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中選會”稱競選期間可發民調但禁播廣告

時間:2004-11-16 12:50   來源: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島“立委”選戰漸入狀態,“中選會”表示,由於“選罷法”修法未過,法定競選活動期間並未限制公佈民調,但候選人不能在廣播、電視播放競選廣告,否則“新聞局”會依法重罰違規播放的媒體。

   “中選會”發言人鄧天佑説,法定競選活動從12月1日淩晨零時起,一直到12月10日晚間10時止,活動期間候選人可在報紙刊登競選廣告,前提是候選人要親自簽名,且投票當天不行,另外嚴格禁止在廣播、電視做競選宣傳,“新聞局”會將側錄帶送給“中選會”認定,如確認為競選廣告,“新聞局”再進行裁罰。

   不過,“中選會”開放12月6日至10日共5天的晚上9至10時,在5家無線電視臺,播放政黨競選宣傳帶,凡推薦5位候選人政黨就能申請播放,以抽籤決定頻道與時段,這是官方免費提供,各合格政黨都已做好帶子送“中選會”審查。除此時段之外,不得再播放政黨競選廣告。

   他説,“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後,規範法定競選活動開跑後不能再公佈民調,“中選會”本來打算連“公職人員選罷法”一起修正,但是尚未通過,所以下屆“立委”選舉法定競選活動開跑後,並未限制公佈民調。

   據悉,今天全臺各縣市區域與“原住民”候選人同步抽籤,“中選會”統計,將有386位候選人要抽籤,12月1日法定競選活動正式開跑前一天會正式公告號次。(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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