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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地處嘉南平原,古名“諸羅”。在荷蘭人、鄭氏王朝來臺以前,大致是原住民鄒族及平埔族中洪雅族的活動範圍。這些土著,在血統上屬於“原馬來族(Proto-Malay)”,語言與文化上屬於南島語系民族,擁有自己的語言以及自己的文化特徵。在荷蘭人進佔臺灣後,當時這兩社的名稱便已出現在1650年的臺灣土民戶口表上,故至少可以確定300多年前這兩社已然建立。
在鄭氏王朝時期,鄭氏治臺3世共23年,在臺灣設置1府2縣,即承天府與天興縣、萬年縣。今嘉義縣即在天興縣內。福建平和縣人賴剛直,奉命屯田于天興縣八掌溪侖子頂,即今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這個時期的大陸移民,多由東石港登陸。鄰近的嘉義地區開發甚廣,約有40余處;尤以朴子及六腳地區墾荒特早。
清治時期,臺灣建置為1府3縣,即諸羅、鳳山、臺灣等縣,隸屬於福建省。諸羅即是明鄭時的天興州,轄區廣泛.南接臺灣縣北至雞籠。嘉南平原的漢人日增,開墾殆已普遍且至為繁榮。及康熙至乾隆年間在民雄、大林一帶相繼完成數座埤圳,農業灌溉多被其澤。至光緒年間臺灣南部己無甚發展餘地,漢移民逐漸往北發展。1786年,林爽文起義抗清,由於諸羅軍民堅守城池,使林等人不能染指;因此在兩年後,乾隆帝為嘉許諸羅縣民的忠義,取“嘉其忠義”的意思,賜名嘉義,諸羅縣才改名為嘉義縣。
日據時期之初,嘉義屬臺灣縣嘉義支廳,後設置嘉義縣,1920年至二戰結束前劃歸臺南州,分屬嘉義市、嘉義郡及東石郡。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嘉義市改制為省轄市,原嘉義郡、東石郡改制為嘉義區、東石區,歸屬於臺南縣。1950年實施調整縣市行政區劃,嘉義區、東石區自臺南縣劃出,改設嘉義縣,嘉義市降格成為縣轄市,並置縣治於此。1982年,嘉義市再升格為省轄市,當時曾有太保、朴子、民雄等鄉鎮爭取成為縣治。之後,設置嘉義縣政特區于太保鄉與朴子鎮之間(縣政府位於太保鄉,而縣議會位於朴子鎮),太保鄉和朴子鎮因此先後於1991年和1992年9月10日升格為縣轄市,嘉義縣政府位於太保市。
地理 |
經度 |
東經120度 |
緯度 |
北緯23度 |
總面積 |
1,901.6725平方公里 |
海拔高程 |
最高:3,952公尺(玉山) |
氣候 |
氣候類型 |
副熱帶季風氣候 |
年平均溫 |
22.8℃ |
- 最高月均溫 |
28.4℃ |
- 最低月均溫 |
1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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