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尉健行
副書記:韓杼濱 曹慶澤 何勇 周子玉
夏讚忠 劉麗英(女)
秘書長:袁純清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國共産黨最高紀律檢查機關,是黨的中央組織機構之一,成立於1949年11月。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將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改為中央監察委員會。
“文化大革命”期間停止工作。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設立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規定,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産生,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
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黨的委員會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中國共産黨黨章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産生。1993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的決定,中央紀委、監察部從當年開始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督兩項職能的體制。合署後的中央紀委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督兩項職能,對黨中央全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