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化的發展

時間:2009-03-17 11:14   來源:中新網

  前 言

  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藏族作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在與其他民族不斷交流和相互吸收與促進的漫長歷史中創造和發展了具有特色的燦爛文化。藏民族文化至今仍然是中華文化和世界文化寶庫中的一顆璀璨的明珠。

  藏族本土文化原本是位於雅魯藏布江流域中部雅礱河谷的吐蕃文化和位於青藏高原西部的古象雄文化逐漸交融而形成的。到了西元七世紀松讚幹布時期,佛教從中原、印度、尼泊爾傳入吐蕃,逐漸形成和發展為獨具特色的藏傳佛教。與此同時,南亞的印度、尼泊爾文化以及西亞的波斯文化、阿拉伯文化等,特別是中原的漢文化,對西藏文化的發展産生了較大的影響。在西藏文化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藏族建築藝術和雕塑、繪畫、裝飾、工藝美術等造型藝術以及音樂、舞蹈、戲劇、語言文字、書面文學、民間文學、藏醫藏藥、天文曆算均達到了很高的水準。

  由於歷史的原因,西藏後來發展成為一個極少數上層僧侶貴族掌權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的地方政權,使得藏傳佛教文化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處於西藏文化的主導地位。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1959年實行民主改革前。當時,西藏的生産資料和文化教育為極少數上層僧侶貴族所壟斷,文化藝術只供少數上層僧侶和達官貴人消遣,佔西藏人口95%的廣大農奴和奴隸生活極度貧困,連基本的生存權都毫無保障,根本談不上享受文化教育的權利。長期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的統治不僅嚴重束縛了西藏生産力的發展,而且使西藏傳統文化包括文物古跡、道場勝跡處於自我封閉和萎縮的狀態。至於現代科學技術和文化教育,則更是一片空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十分重視藏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和發展。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在與西藏地方政府簽訂的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十七條協議”中明確規定:要“依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的民族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1959年,在中央政府的支援下,西藏實行民主改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解放百萬農奴和奴隸,逐步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使西藏的社會和文化發展邁入了嶄新的時代。西藏文化從此結束了為少數上層封建僧侶貴族所壟斷的歷史,成為西藏全體人民繼承和發展的共同文化遺産。

  40多年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為滿足西藏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在促進西藏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投入巨大的人力、財力和物力,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多種手段,保護和弘揚藏族優秀傳統文化,大力開創和發展現代科學文化教育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西藏全體人民作為新時代的主人共同繼承、發展和分享藏民族傳統文化,共同創造現代文明生活和文化事業,使西藏文化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與發展。

  一、藏語文得到廣泛的學習、使用和發展

  西藏自治區是藏族聚居地區,藏族人口占95%以上,藏語言文字是全區通用的語言文字。西藏自治區高度重視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維護和保障藏族人民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先後於1987年和1988年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和《西藏自治區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若干規定(試行)的實施細則》,將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工作納入法制化的軌道。西藏各級政府依法落實保護和發展藏民族語言文字的規定,在保障藏族人民學習和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權利的同時,使藏語言文字隨著政治、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而得到不斷的發展。

  藏語言文字在西藏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得到廣泛使用。1959年民主改革以來,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法規,西藏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下達的正式文件、發佈的公告都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在司法訴訟活動中,對藏族訴訟參與人,都使用藏語文審理案件,法律文書都使用藏文。各單位的公章、證件、表格、信封、信箋、稿紙、標識以及機關、廠礦、學校、車站、機場、商店、賓館、影劇院、體育館的標牌和街道名稱、交通路標等均使用藏漢兩種文字。

  目前,西藏自治區的廣播電視每天藏語播出時間達20多小時。1999年10月1日西藏電視臺衛視頻道開播之後,每天都播放藏語節目和藏語譯製片。電影堅持面向基層、面向農牧區,每年保證有25部新譯製的藏語電影在各地放映。藏文圖書報刊發展很快,僅1989年以來的10年間就出版藏文圖書441種,許多高品質的藏文圖書還在國內外獲獎。據統計,西藏現有藏文雜誌14種,藏文報紙10種。《西藏日報》藏文版每天出版,大量稿件直接用藏語文采寫、編輯,此外還投鉅資建立了電腦藏文編輯排版系統,結束了鉛字排版的歷史。《西藏科技報》和《西藏科技資訊報》都創辦了藏文版,深受廣大農牧民歡迎。西藏所有文藝團體都用藏文創作節目,用藏語表演。

  藏語文學習依法得到保障。西藏自治區教育系統全面推行以藏語文授課為主的雙語教育體系,已經編譯出版了從小學至高中所有課程的藏文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藏語文的詞彙和語法得到不斷充實、豐富和發展。藏文專業術語規範化及資訊技術標準化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藏文編碼已正式通過中國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藏文的資訊化正在走向世界。

