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字總表》
時間:2009-08-14 16:05 來源:台灣網綜合
1956年1月,國務院公佈《漢字簡化方案》;1964年3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聯合發佈《關於簡化字的聯合通知》,《總表》分成三個表。第一表所收的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這些字的繁體一般都不用作別的字的偏旁。個別能作別的字的偏旁,也不依簡化字簡化。如“習”簡化作“習”,但“褶”不簡化作“衤+習”。第二表所收的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所收的是應用第二表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作為偏旁得出來的簡化字。1986年10月,國家語委經國務院批准重新發佈了《簡化字總表》,並作了個別調整。
編輯: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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