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初期的臺南縣經濟發展,就如同當時整個臺灣經濟一般,是處於混亂、百業蕭條的狀況。由於臺南縣大部分人口是依靠農業生活,所以基本上是一個以農業發展為主的經濟形態。
從1950年下半年起,美國開始對臺灣實行經濟援助,注入大量資金,幫助臺灣恢復經濟。加上當局實施土地改革及發展“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的經濟政策,臺南縣也積極發展農工商業,推行一連串的土地及經濟改革措施,奠定今日臺南縣經濟發展的基礎。
一、土地改革與農業發展
戰後的臺灣,因産銷設施遭受戰爭的嚴重破壞,農業生産環境惡化、農業生産萎縮,所以需要振興農業,恢復戰前農業的水準。於是,當局在50年代,提出臺灣農業史上最重要措施,就是“土地改革”,讓實際耕作的農民擁有自己的耕地,提高農民耕作意願,成為農業迅速恢復的主要因素。這次的土地改革,也是臺灣史上第一次成功的例子。
(一)土地改革
臺南縣的土地總面積為20萬1600.75公頃,佔臺灣總面積5.6%。戰後當局為發展農業經濟,促進土地充分利用,增加單位面積的生産量,提高農民生活水準,以及為了充分供應糧食,解決突然從大陸遷入的120萬軍民的民生問題,乃自1949至1953年先後推行土地改革政策。
1、三七五減租
臺灣從1930年代初到1940年代前半期,已經歷最初的工業化,但戰爭末期受到美軍大規模空襲,工業受到極大創傷,所以戰後仍以農業為主。
但農地大多集中于少數地主手中,地租很高,佃農所得偏低,生活困苦,且經常出現租權糾紛。於是,當局在1949年4月實施“三七五減租”,其用意在於減輕佃農佃租負擔,保護耕作權,並增加農業生産。
三七五減租,限定地租最高額不得超過耕地主要農作物正産品全年收穫量的千分之375,副産品的收益都歸佃農所有。同時規定租期不得少於6年,地主不得任意撤租,且限定地主土地出售,佃農有優先購買權,以便逐漸扶植佃農成為自耕農。
1949年,臺南縣辦理訂約面積為27,113.57公頃,佃農戶數32,898戶。1953年實施耕者有其田之後,佃農戶逐漸減少,截至2001年底訂約佃農戶數,只剩下約4,920戶,面積1,753.9620公頃,數十年間減少了2萬多戶佃農。
2.公地放領
臺灣的公有耕地,大多是日據時期要求臺灣人民申報土地所有權狀之後,才將無主地劃歸公有,戰後則由政府接收。
1951年6月,當局為了扶植自耕農,也為了增産糧食養活突然遽增的人口,將“國有”、省有的公地以及公營企業所有的公有耕地,分期放領予原來的佃農、雇農,及其他耕地不足的佃農、半自耕農。
臺南縣于1948年已先試辦公地放領。放領耕地328.6778公頃,承領農戶數719戶。至1951年積極推行公地放領,放領地價依主要農作物正産品全年收穫量的兩倍半,折成實物計算,由承領農民于10年內分期攤還。
至1971年連同試辦共辦理7期,合計放領耕地12,809.1784公頃,承領農戶數31,860戶。
3、耕者有其田
1953年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這也是一項扶植自耕農的辦法,並進一步限制每一地主私有耕地的面積。每一地主保留限水田3甲,旱田6甲,超過限度的耕地,限期出售,或由當局徵收後,直接讓佃農、雇農承領。
地主既不能再購買耕地,所被徵收的土地地價補償,3成由當局以臺灣水泥、農林、紙業、工礦等4大公司股票給地主,以便輔導地主轉投資于工業生産,進而促進臺灣工商業的發展。
臺南縣當年辦理承領耕地面積為11,500.485公頃,承領農戶18,724戶。15
4、農地重劃
農地重劃為一種綜合性的土地改良措施,係將一定區域內,零碎、分散、不合利益的農地,予以重新的規劃整理,建立標準坵塊,並配置農水路,使每一坵塊都能直接臨路,方便運輸,灌溉、排水、耕作的管理亦甚便利。
農地重劃可以説是為改善農業生産環境、擴大農場經營規模、推行農業機械化、降低耕作成本、提高土地生産力、促進農業經營走向現代化的有效措施。
臺南縣的農地重劃,最早是1958年由仁德大甲重劃區的183公頃開始。重劃面積則以1969年的9,557公頃最多。至於1958至2000年農地重劃累計面積,則以後壁鄉6,377公頃最多。
