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評論 透視“核四”風暴
臺海評論-駁李登輝及其“兩國論”
臺海評論-駁呂秀蓮“臺獨”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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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7月9日拋出“兩國論”一個多月來,激起強烈義憤的海內外中華兒女,同聲譴責民族敗類的分裂行徑;表示高度關注的世界各國和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紛紛重申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李登輝及其極少數追隨者面對重重壓力,既冥頑不化又恣意狡辯。自7月30日、8月1日臺灣當局接連推出貫徹李登輝意旨的所謂“辜董事長談話稿”、“陸委會説帖”後,直到現在的8月下旬李登輝本人及其追隨者還不斷發話,繼續以辯解的方式進一步鼓吹“兩國論”。在其各種詭辯中突出的一點,即極力辯稱“兩國論”不是“改變政策”。然而,世人普遍認為,“兩國論”從根本上否定舉世公認的一個中國原則,是分裂中國的政治“豪賭”;李登輝的分裂行徑由來已久,“兩國論”則更邁出了危險的一步。李登輝“原形畢露”,任何狡辯只能“欲蓋彌彰”。
一、“兩國論”終現李登輝分裂路線的底牌
如果説李登輝拋出“兩國論”是分裂中國的最後“豪賭”,那麼其賭徒心理在此之前即有一個漸進發展的過程。
李登輝上臺之初,羽翼未豐未敢造次,還常常故作姿態。在剛繼任後的首次記者會上,李“鄭重”表白,“只有一個中國的政策,而沒有兩個中國的政策”,後又信誓旦旦表示“一個中國為最高原則”。但是,隨著權位日漸穩固,李登輝的態度開始一步步改變。1990年5月,李登輝表示,兩岸的“現實”是“一個中國,兩個政府”;1991年2月,李登輝主導制訂的所謂“國統綱領”正式寫上兩岸“互不否認對方為政治實體”,進而刻意將政治實體界定為“互不隸屬的”、“對等的”;1992年8月,臺灣“國統會”就“一個中國”的涵義發表聲明,提出“中國處於暫時之分裂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即“兩岸分裂分治”;1993年2月,李登輝當著以“臺獨”為黨綱的民進黨人士申言,他“始終沒有講過一個中國”,而“主張中華民國在臺灣”,後又有意翻過來講“在臺灣的中華民國”;1993年11月,臺灣當局的“經濟部長”在參加亞太經合組織西雅圖會議期間,聲稱“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臺北是以‘一個中國’為指向的階段性兩個中國”;1994年3月,李登輝與日本作家司馬遼太郎談話,説什麼“中國這個詞是含糊不清的”,並強調“最基本的想法”為“臺灣必須是臺灣人的東西”;1994年4月,李又當著民進黨人士宣稱,“現在沒有一個中國的問題”,“兩岸現是分裂的國家”;1994年7月,臺灣當局發表《臺海兩岸關係説明書》,要求“充分體認”兩岸“在國際間為並存之兩個國際法人的事實”;1995年6月,李登輝訪美前後大講“一個中華民國在臺灣,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1997年2月,臺灣當局在《透視“一個中國”的説帖》中提出“一個分治的中國”;1999年5月李登輝出書《臺灣的主張》,妄稱要將中國大卸七塊。至此,李登輝及臺灣當局的種種謬論,實質都是分裂祖國,表面又都若明若暗留有些許偽裝。然而,就在“中國七塊論”推出後僅僅50天,李又拋出“兩國論”,終於完全撕下所有遮羞布,赤裸裸地亮出了“兩個中國”。由此,人們也終於完全看清李登輝的本來面目,即“兩國論”之前的種種説詞,實際早已包藏“兩國論”的禍心;而“兩國論”的和盤托出,則沿著李登輝的分裂路線,最終完成了對“一個中國”的根本否定,即對“一個中國”從虛化、淡化到“不簡單地講”,從“少談”、“避談”到“儘早忘記”,直至“告別”、“跳脫”。李登輝蓄意分裂中國的圖謀原形畢露。
