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育(Education for Preschool Children)

時間:2006-07-05 13:36   來源:

提高幼兒入園率

  幼兒教育推動之初,以強化幼教法令、增班設園、提高教學品質、健全師資為主,期經由服務品質的提升,增加幼兒入園率。2002年“教育部”辦理的幼教普查顯示,滿5足歲兒童有效入園(所)率已達96%。

研議幼托整合方案可行性

  目前臺灣幼兒教育分屬不同部門主管,其中託兒所為社會福利機構,由社會部門主管;幼兒園為教育機構,由教育部門主管。其他如法令依據、師資培育與條件、設備標準、課程標準,均有所差別,相同年齡的幼兒,卻接受不同品質的幼兒教育。因此,自1997年底起,官方即積極研擬幼兒園與託兒所整合方案可行性,希望透過實質的整合,使臺灣幼兒教育能正常發展。

發放幼兒教育券

  為落實福利社會與追求正義,臺灣自2000學年度起,開始發放幼兒教育券,補助就讀已立案私立幼兒園及託兒所滿5足歲幼兒,每人每年新台幣1萬元。

“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之準備

  當局正積極推動“扶持五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劃”,以作為“國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之準備。2004學年度以離島地區的5足歲幼兒為實施對象,2005學年度再加入54個原住民鄉鎮市的5足歲幼兒為實施對象,95學年度復納入全臺一般地區滿5足歲的經濟弱勢幼兒(包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為實施對象。

(來源:臺灣“教育部”全球資訊網)

編輯: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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