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今天(26日),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副組長陳瓊華公佈了颱風“鲇魚”中罹難者的賠償內容。陳瓊華表示,按照罹難者的4種不同身份,賠償各不相同。
大陸游客若在臺旅遊期間身亡,有旅遊責任險200萬元(新台幣,下同),還有遊覽車第三責任險160萬元和乘客旅遊險150萬元,保險金共510萬元。但大陸游客無臺當局罹難慰問金,也不能申請臺當局賠償。
臺灣導遊視同旅客,若身亡有上述510萬元車輛、旅遊相關保險金,另有臺當局“內政部”罹難慰問金100萬元,總計610萬元,後續還可向臺當局申請賠償。
臺灣遊覽車司機則無法比照旅客。但臺當局“公路總局”監理組長謝界田表示,遊覽車駕駛有車輛第三責任險160萬元,依臺灣相關規定還有投保意外險150萬元,加上臺當局“內政部”100萬元罹難慰問金,有410萬元。此外,家屬也可申請臺當局賠償。
罹難的島內居民如果不是旅行團旅客,則無任何保險理賠(個人投保除外),只有臺當局“內政部”100萬元罹難慰問金。(台灣網 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