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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吳淑珍和陳哲男同炒未上市股

時間:2008-08-31 20:40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8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最高檢”特偵組調查吳淑珍、原陳水扁辦公室秘書長陳哲男炒股案,已向臺證期局調閱相關股票交易紀錄。特偵組發現,吳淑珍被懷疑的異常股票交易中並沒有燁隆等“燁字輩”股票,她與陳哲男購買的股票、利用的人頭戶均不相同,兩人縱橫股市多年,唯一有交集的股票,竟然是一檔某生技廠商的未上市股票。 

  據報道,當年偵辦陳哲男、吳淑珍炒股案的檢察官許永欽,在調離臺北地檢署前,就已經初步勾稽出一些可疑交易帳目,對於炒股案的突破有重大幫助,特偵組亦已經掌握這些資料。對此,特偵組、許永欽都以案件在偵辦中為由,低調不作説明。 

  兩人人頭戶互異 相同股僅一檔 

  辦案人員發現,吳淑珍、陳哲男兩人的股票交易中,只有一文件未上市股票,在購買時間及股票類型上“有所重疊”,其餘大半沒有關聯。由於未上市股票並沒有公開重大訊息,因此是否構成內線交易、炒股等違反“證交法”情事,仍有待特偵組深入蒐證調查。 

  目前特偵組調查的吳淑珍、陳哲男炒股案,是兩件不同的案件。陳哲男所涉及的股票,主要是“燁字輩”股票如燁隆、燁聯、聯鋼重工及寶華、長興化工、大安銀、長榮、中鴻等28檔股票。陳哲男使用的人頭戶是原陳水扁辦公室員工高慎慎等人,至於原陳水扁辦公室待衛長余連髮妻子柯銀花等人,則是聽陳哲男“報明牌”下單買股。 

  買智邦查無炒作 將再傳營業員 

  吳淑珍炒股案,則有勝華、智邦、萬通銀、建華金等四檔股票,她利用的人頭戶是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等人,與陳哲男炒股案的關聯性不大。 

  臺北地檢署在2004年6月間,曾經偵辦吳淑珍炒股案,調閱交易紀錄,並傳喚替吳淑珍下單的營業員賴美玉説明。當年檢察官依據監視報告顯示,吳淑珍購買智邦股票的時間點,雖是在智邦公司宣佈買回庫藏股的訊息之前,但因查無具體事證,而予簽結。 

  事後“立委”、名嘴舉發吳淑珍炒股是“十大國賊”案,臺北地檢署重啟偵辦,簽分“他”字案調查至今。 

  據了解,特偵組調閱臺北地檢署當年卷證,發現2004年6月賴美玉作證時,指稱吳淑珍是自己用電話下單,且吳買股票有賺有賠,沒有內線交易。不過特偵組為厘清吳淑珍炒股案情,近將再傳喚賴美玉説明。(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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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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