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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搬元大7.4億仍藏人頭戶 臺檢方進行追查

時間:2008-12-18 09: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18日電 陳水扁家庭自銀行搬到元大馬家請其協助“理財”的7.4億元(新台幣,下同),臺檢方特偵組已查出其中1.7億仍藏在島內人頭戶中,已要求馬家集中匯入指定賬戶再換成臺支查扣;至於匯往島外的5.7億,將在近日要求馬家匯回臺灣。特偵組不排除將元大馬志玲改列被告,近日傳喚馬志玲,調查馬家涉行賄、洗錢案。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特偵組已在上個月,在臺“最高檢察署”辦公室以證人身份傳訊蔡鎮宇,並二度要求元大集團少東馬維辰、馬維建兄弟説明。

  另外,臺北地檢署偵辦元大證結構債背信弊案,懷疑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涉嫌主導,日前已列為被告,諭令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檢方17日再度傳喚馬家財務顧問林明義、元京證曾姓主管兩人,訊後以涉嫌背信、違反“證交法”罪嫌將林、曾兩人改列被告。 

  特偵組查出,元大馬家曾為了購並復華金案,在2005年間透過前元大證董事杜麗萍贈送2億元水果箱至陳水扁官邸,事後,2億元放入以吳淑珍兄嫂陳俊英名義承租的國泰世華銀行保管室內藏放。

  2006年,臺北地檢署偵辦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臺開案,引起紅衫軍事件後,陳水扁及吳淑珍擔心錢會曝光,在商請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代為處理鉅款遭拒後,于同年6月間指示吳景茂、陳俊英夫婦、陳鎮慧與杜麗萍自銀行搬走7.4億現鈔,請元大高層處理。

  據指出,馬家兄弟已供認除了他們曾匯18.6萬美金給陳致中作結婚禮金外,元大高層也曾幫吳淑珍處理金錢事宜,並單純從事投資,但不知那7.4億的來源,也不清楚當年致贈扁夫婦的2億元竟會夾雜其間。

  另臺北地檢署偵辦元大結構債弊案時,曾在今年7月底兵分十一路搜索元大集團查扣大批帳證,但事後,特偵組10月17日再搜索元大集團時,欲調閱元大證的財務報表,元大方面反映帳證日前已被臺北地檢署查扣,特偵組為查證資金流向,曾向檢方調卷,發現杜麗萍、元大馬家及吳淑珍之間的異常資金流向。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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