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臺灣-公投制憲將臺灣引向何方?-兩岸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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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日報:陳水扁“公投”嚴重踐踏民主
 
 
  來源:      日期:2004-02-10 08:15

    陳水扁的“公投”引來人們越來越多的質疑,人們不僅感到他在選舉過程中刻意操弄政治議題,造成兩岸關係更加緊張,為民生安全帶來威脅,缺乏起碼的政治操守,更感到他作為一個法律界出身的政治人物,在作重大決策時,竟然不顧法律方面的基本常識,為所欲為,公開踐踏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

  一些文章一針見血地講道︰目前的公投其結果到底是凝聚了全民共識,緩解了兩岸緊張,爭取了國際支援,增加了臺灣的整體安全,還是造成了負面的效果?難道為了選舉勝利就可一意孤行到此地步?到底是臺灣利益高於選舉利益,還是個人利益重於全體利益?

  美︰臺灣“公投”本末倒置

  近日美國負責兩岸事務的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對臺灣公投也再次發表意見,他説︰公投通常是由下而上,也就是對於立法部門有歧異的議題,再交付公投解決;不像臺灣的公投由上而下,政府先決定要公投,然後再去找問題。他還重申︰“三二0公投”的兩個問題,既不困難,也不分歧,因此推動者的動機引發質疑。此前,日本、法國等對臺灣公投也都表示嚴重關切,反對臺灣搞所謂的“三二0公投”,認為陳水扁當局目前的作法是一個“嚴重錯誤”。

  陳水扁發動的“公投”之所以受到島內外的廣泛譴責,是因為陳水扁口上喊的是要通過公投來“深化民主”,而實際做起來的完全違背了民主政治的基本法則,為“公投”而“公投”,為在選舉中達到個人目的而公投。二00二年八月三日,陳水扁拋出“一邊一國論”的分裂主張,去年九月廿八日,又公開宣稱要在二00六年“催生臺灣新憲法”,並依此形成了一個“臺獨”時間表︰二00四年實施首次公投;二00六年“公投制憲”;二00八年正式實施“新憲法”使“臺灣成為正常的、完整的國家”。陳水扁搞公投的目的是與他的“臺獨”目標密切關連的。但此時臺灣並沒有公投方面的法律,陳水扁為操弄選舉,在無法源的前提下就確定了他的“公投”安排,可見在他的心目中根本沒有“法”的觀念,無法無天。去年十一月廿七日,臺“立法院”通過“公投法”,時隔一天,十一月廿九日,陳水扁就提出要引用“公投法”的“防禦性條款”,在二00四年三月廿日“總統”選舉當天同時舉行“防禦性公投”,並將公投的議題初定為要大陸撤除部署在臺灣對面地區的導彈和要大陸放棄對臺使用武力。正如一些臺灣學者剖析的︰“公投法”第十七條的防禦性“公投”,應是“國家”面臨立即而明顯的威脅,導致“國家主權”有變更之虞時,“總統”才能發動“公投”。今天的情況顯非如此,阿扁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就是為了選舉。公投題目提出後,面對島內外的反對壓力,陳水扁又幾次改動公投議題,從“防禦性公投”到“防衛性公投”,又到“和平公投”,公投問題全在他的手上隨意搓弄,法律規定完全拋在了一邊。

  扁為公投違反“總統”法規

  為了達到通過公投激發選情、影響選舉的目的,陳水扁還直接違反“總統”選舉秘密性投票的法律規定,將公投與“總統”選舉同時舉行,選民要在同室領票、投票,以影響選民的投票選擇。依臺灣的“公投法”,參加公投人數沒有達到可參加人數的一半,其公投為無效。陳水扁當局刻意將公投與“總統”選舉放在一起進行,並將領取選票和投票都放在同一地點,使只領“總統”選票而不領公投選票的選民直接曝光,客觀上在逼迫選民參加公投。這一違反民主程式的作法也引起臺灣民眾的強烈反感。

  陳水扁的倒行逆施,再一次暴露了他真“臺獨”假民主的嘴臉,暴露了他私欲無邊、膽大妄為的串列。最近的臺灣媒體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百分之五十二的受訪者認為,在大選之日進行“公民投票”沒有必要,有百分之二十七的人認為有此必要(此一比例已低於民進黨的傳統支援比例百分之三十五),還有百分之二十一的人沒有意見。可以看出,陳水扁的公投在臺灣島內有很大的爭議性。臺灣民眾希望臺灣發展真正的民主,而決不是陳水扁搞的由個人操控的,以損害臺灣人民根本利益為代價來實現陳水扁個人政治利益的虛假民主。陳水扁的公投把戲正在為人們戳穿,他的倒行逆施也定會被眾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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