土地改革措施的成功,讓農業生産快速恢復,除了可供應突然遽增的人口,還有多餘的農産品可供“出口”,賺取“外匯”。如1950至1954年,農産品及農産加工品的輸出,佔全臺輸出總額的百分之90,其中又以糖、米為最大宗,佔百分之75。
而從1954至1967年的13年間,是臺灣農業快速成長的時期,更支援工業的發展,讓臺灣經濟得以起飛。這一切農業成就,可説歸功於土地改革順利的推動。
(二)農業發展
由於戰后土地改革成功,大部分的佃農成為自耕農,擁有自己的耕地,願意在農業發展上求新求變。因此,臺南縣各種作物的産量,不斷的提高,而且項目繁多,從單純的米、糖傳統作物,到今日發展出具有鄉鎮特産的産業文化,是經歷多年農業改革的成果。所以,今日臺南縣不論在耕地面積,或是農産品的産量及種類,一直高居全臺之冠,故有“農業大縣”的美名。
稻米為臺南縣重要農産品之一,但為紓解稻米生産過剩所造成的嚴重倉容不足,及外銷困難虧損等問題,縣府在1983年推動稻田轉作計劃。
1、推動稻田轉作
由於縣府在稻田轉作初期,加強推動集團轉作及選定區域,培育8萬農建大軍,提升農民素質,又推動雜糧集團轉作及訂定集團轉作獎勵辦法,所以推動績效相當良好。該縣曾經連續兩年獲得全臺推動稻田轉作績效第1區第1名的佳績。
農田轉作計劃的成功,解決稻米生産過剩的問題,引進高經濟價值産品及推廣臺南縣既有的蓮子、洋香瓜、金柑、蕃茄等,以達發展一鄉一特産的目標。
2、發展精緻農業
為促進臺南縣農業持續成長,突破現階段的發展瓶頸,縣府于1984年提出“加速推動農業升級發展精緻農業”的計劃。
這項計劃是運用農業科學技術,灌輸核心農民現代化農場經營管理與生産技術,並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生産高價值農漁牧産品,以加速農業升級,促進農業現代化,增進農民收益,讓該縣農村能呈現另一種新面貌。而為了讓精緻農業推動成功,縣府也擬定發展精緻農業重點方向,如發展技術密集的農業、輔導農産品加工、發展地區性特産、發展觀光農業等等。
多年精緻農業的發展,提高農民所得,增加農民務農意願,讓臺南縣各鄉鎮市都發展出許多高經濟價值的農作物,如白河蓮子、官田菱角、大內酪梨、麻豆文旦、佳裏牛蒡、玉井芒果、歸仁釋迦、南化龍眼、七股洋香瓜、關廟鳳梨等等,提高臺南縣農業生産力和競爭力,再創農業活力與生機。
3、實施地區農業
1991年,臺南縣被指定為全臺西部唯一辦理地區農業先驅計劃的示範縣,這項地區農業發展6年計劃,是以照顧農民,發展農業,建設富麗農村為目標。該項地區農業先驅計劃,希望達到“生産農業化、生活現代化、生態自然化”的預期成效,做為1992至1997年臺灣全面性實施地區農業的重要依據。
縣府並於1993年在佳裏鎮龍安小區,實施富麗農村示範計劃,期望整合併調整産銷機構,促進農業轉型升級,規劃朝向科學化、企業化、藝術化、國際化的方向發展,呈現臺南縣富麗農村的景象。
該計劃自1991至1994年度止,投入總經費約14億,改善農、林、漁、牧、水土保持、農産運銷等環境,估計總效益逾65億元。該縣因推廣績效卓著,1993年榮獲全臺第2區第1名的佳績。各項計劃影響至今,成果斐然,農民反映良好。
4、營造産業文化
産業文化活動的舉辦,是結合地方農特産品、生態景觀及民俗文化等要素,並塑造成觀光遊憩的活動。其主要的目的,在活絡當地經濟、振興地方産業、保存傳統文化、提供城鄉交流機會等等,是鄉鎮市未來發展經濟、保存地方文化的有效方案。
臺南縣最早提出“産業文化”的口號,是1995年的全臺文藝季“走馬瀨之春-南瀛産業文化節”。翌年(1996)的“白河蓮花節全臺文藝季”活動,則將小區産業、歷史文化以及自然景觀結合,成功塑造地方産業文化的獨特魅力。
因白河蓮花産業節一炮而紅,成為全臺注目的焦點活動,縣府即提出“文化産業化,産業文化化”的政策。往後數年,以地方自有産業為標題的節慶名號,在臺南縣各鄉鎮市不斷推出,吸引外地遊客前來消費採購,不僅增進當地觀光産業的發展,也促銷當地農産品,增加農民的收入。
由於臺南縣産業文化活動年年持續展開,活動內涵也不斷推陳出新,慢慢形成“一鄉一特産”的産業格局。各鄉鎮市與農産品結合的印象,深植在遊客心中,讓臺南縣農業發展有新契機,同時也讓地方文化活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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