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因為我是李敖的女兒,血管裏流淌著和爸爸一樣的血液!
爸爸這一輩子打了無數次官司、出庭幾百次。在書裏,他點名批判的法官及司法人員就多達450人,洋洋大觀,如同放榜一般。在臺灣,在爸爸主持的電視節目中,他看到一個法官亂判案,就會把那個人的資料留下來,激發觀眾投訴,然後指名道姓地把司法人員知法犯法的情況講出來,他明白地告訴這些人,判案子要講法理、講公理,不可以隨便亂來,不可以搪塞職責!這樣,不僅打擊了不負責任的法官,也警告了其他的不負責任的司法人員。臺灣的法官判案是用抽籤的方式,所以他們都害怕抽到李敖的案子。
當然在我們這個社會上的大多數人,都不大喜歡這種針鋒相對的方式,而比較推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中庸之道”或者“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態度。遇到事情都會比較喜歡逃避,或者用比較含糊的方式表達。人們常常覺得,沒有必要用批評、投訴甚至打官司的方式爭取自己應得的權益,他們喜歡用“這種事太多了”之類的話聊以自慰。久而久之,人變得越來越麻木,社會也不會進步。
但是爸爸不會,我也不會!
我記得愛因斯坦(Einstein)説過一句話:在正義公平的事件裏,沒有大和小問題的分別,當事情需要去解決的時候呢,人們的待遇是平等的。
在這點上,我跟爸爸一樣,事實就是Truth,正義就是justice,不能含糊其辭。發現問題後,我們都喜歡把道理講個明白,不喜歡糊裏糊塗地就算了。而且,我覺得這也是我們每個人都要有的一種觀念和態度。
摘自 李文《我和李敖一起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