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臨問題
1.工業發展問題
傳統制造業外移,廠商再投資意願下降。
無相關產業基礎,吸引高科技、高附加價值產業投資的條件不足。
無龍頭工業或重點產業帶領,縣內自發性的中小型企業投資,容易造成環境與污染問題。
沿海石化產業已經是自足化發展的工業區型式,該區域內工業發展規劃將會與地方行政與都市整體規劃產生協調上的問題。
重點引進的工業無法與地方資源或鄉鎮既有特色相結合,或從新創造地方的產業特色。
2.農漁業發展問題
農業土地與從業人數佔本縣人口的多數,但是大部分的農業產出,屬于無差異化、量產化產品,亟待建立地方特色、稀有性與消費價值。
農產品雖然與臺灣食品加工業有長期的結合,但是只有上遊材料供應的角色地位,處在知識經濟年代,亟須為本縣尋找農業發展所需的知識投入,導引該產業與生物科技、醫療養生、生態有機、景觀休閒等專業知識與技能相結合,開創多樣化、專精化、差異化的農業時代。
漁產養殖業受限于既有科技無法突破水資源與土地保護的限制,也需藉由其它產業相關的經營既能導入,導引該產業尋找其它的經營效益,走向土地復育與(水)生態景觀旅遊的方向。
上述有關農業與漁業發展的新展望,主要仍然欠缺生物科技知識、相關產業技能與資本投入、與整體規劃及政策導引與協調介入,尤其政策與公共投資的投入才是關鍵的因素。
3.休閒旅遊業發展問題
臺灣各縣市都在開發地方休閒資源,民宿、地方文化休閒與餐飲都已發展出相當經營能力,雲林縣在各縣市間欠缺強力的景觀或特定資源的吸引力,做為發展本縣觀光的訴求主軸,休閒產業經營勢必面臨競爭與瓶頸,亟須掌握新時代休閒旅遊趨勢(養生、SPA美容、健康療養、有機生態、長住旅遊)中,在既有資源環境中有效的整合轉移,創造新的旅遊資源。
雲林縣在爭取島內主要旅遊市場、國際旅遊觀光客,不僅欠缺國際性的旅遊景點資源,也沒有與“國家”旅遊政策走向有效結合,主要仍依靠縣內業者或縣民的自我摸索與調整,此種發展方式較難建立堅實的旅遊產業基礎。
4.銷售服務業發展問題
由于沒有吸引雲林縣商業消費的中心都市,所以不僅雲林縣的鄉鎮網絡為發散型,將鄰近縣的大都會區作為本線網絡的中心,也造成本縣的商業發展不易產生自主規劃導引、或具有地方特色的商業類型。
目前以小型餐飲、銷售為主的商業型態,僅能服務所在鄉鎮市的顧客,無法成為跨鄉或縣的集客商店,此種限在有限市場內經營的商店,因為缺乏市場喂養也沒有招牌商店或商業區的吸引客群,容易被替換倒閉,小型商業創業者生存能力也就相形薄弱。
5.教育文化發展問題
基礎教育受到城鄉教育資源的差距,及年輕就業人口外移雙重影響,受教人口外移,相反的,如果能重點加強基礎教育投資,不但能止住人口外移,甚至能吸引受教人口或家庭的移入。
高等教育尚未與縣內的工業、商業、農業、旅遊業形成充分的結合。
高等教育機構的密度與專業係所內容均不足,應更積極推動轉型更新與成長。
6.都市活力發展問題
年輕人口外流與年長人口回流、家庭收入減少、鄉鎮房屋建設減少,以至土地價值降低,都市活力下降,對縣民經濟福祉有相當影響。
鄉鎮網絡為發散型的網絡形態,彼此間沒有相互輔助的互動關係,以鄰近線的主要都市為消費或生活的重心。
本縣的各項發展比較需要總體政策的指引,過去的工業、教育、都會、休閒等發展,確實受惠縣政政策的帶動,但是新世紀的各項經濟發展,需要更知識化、創新化的經營知識與觀念,當然也需要不同的縣政設計與施政願景,才能帶動新一波的縣政成長。
