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的來歷
元宵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之一,早在2000多年前在西漢就存在了,元宵賞燈始於東漢明帝時期,明帝提倡佛教,聽説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觀佛舍利,點燈敬佛的做法,就命令這一天
夜晚在皇宮和寺廟裏點燈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挂燈。以後這種佛教禮儀節日逐漸形成民間盛大的節日。該節日經歷了由宮廷到民間、由中原地區到全國各地的發展過程。
在漢文帝時,已下令將正月十五命名為元宵節。漢武帝時,“太一神”的祭祀活動定在正月十五。(太一:主宰宇宙一切之神)。司馬遷創建“太初歷”時,就已將元宵節確定為重——元宵大節日。 另有一説是元宵燃燈的習俗起源於道教的“三元説”;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七月十五日為中元節,十月十五日為下元節。主管上、中、下三元的分別為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元宵節的節期與節俗活動,是隨歷史的發展而延長、擴展的。就節期長短而言,漢代才一天,到唐代已為三天,宋代則長達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點燈,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裏才落燈,整整十天。與春節相接,白晝為市,熱鬧非凡,夜間燃燈,蔚為壯觀。特別是那精巧、多彩的燈火,更使其成為春節期間娛樂活動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龍、舞獅、跑旱船、踩高蹺、扭秧歌等“百戲”內容,只是節期縮短為四到五天。
上元,含有新的一年第一次月圓之夜的意思。上元節的由來,《歲時雜記》記載説,這是因循道教的陳規。道教曾把一年中的正月十五稱為上元節,七月十五為中元節,十月十五為下元節,合稱“三元”。漢末道教的重要派別五斗米道崇奉的神為天官、地官、水官,説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並以三元配三官,説上元天官正月十五日生,中元地官七月十五日生,下元水官十月十五日生。這樣,正月十五日就被稱為上元節。南宋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説:“正月十五日元夕節,乃上元天官賜福之辰。”説天官賜福,地官赦罪,而元宵節俗真正的動力是因為它處在新的時間點上,人們充分利用這一特殊的時間階段來表達自己的生活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