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鳳性愛光牒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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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璩美鳳事件是臺當局放任媒體惡性競爭的結果

  時間:2002-01-18 11:27    來源:     
 
    原本不想針對臺灣新竹文化局前局長璩美鳳被偷拍事件發表意見,因為個人覺得對事件更多的討論只會助長盜版光碟的生意。不過,對於媒體(包括本地媒體)在整個事件中扮演什麼角色的討論不多,筆者作為一名前新聞媒體工作者有些話想説。

  首先,我對臺灣雜誌獨家報道隨雜誌附送偷拍光碟,感到驚訝和不可思議。偷拍別人,侵犯隱私是犯法的行為,但是《獨家報導》竟公然隨雜誌附送光碟,而雜誌總編輯竟還以“公眾有知的權力”為理由,矢口表示他們的做法沒有錯。媒體這樣濫用所謂“公眾知情權”的做法實在應該遭遣責。

  真正“公眾知情權”應當與“公眾利益”掛鉤。如果媒體偷拍的資料顯示官商勾結、貪污濫權、瞞騙欺詐等犯罪行為,媒體勇於揭發才是發揮“公眾知情權”的真正意義。璩美鳳的閨房之事涉及哪門子的公眾利益?就算是璩美鳳作為公眾人物,行為有傷風化,但是媒體有什麼權力公開光碟內容?

  另一個媒體濫用“公眾知情權”的例子就是狗仔隊。打著公眾有權知道藝人等公眾人物隱私的旗幟,狗仔隊不惜24小時跟蹤偷拍,並以“無事化有,小事化大”的手法進行報道。《獨家報導》的做法其實跟狗仔隊沒有什麼分別,只是發佈的內容更勁爆,更限制級而已。而社會大眾也對媒體這樣的報道也要負上責任。如果不是狗仔隊式的報道每每吸引到大批讀者和觀眾,狗仔隊又怎麼會樂此不疲。報紙雜誌為了提高銷路,又得繼續以類似的報道為號召。而敵對得報章雜誌為了生存也不得不發表更獨家、更勁爆的內容。要不是狗仔隊式報道的香港雜誌《壹週刊》成功登陸臺灣,威脅到《獨家報導》的生存,也許《獨家報導》也就不會甘冒被控告的危險,出此下策。

  當然,璩美鳳事件不是單純的一起偷拍事件,背後可能隱藏某種目的,不過,不管目的是什麼,它利用開放自由而至有點失序的臺灣媒體的手段的確是高招。而面對這麼難得的精彩、香艷的八卦新聞,臺灣媒體更是心甘情願地被利用。事件發生後,臺灣媒體競相報道,任何沾上璩美鳳一點的新聞都可以每天鍥而不捨地報道,而臺灣民眾也抱著看好戲的態度,追看得不亦樂乎。

  不過,如果臺灣民眾為了滿足自己的八卦心理和好奇心,繼續放任媒體為應付競爭,進行不負責任的報道,難保不會出現另一個璩美鳳。下個犧牲者會是誰,被揭露的隱私是否會更勁爆,更三級,實在難以想像!

  而在事件中,得益最大的是誰?我想,笑得最開心的就是光碟盜版商。燒錄成本低廉的光碟在媒體不遺餘力的宣傳下,大賣特賣,盜版商高興得合不攏嘴。可以預見的是,非法盜版商食髓知味,取得其他偷拍的光碟或者是以其他假冒璩美鳳的人拍攝三級光碟,再冠上什麼“璩美鳳”關燈版、浴室版、辦公室版等名堂,在媒體鍥而不捨的宣傳下,在臺灣東南亞各地熱賣,必定可以賺得盤滿缽滿。

  在本地,由於光碟的流入,媒體突然加入這股追蹤報道熱之中。雖然個人認為媒體的行為只會等於是塞錢進盜版商的口袋,但是從新聞角度來説,這確實是非常吸引人,很難不報道的大新聞,只是我對兩家電視臺分別在新聞和時事節目中播出光碟內容片段的做法非常不以為然。雖然播出時在重要部位都上打上“馬賽克格子”,但還是難掩其中春光。

  這除了關乎尺度的問題之外,更重要是是否有必要播出光碟內容。這是偷拍的畫面,播出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有什麼教育意義?筆者也大膽提問,如果不是有新競爭者的加入,我們會不會在電視新聞上看這樣的畫面呢?

  我們歡迎媒體市場的開放,但是大家希望看到怎麼樣的媒體開放,自由競爭的局面。媒體收視率、銷售量和公眾利益之間,應該怎麼樣去衡量。這是值得監管機構、社會大眾、媒體業者思考的問題。

  在停筆前,再引一個發生在西方媒體的事件,跟大家一起思考:日前,西方國家某電視臺的新聞主播為了刺激收視率而寬衣解帶,赤裸身體報新聞。心中感嘆新聞報道竟走到這個地步時,身邊的舊同事無奈的説了這麼一句:“沒辦法啦,沒人看,再好的新聞也沒有用!”作者是新加坡人,曾在本地及香港從事新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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