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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臺灣網10月27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負責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的臺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檢調人士26日表示,檢察官陳瑞仁希望在10月底完成所有偵查工作及結案大綱,偵結對外公告時間預計在11月上旬。 據報道,檢調人士表示,陳瑞仁希望全部的偵查動作(安排訊問證人、關係人的庭期、調取數據)能在本月底完成,並完成結案大綱,再根據大綱制成完整結案書,因此偵結公告時間應該是在11月初。
該人士指出,陳瑞仁規劃,若犯罪情節明確,檢察官要到偵結前一刻再將相關涉案人簽分偵字案被告,意即目前全案仍只有杏林制藥負責人李碧君被檢方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列為被告,而結案書會詳列證據清單,屆時檢方問過的證人、證詞,以及能夠查明的發票來源、流向,都會表列陳述。
至于外界關切的二次訊問陳水扁夫婦的時間,檢調人士形容,根據陳瑞仁的說法,再次訊問陳水扁只是程序上的作為,給當事人一個說明的機會,並不影響檢察官辦案新證。這幾天是全案最關鍵的時刻,為避免引起爭議影響辦案,臺檢方不會證實是否已約談過陳水扁夫婦,也不會隨各種輿論起舞,“讓證據來決定最終結果”。(趙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