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史前時期,有粗繩文陶為代表的新石器文化存在,證明澎湖至少在五千年前已有先住民生活的足跡。連雅堂臺灣通史稱:“澎湖之有居人,尤遠在秦和漢之際,或曰楚滅越,越之子孫遷于閩,流落海上,或居於澎湖”。
宋代時,“澎湖”一名正式見於野史及方志,而史書上有漢人居住澎湖的確實記載始自南宋,在南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年)宗室趙汝適著“諸蕃志”中明確指出“泉有海島曰彭湖,隸晉江縣”。
1281年,元代在澎湖設立巡檢司,但在明代1388年才廢棄。
1563年,俞大猷為繳海賊與倭寇,駐偏師于澎湖,復設澎湖巡檢司,但俞去職後巡檢司亦被廢止。
1604年,明代直到荷蘭艦隊企圖佔領澎湖,才派兵澎湖將荷蘭人驅逐,有石碑記錄之,現存于天后宮內。
1622年7月,荷蘭人仍于成功佔領澎湖,並築紅毛城建炮臺。
1624年,明朝派福建巡撫南居易攻打澎湖,歷時八個月,最後明朝以荷蘭艦隊退出澎湖群島為條件,承認荷蘭的臺灣佔領權,重新獲得澎湖,並於暗澳(今文澳)築天啟城。
1626年至1658年,海盜鄭芝龍佔領統治澎湖。
1661年,鄭成功自金門出兵,先後佔領澎湖與荷蘭統治的臺灣,在澎湖設安撫司。
1684年,清滅明鄭,澎湖附屬臺灣縣。
1767年,通判胡建偉編成“澎湖紀略”為澎湖首創完整志書。
1778年,建西嶼外埯燈塔,隔年完成,為臺灣燈塔的濫觴。
1885年,中法戰爭法將孤拔率艦攻澎,清軍失利,3月清法議和,6月24日法軍撤退。
1887年,海壇鎮總兵吳宏洛任澎湖水師總兵,督造澎湖城(媽宮城)。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日軍由良文港(龍門)登陸攻佔澎湖;清朝戰敗,簽訂馬關條約,把澎湖和臺灣一併割讓給日本,設置澎湖島廳。
1898年,改成澎湖廳,直屬於臺灣“總督府”。
1920年,改為“澎湖郡”,改隸屬高雄州。
1923年,日皇太子裕仁親王來臺視察澎湖;1926年澎湖復改為廳,仍隸屬於臺灣“總督府”。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後,澎湖列島由中華民國政府接收,設立臺灣省澎湖縣。
1995年,成立澎湖風景區,範圍為澎湖群島。
2009年6月,澎湖縣望安鄉東吉嶼至臺南市安南區鹿耳門周邊海陸域將成立臺江公園。
地理 |
總面積 |
141.052平方公里 |
海拔高程 |
最高:52公尺(拱北山) |
氣候 |
氣候類型 |
副熱帶季風氣候 |
年平均溫 |
23℃ |
- 最高月均溫 |
28.3℃ |
- 最低月均溫 |
1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