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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務部門表示風災罹難者3個月可發出死亡證明
 
  來源: 中新網      日期: 2009-08-18 15:00

 
 

  中新網8月18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表示,“莫拉克”風災後,對失蹤者經搜救無著、檢察官調查後足以認定死亡者,就會發給死亡證明書。最快於救災結束後3個月就可發出,不需等到失蹤1年。

 

  黃世銘表示,目前法醫研究所與調查部門,分別就遺體、屍塊及失蹤者家屬採驗 DNA鑒定,將會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鑒定,預計5天內將鑒定結果送各管轄地檢署。

  黃世銘指出,目前各地檢署已經相驗因“莫拉克”颱風不幸罹難,共計有135具屍體,包括溺斃87人、活埋4人、其他44人。

  對於失蹤者的部分,黃世銘表示,失蹤者經全力搜救仍無法搜獲者,檢察官經適當調查及詢問相關人士後,有相關事證足以認定失蹤者已罹難,經家屬聲請會開立死亡證明書。

  黃世銘指出,2002年華航澎湖空難也曾經這樣做過,預計救災結束後3個月即可發放死亡證明書。此外,法務部門還研擬於相關風災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中,增訂“檢察機關核發死亡證明書”相關條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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