合作聯盟,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共同開展技術創新,參與制定國際技術標準,努力提高我省開放創新能力以及在相關技術標準領域的國際“話語權”。

  (二十六)推進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積極爭取開展國家科技與金融結合試點省建設,創新體制機制,突破瓶頸障礙,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實現政府引導性投入穩步增長、企業主體性投入持續增長、社會多渠道投入大幅增長。不斷增加各級財政對科技進步與創新工作的投入,確保科技經費增幅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加快發展創業投資,充分發揮省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作用,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投資保障和風險補助等方式,推進地方設立引導資金,吸引境內外股權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保險公司等投資機構在我省開展創業投資業務,儘快擴大創業投資規模,到2015年達2000億元。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大膽實踐,穩步推進智慧財産權質押、高新技術企業掛牌交易、科技企業債券、科技保險、科技擔保等工作。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全面推進國家高新區開展國家股份代辦轉讓系統(新三板)試點;啟動科技企業上市培育計劃,以創業板、中小板為重點,為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上市開闢綠色通道。加快發展新型科技金融組織,探索建立一批科技擔保公司、科技保險公司,推進有條件地區設立科技支行,擴大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範圍。

  十二、努力為創新驅動戰略實施創造良好條件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建設創新型省份擺上重中之重的位置,認真研究重大問題,制定落實政策措施,推動創新驅動戰略和科技創新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實施。堅持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科技創新工作,完善市縣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加快健全以科技進步與創新為主要內容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目標要求,謀劃思路舉措,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推進創新型省份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十八)抓好協同整合。制訂完善激勵科技創新的政策和舉措,加大執行力度,簡化手續,規範操作,加強政策之間的協調配套,形成全省推進科技創新工程的政策合力和疊加效應。加強科技管理創新,整合併優化配置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全社會創新資源,促進各類公共服務平臺、創新載體的大型儀器設備和技術服務實現開放共用。大力推動自主創新産品政府採購、重大自主裝備首購首用等政策的落實。管好用好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財政科技投入經費,並實行整合聯動,引導金融資本、創投基金、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實施科技創新工程計劃和項目,提高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十九)發展創新文化。進一步樹立創新理念,弘揚“三創”精神,積極倡導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大力營造敢為人先、敢冒風險、勇於創新、敢於競爭、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創新文化在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建設創新型省份中的引領作用。深入實施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加強科學普及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科學素養和創新意識;充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廣泛開展群眾性科技創新活動,動員廣大群眾積極投身到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偉大實踐中來,夯實推動創新發展的社會基礎。加強對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創新人物、創新型企業的宣傳,加大對創新創造者的表彰獎勵力度,在省科學技術獎中增設省企業技術創新獎和國際科技合作獎,充分激發創新創業活力,使江蘇真正成為創新創業創優的熱土。

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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