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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預算從未正規辦理 臺“國安局”空喊8年“法制化”
 
 
  來源:      日期:2002-03-30 09:46

    中國臺灣網3月30日消息 臺“國安局”泄密案案發,一個主要原因是其內部管理制度極不正規。資料顯示,不只是“國安局”的秘密帳戶款項至今仍未納入會計、審計制度;連“國安局”的總預算都從來不曾逐項編列並依“法”辦理決算,“國安局”宣稱自1994年起“法制化”,只是口號而已。

  據臺灣媒體報道,根據臺“國安局組織法”規定,“國安局”預算應以機密預算寄編在其它機關預算中。自1994年“法制化”後,“國安局”都是將其主要預算以機密預算方式寄編在“國防部”預算書中。但是在“國防部”年度預算中,“國安局”預算僅有一項“定遠項目”名目,至于實際編列內容,外人則無從了解。

  “國安局”預算雖以“機密預算”方式編列,並不表示其可特別于制度之外。即使是當局“國防部”、“外交部”因為軍購、“外交”等需求編列“機密預算”,仍須辦理決算,將預算執行情況送交“審計部”審定。

  雖然“國安局”或可因“國家安全”、“國家機密”等理由,不把預算實際執行內容報告審計機關,但年度結束時,至少應將年度預算結余報“審計部”決算才是。但依當局“審計部”的說法,“國安局”自“法制化”至今,從未辦理過年度決算;甚至在發生劉冠軍案後,才自今年起將預算執行的“開支數據”報“審計部”。

  臺灣媒體認為,所謂的“國家安全”竟然能如此無限上綱,如此不可觸摸。然而事實顯示,“國安局”長期獨立于“國家”預算、決算體制之外的,不只是項目經費秘密帳戶一個。以近日“國安局”仍擬將部分秘密帳戶款項“就地合法”的茍且心態來看,要避免泄密等事件恐怕很難。(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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