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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捷六標案 謝長廷後援會長張志榮被追加起訴

  時間:2007-01-30 08:25    來源: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台灣網1月30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捷運公辦六標弊案,曾擔任謝長廷參選高雄市長選舉後援會會長的“新文化基金會”前董事長張志榮涉嫌索賄4200萬元(新台幣,下同),昨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追加起訴,同案起訴的還有日安營造協理陳建廷、日商木川良二。張、陳已轉為污點證人,檢方請法院寬免兩人刑罰。

  而一年多前被依背信等罪起訴的捷運六標評決小組主席鍾善藤(64歲、臺當局前“交通部”主任秘書)與“委員”吳孟德(58歲、前高雄市工務局長)被檢方查出分別收受300萬、200萬元賄款,被改為刑責更重的圖利罪起訴。

  據報道,在起訴書中,臺檢方詳細列出被告吳孟德以及鍾善藤泄密以及收賄的過程:包括被告鍾善藤在開標結束後曾經打電話給被告張志榮,説明評決小組是先讓參與投標的榮工公司先取得兩個標案,再以一家廠商最多只能取得兩標的規定,排除榮工投標CR5的資格,讓華大成順利得標。

  另外,之前檢察官列為機密的開標過程泄漏底價的電話,在起訴書中也明白寫出是被告吳孟德所為,檢察官指吳孟德在開標過程中,利用錄影空檔,上廁所期間,撥電話給被告陳建廷講了五個字(4、5、6、7、8),暗示CO2底標價是45億6千7百80萬,協助前田取得標案。

  之後,張志榮共取得全是現金的4200萬元的賄款,其中華大成公司有3200萬元;前田公司1000萬元。張志榮在2003年4月間,在取得賄款後,在鍾善藤住處附近公園,以報紙包裹的3百萬元賄款送給鍾;2005年1月下旬,張志榮在北市民生東路吳孟德的住處,將手提袋裝的200萬元賄款交給吳。(雲鵬)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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