二、“兩國論”實有統籌規劃的配套政策
李登輝在臺主政十一年,為最終實現對一個中國原則的根本否定,實際已從各方面做了大量準備。
在臺灣島內,他借所謂“憲政改革”,對臺灣政治體制進行一系列改造,4次“修憲”、強行“凍省”、排除異己、放縱“臺獨”;他肆意散佈大陸武力攻臺危言,蠱惑人心、製造緊張,公開揚言“整軍備戰”,叫囂提升“制空、制海、反登陸的作戰實力”;他要求“以臺灣為主體”改造臺灣的文化教育,割斷祖國大陸與臺灣的源流關係,歪曲歷史、誤導民眾,鼓吹“臺灣生命共同體”,宣揚“新臺灣人主義”。
在兩岸關係上,他一直堅持兩岸“分裂、分治”,“對等”、對抗,拒絕進行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拒絕實現兩岸直接
“三通”;他近年來又針對兩岸經貿實行“戒急用忍”,針對臺灣民眾往來兩岸進行“政治偵防”,針對臺灣青年求學大陸而凍結承認大陸學歷,等等。
在對外關係方面,他不惜臺灣的民脂民膏“金錢開道”,拉攏窮國、小國以增加“邦交”數量,利用國際焦點、熱點施放“銀彈”以渾水摸魚,討好美國、日本以“挾洋自重”,鼓噪加入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甚至圖謀製造“雙重承認”以謀求“
獨立主權地位”;他採購外國武器裝備耗資居全球之冠,鼓勵美、日將其防衛合作的範圍擴大到臺灣海峽,要求美國將臺灣納入“戰區導彈防禦系統”,為求取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援而迎合其分化中國的需要。
凡此種種,一句話,“兩國論”拋出之前,李登輝已致力從各方面壘築與祖國分裂並抗衡的基礎;“兩國論”拋出後,臺灣當局有些人呼應“臺獨”分子要將“兩國論”列入“修憲”、推向國際,進而試圖從法理上確定“兩個中國”。
三、“兩國論”即與“臺獨”勢力同氣相求
李登輝的“兩國論”提出當日,正值民進黨正式提名陳水扁參選下屆“總統”,民進黨人士表示,這是對“阿扁的一份賀禮”,應發給李登輝一張放大的民進黨黨證以資“勉勵”。陳水扁提出,“兩國論”與其“理念一致”,希望李登輝能將“兩國論”納入李再版的《臺灣的主張》,並儘快修改“憲法”和《國統綱領》,以便“對外一致”。李登輝的“兩國論”倒行逆施,博得了“臺獨”勢力的叫好和呼應。
實際上,李登輝本來就與“臺獨”勢力心心相印。他早年即和許多“臺獨”分子關係曖昧,還是“臺灣基督教長老會”這一“臺獨”組織的虔誠信徒,上臺後即處心積慮為“臺獨”開放“綠燈”。他授意召開所謂“國是會議”,特赦在押“臺獨”分子出獄,特邀海外“臺獨”頭目返臺,致使昔日的階下囚、通緝犯頓時變成“賢人”、“謀士”。他主持修改制約“臺獨”的相關法規,使“臺獨”主張和“臺獨”活動合法化,為海外“臺獨”組織和“臺獨”分子“還鄉”清道開路。他組織召開所謂“國發會議”,在展開“務實外交”、定位兩岸關係、改造臺灣政治體制等方面,與“臺獨”勢力達成諸多共識。他通過手中的權力,以“憲政改革”為名,逐步接過並實施“臺獨”理念。如“臺獨”分子所先後提出的臺灣是“獨立政治實體”、兩岸“分裂、分治”、“臺灣命運共同體”、“臺灣人選臺灣總統”、在國際上“爭取臺灣是一個政治單位”、臺灣“申請加入聯合國”、“中國是中國,臺灣是臺灣”以及臺灣“新興民族”、“新興國家”等等,李登輝幾乎全單照收、照辦,並且做到了“臺獨”分子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李登輝這次拋出“兩國論”,實際與陳水扁主張的“兩岸一邊一國”同出一轍,同氣相求。不同的是,現在臺上李登輝較之臺下陳水扁的叫喊,能量更大、影響更大,破壞性也更大,因而更加受到人們的關注和斥責。
歷史記錄在案,現實有目共睹。李登輝及其極少數追隨者不用再抵賴、狡辯了。對於包括臺灣在內的全中國來説,對於全中國人民特別是臺灣同胞來説,“兩國論”是地地道道的“禍國殃民”,罪責難逃。若已臨懸崖而不勒馬,利令智昏一意孤行,一心想“青史留名”的李登輝,勢將在石敬瑭、汪精衛等一丘之貉後面留下自己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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