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簡介

時間:2009-09-03 10:33   來源:國新辦網

  西藏簡介

  簡 稱:藏

  地理位置:地處世界上最大最高的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千米以上,南隔喜馬拉雅山脈與印度、尼泊爾、錫金、不丹、緬甸等國接壤。北部和東部與新疆、青海、四川、雲南等省區為鄰。

  人 口:全區總人口為281萬人(2006年末數字)。人口出生率為17.4‰,死亡率為5.7‰,自然增長率為11.7‰。人口密度為每平方公里2.21人, 西藏人口分佈也很不均衡,多數人口集中在南部和東部。平均預期壽命已由1951年和平解放前的35.5歲提高到目前的67歲。

  面 積:120多萬平方公里。

  行政區劃:西藏全區共劃1地級市、6地區、1縣級市、76縣。

  氣 候:年平均氣溫為8度左右

  民 族:西藏是以藏族為主體的民族自治區,其他還有漢族、回族、門巴族、珞巴族等。未識別民族有夏爾巴人和僜人,其人數較少,只有2000余人。

  旅遊特色:獨特的地理環境造就了獨一無二的雪域風光。

  西藏簡介:西藏既有獨特的高原雪域風光,又有嫵媚的南國風采,而與這種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觀,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獨特的魅力。至今,還有許多藏族人的生活習俗與高原之外的現代人有著很大的距離,也正由於距離的産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觀賞價值。

  西藏自治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五個民族自治區之一,成立於1965年9月1日。

  西藏自治區位於中國的西南邊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青海省毗鄰,東連四川省,東南與雲南省相連,南邊與西部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等國接壤,形成了中國與上述國家全長近4000公里的邊境線。全區土地面積為122萬多平方公里,約佔全國總面積的12.8%。

編輯: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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