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正月十五的元宵節(今年在2月23日),是中國人和海外華人春節後的第一個重要傳統佳節,因其主要節俗活動是張燈、觀燈、賽燈,故又別稱為“燈節”。 正月十五何以稱“元宵”?一種解釋是指“第一個月圓之夜”。正月是一年之元月,初一舊稱元旦,原意是新年的“第一個白天”;不稱正月初一之夜為元宵,是古人認為滿月的夜晚才是最吉利,而正月十五之夜是一年中的第一個月圓之夜,因而稱之為元宵。另有一種解釋流傳較廣:元宵之稱源自道教的上元節,道教有“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三節,上元節之夜就稱元宵。 元宵節怎麼又成為“燈節”?學術界對此眾説不一,概括起來大致有三説:一説也是源自道教,因道教崇尚火;另一説主要源自佛教,自從佛教傳入中國後,倡導“神燈佛火”,讓元宵之夜綵燈齊放,光明如晝;再一説燈節始自唐初,是帝王的提倡,利用元宵燃燈娛樂。實際上中國人的每一個傳統節日,都有一個節俗活動重點:春節賀歲、元宵張燈、清明祭掃、端午驅毒與賽龍舟、中秋賞月、重陽登高等等,都各具文化內涵,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傳統節俗文化中還包含飲食內容。元宵之夜要吃夜宵充饑,這個夜點心是湯圓,於是許多人便稱湯圓是“元宵”,連《辭源》、《辭海》也都這麼釋義。前幾年有人在上海《新民晚報》上撰文,指出元宵不是湯圓:湯圓是用水煮的,而元宵是炒的,根本不能沾水,外面只沾一層糖衣。不過現在都以湯圓替代那種炒的“元宵”。 元宵節可謂是中國人的“嘉年華”(狂歡節)之夜。月光下、燈光下,盛裝男女樂而忘返,是古代人一年中最快樂的節日。尤其是女性,平日養在深閨,不能隨便出門;惟元宵之夜,卻可以隨意走動,嬉笑不禁。更在於元宵之夜男女相聚無人干涉,這就成為青年男女間談情説愛的好辰光:“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古時元宵之夜就多有有情男女約會。從這一點上看,有點像西方的“情人節”了。(余仁傑)
《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5年02月22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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