  二、文物、典籍得到有效保護和積極利用

  在舊西藏,文物保護幾乎是空白。西藏實行民主改革以後,文物保護工作受到中央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早在1959年6月,中國就成立了西藏文物古跡文件檔案管理委員會,集中收集和保護了大量的文物和檔案典籍。同時,中央人民政府專門組織工作組分赴拉薩、日喀則、山南等地,對重點文物進行實地調查。布達拉宮、大昭寺、甘丹寺、藏王墓、江孜宗山抗英遺址、古格王國遺址等9處被列入1961年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即使是在“文化大革命”這樣一個特殊的時期,周恩來總理還親自指示對布達拉宮等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採取特殊措施加以保護,使之免遭破壞。“文化大革命”之後,中央人民政府投資3億多元人民幣,修復開放了1400多座寺廟,及時修繕和保護了大批文物。特別是1989年到1994年之間,中央人民政府撥出5500萬元鉅款以及大量黃金、白銀等貴重物資維修了布達拉宮,這在中國文物保護史上是空前的。1994年5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委員會委託的專家對維修竣工的布達拉宮進行了實地考察,認為維修的設計和施工都達到了國際先進水準,是“古建築保護史上的奇跡”,“對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保護做出了巨大貢獻”。隨後,在1994年12月,布達拉宮由於其本身價值與保護狀況,被世界遺産委員會一致同意列入《世界遺産名錄》。同時,各國代表還支援將拉薩大昭寺列入同一世界遺産項目。現在,中央人民政府每年對西藏文物保護事業的經費投入達400?00萬元人民幣。1994年到1997年,中央人民政府投資近1億元人民幣援建了佔地面積52479平方米、建築面積21000平方米的西藏自治區博物館,成為全國屈指可數的現代化博物館之一。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965年成立自治區文物管理委員會,專司全區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並公佈小昭寺、熱振寺、楚布寺等11處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對其中急需維修的進行了維修。進入八十年代以後,西藏自治區先後頒布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文物保護的佈告》、《西藏自治區流散文物管理暫行規定》、《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管理條例》、《布達拉宮保護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文物保護法規和規定,使西藏的文物保護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的管理軌道。與此同時,西藏的文物保護隊伍從無到有,不斷發展壯大。據統計,西藏現有專業文物考古工作者270余人,其中95%是藏族。

  文物考古工作成效卓著。西藏昌都卡若遺址的考古發掘,為中外文物界所矚目。七十年代以來,中國的考古工作者在西藏進行了多次文物考古發掘,發現了新、舊石器時代的多處人類生存的遺跡,逐步揭開了西藏社會歷史和民族傳統文化的神秘面紗。從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初開展的全區文物普查,調查和發現文物點1700余處,採集、徵集和發掘出土各類文物數千件,初步整理文字資料600多萬字,線圖670余張,拍攝照片3萬多張,臨摹碑文、石刻造像和壁畫400余幅,從而勾勒出西藏從古至今的演變和發展輪廓,揭示了藏族文化與漢族以及周邊各民族源遠流長的文化交流,為當代和後代文物考古工作者加強西藏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提供了翔實可靠的依據。目前,西藏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處,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3座,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64處,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余處。近年來,西藏在日本、法國、義大利、阿根廷等國成功地舉辦了西藏文物展覽,促進了藏民族文化與國際上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增進了國際社會對西藏的了解。

  西藏的文獻檔案得到妥善保護。西藏藏文文獻檔案數量巨大,門類繁多,在中國僅次於漢文文獻檔案。1959年6月,根據國務院的指示,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頒發了《關於加強文物古跡、文件檔案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並著手整理、搶救、收集、保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及其下屬各個部門的文件檔案材料以及各寺廟和貴族收藏的文件檔案,建立了比較完整的館藏檔案。1984年,中央人民政府撥出鉅款,新建了功能較為齊全,設施較為現代化的西藏自治區檔案館,極大地改善了檔案的管理條件。目前,西藏自治區檔案館館藏檔案達300多萬卷。由西藏自治區檔案館編輯的《西藏曆史檔案薈萃》、《鐵虎清冊》等大型圖書的出版,成為一部部“鐵券文書”。西藏各級各部門共收藏紙質、縑帛和木、金屬、石、葉等質地的檔案400余萬卷,除90%多的藏文外,還有漢、滿、蒙、印地、梵、尼泊爾、英、俄等10余種文字,檔案內容上起元朝,下迄當代,是一個時代體系完整的歷史檔案寶庫。

編輯:陳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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