(二)因應策略
1.整合工業發展、農漁業發展、休閒旅遊業發展與高等教育知識資源,共同擬定發展策略:
(1).工業部分:
著重引進農產或漁產品育種、農漁加工產品開發、種植或養殖技術提升等相關的生物科技產業、養生健康食品產業,推動農漁業的知識生產力或精致化價值創造。
將新一波的工業發展與本縣的土地利用、農漁產出、從業人口做更有效的結合。
強化前述工業或農漁業產出的市場營銷、品牌創造、商品價值創新、企業經營策略等方面的經營能力。
(2).農漁業部分:
以既有的農漁業各項技能與資源為基礎,推動農漁產業朝向養生健康食品、有機生態食品、基因改良育種食品、精致高價品牌商品等方向發展。
以農業的土地與上述農漁產品為基礎,與休閒民宿旅遊及健康醫療產業結合,共同開發長住型健康照護、養生保健性質休閒、有機食療等生活服務產品。
農產品仍將是本縣主要的經濟作物,如能有效解決農產品供需結構問題,對于農業家庭收入及本縣整體經濟表現應有積極幫助,除了外銷的政策性解決方法外,尚可考慮:
a.引進網絡商務科技,幫助本縣的農產直接銷售推廣,一方面提升農業經營科技水平,解決農產盛產時期的滯銷問題,另方面藉由農產戶直接銷售,提升農戶的服務質量與農產附加價值。
b.經由運銷合作社與大型連鎖賣場、農產品制作加工等企業,建立夥伴性各式農產品的供應銷售關係,穩定基本的農產銷售。
c.輔導部分農產區域轉為有機化、休閒化、顧客認養制營銷、高價精致禮品化等方式的經營發展。
(3).休閒旅遊部分:
以本縣山線與海線的自然景觀與休閒服務資源為基礎,推動休閒旅遊產業更進一步與醫療健康產業、生態文化產業、農漁業等產業結合,另創前述與養生保健、健康休閒、美容醫療、有機生態旅遊等休閒產品。
以政府政策為背後主要推手,擘畫結合農漁與旅遊的發展遠景,導引與說服有創新力的相關業者,局部推動試驗修正與擴張。
(4).知識教育產業部分:
強化本縣與縣內高等教育的合作關係,藉由高教人力補助農業、商業、工業、旅遊、都市等各項發展所需知識,也藉由高等教育發展進一步吸引人力與消費力的成長。
以前述產業創新改變所需的知識與技術障礙為工具,邀請本縣或鄰近縣內高等教育機構參與共同研發,締造產業學校與政府合作的基礎。
積極鼓勵縣內高等教育機構的新增係、研究中心、實驗室,能夠與縣內發展策略相結合。
(5).鄉鎮建設發展部分:
鄉鎮建設計劃應盡可能支持土地使用者的在地永續經營,而非鼓勵土地擁有者的買賣與價格操作;前者能夠朝向土地的改良維護發展,後者偏向土地性質的投機性改變。
2. 擬定雲林縣的整體發展策略,為本縣的工業、商業、農漁業、休閒旅遊及教育文化產業的發展,構思共同遠景(工業與農漁業、休閒、商業服務、教育的整合未來)、計算相關資源(知識、科技、土地、人力、與各產業專業技能)、建立整合的推動計劃;本縣較其它縣市更需要縣政的整合服務。
3. 以創新的明星產業,帶動以土地為中心的區域發展,進一步創造山線與海線中心都市的重要性與吸引力,建立本縣自足型的鄉鎮網絡架構。
4. 加強教育投資,強力提升本縣基礎教育、高中職教育、與高等教育的質量及數量,穩住人口外移趨勢,更進而吸引外縣市受教育人口,短程帶入消費市場,長程提供經濟發展所需高階人力與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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