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是以“媒妁之言”同爸爸結婚的,那時爸爸離婚不久,前任是一位尹女士,因為這位女士不生男的,也不生女的,所以難安於位。爸爸給她找來醫生診斷,但尹女士是舊式的中國婦道人家,非常“羞醫”,不肯讓醫生看她的婦人病,最後鬱鬱而死,這當然是“禮教殺人”的個例。我小時候,逢年過節要同姐姐們折錫箔,裝入大紙口袋,燒給死去的親人,其中一袋,就是燒給尹女士的。
不生男的不怪女的,現代的生理學證明,生不生男的,原因在男方而不在女方,但是以前人不知道,尤其以前的婆婆不知道也決心不知道,所以舊式的中國小媳婦會因“無子”而被“七齣”,她們真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