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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4月12日訊 臺北消息﹕據臺灣媒體十一日報道﹐針對臺北地檢署今年二月七日所起訴的璩美鳳遭偷拍光碟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調查﹐璩美鳳所委任的律師鐘永盛則提出新台幣一億三千三百五十九萬元的附帶民事賠償。
臺北地方法院上午針對此案首度進行調查。檢方部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多次蒐證後﹐在今年二月七日偵結﹐共起訴被告十一人﹐這次起訴的案情分為兩部分﹐一是璩美鳳遭偷拍的妨害秘密部分﹐另一部分則是《獨家報道》刊載及附贈光碟部分。
起訴的十一人分別是郭玉鈴﹑高淳淳(郭玉鈴之女)﹑蔡仁堅(前新竹市長)﹑沉嶸﹑沉野﹑韋安(分別為「獨家報導」發行人﹑創辦人﹑發行人特別助理)﹑林家男﹑邵偉信﹑王緒筠﹑王亞維﹑胡鐘琳。
蔡仁堅應訊時表示﹐他否認犯罪﹐也沒有從日記等相關的資料中獲悉璩美鳳與其他的男人交往﹐他也沒有與郭玉鈴等人觀看相關的側錄帶。
郭玉鈴稱﹐她沒有販賣﹑偽造文書﹑偷竊﹑散佈等行為﹐也沒有檢方所起訴的犯罪事實﹐儘管她有去領取新台幣五十九萬元﹐但這些錢是璩美鳳要求她去領取的﹔另外﹐她説﹐的確有去文化局與海悅裝設針孔﹐不過﹐她也請法官諒解﹐她不想再傷害璩美鳳。
高淳淳在應訊時也否認有犯罪行為。
「獨家報導」創辦人沉野説﹐檢方所起訴內容也與事實不符﹐他是雜誌的創辦人﹐多年來已不理社務﹐怎麼會有犯罪﹖至於有關他拿檢方的搜索票部分﹐則是因為以為檢方的搜索票是要給他的﹐他才從檢察官手中拿過來。
「獨家報導」發行人沉嶸強調﹐她沒有犯罪﹐當時整個雜誌的標題﹑內容與編排都是她一人主導﹐在有關VCD部分﹐則是新聞的素材與新聞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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