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

陳水扁夫婦被臺檢方共列收賄及洗錢兩罪被告

時間:2008-10-17 12: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17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調查前“第一家庭”陳水扁家洗錢案又有突破,檢方透過“準司法互助”管道取得此案在美國、香港部分賬戶數據,顯示吳淑珍涉嫌透過特別助理蔡銘哲在美國、香港利用人頭戶收取力麒建設等企業匯款,檢方昨天正式將蔡銘哲、陳水扁及吳淑珍三人共列收賄及洗錢兩罪被告。

  近日再傳吳淑珍到案 是否就訊將依法處理

  臺灣“自由時報”報道説,另一方面,臺北地院前晚召開余政憲聲押庭時,北檢承辦檢察官柯宜汾明確向法官説明尚有數名共犯未到案,其中一人即是吳淑珍,以及其他公務員,檢方決近日再傳吳淑珍到案説明,至於是否仍採就訊方式,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檢察官會依法處理”。

  再者,檢方掌握數據顯示,力麒集團交付的賄金,採“海外匯海外”的“無中斷點”方式匯至吳景茂等賬戶再輾轉匯至瑞士,因郭淑珍的美國賬戶內曾匯入新台幣四億余元,且至少有一億五千萬元也是採“海外匯海外”由美國直匯扁家香港及新加坡賬戶,檢方不排除這些錢可能是其他企業匯款,將進一步追查。

  檢方查出,二00三年間力麒建設前董事長郭銓慶急欲取得南港展覽館標案,遂由蔡銘哲引薦郭銓慶與吳淑珍相識,郭銓慶提供胞妹郭淑珍的美國賬戶供珍支配使用,郭銓慶取得南港展覽館標案後,將二百七十三萬美元約合新台幣八千八百餘萬元匯至美國賬戶,再轉匯至扁家的新加坡、香港人頭戶。

  檢昨借提蔡銘哲 擬策動擔任污點證人

  檢方查出,這筆錢中的五十三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一千五百餘萬元,後來匯到蔡銘哲的個人海外賬戶,檢方認為這筆錢應是蔡銘哲的“分紅”。特偵組昨天借提蔡銘哲時,蔡銘哲見特偵組出示美、港準司法互助文件,隨即配合調查,檢方必要時將策動他擔任“污點證人”。

  據悉,美、港賬戶等資料非透過官方正式管道取得,檢方低調證實是由特殊管道取得,但和“司法互助”文件同樣具“證據能力”,可直接拿到法院當攻防。

  檢方昨共借提吳景茂、蔡銘哲比對相關賬戶,另傳喚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等七證人,調查二00六年後的“國務機要費”使用,郭表示“我做的事,並不會被收押”,檢方也説,郭的部分目前查無不法。

  對於余政憲被押,余的辯護律師吳旭洲預定今天向臺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余政憲被押前堅稱不認識、也未接觸過郭銓慶,對於被控涉案覺得很冤枉。另吳景茂遭押禁見向高院抗告案,昨遭駁回確定。

編輯:王曉燕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