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日〕首屆“海峽兩岸臺北旅展”揭幕,大陸業者包下255個展位。臺灣觀光協會會長張學勞表示,這是最值得紀念的歷史時刻,兩岸旅遊邁出重要的一大步。
〔2006年10月3日〕臺灣民間旅遊組織“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完成財團法人的設立登記工作並正式掛牌運作,標誌著臺灣方面與大陸協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等兩岸旅遊相關事宜的窗口正式開通。
〔2006年10月3日〕臺灣民間旅遊組織“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完成財團法人的設立登記工作並正式掛牌運作,標誌著臺灣方面與大陸協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等兩岸旅遊相關事宜的窗口正式開通。
〔2006年4月16日〕為規範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依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聯合發佈 《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
〔2006年2月15日〕來自寶島臺灣的300多位旅遊業界代表與大陸的500多位同行相聚旅遊名城哈爾濱,共同出席“第九屆海峽兩岸旅遊聯誼會”。
〔2005年11月23日〕“2005年中國國際旅遊交易會”在雲南昆明開幕,首次特邀臺灣旅遊業界參展。
〔2005年10月28日—11月6日〕國家旅遊局局長、中國旅遊協會會長邵琪偉先生率“大陸赴臺旅遊考察團”以民間身份赴臺實地考察旅遊線路和設施,引起熱烈反響。
〔2005年9月6日—8日] 海峽兩岸旅遊業界代表參加“首屆海峽兩岸旅遊博覽會”,為促進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進程,便於兩岸旅遊界民間組織溝通交換意見。 〔2005年5月20日〕 國家旅遊局就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召開新聞發佈會。
〔2005年5月3日〕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陳雲林受權宣佈:正式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
〔2002年5月1日〕進一步允許所謂“第二類”大陸人士赴臺旅遊。而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至今未能全面實現。
〔2001年底〕 臺灣當局迫於壓力,通過了一份《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但將大陸居民分為3類,先允許其所謂的"第三類"大陸居民赴臺旅遊。
〔1991年12月17日〕 國務院頒布《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對大陸居民申請赴臺旅遊的具體事項作了規定。
〔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提出:希望儘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互通訊息,探親訪友,旅遊參觀,進行學術文化體育工藝觀摩。此後,大陸方面全面開放、熱情歡迎臺灣各界人士前來大陸。
編輯:輕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