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工會十五大(19)切實履行工會組織維權的基本職責
 
  來源:中華全國總工會      日期:2008-10-13 09:36

 
 

  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夕,一些金融企業的分支機構為規避《勞動合同法》,擅自與工齡較長的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轉換勞動用工身份,要求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對此,中國金融工會高度重視,堅決代表和維護職工利益,主動協調有關方面,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檢查和糾正,並下發緊急通知,明確要求有關金融機構總行(會、司)工會密切關注企業勞動用工和勞動關係情況,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堅決制止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

  積極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是中國金融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和諧金融企業建設,促進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作的一個縮影。中國工會十四大以來,中國金融工會按照“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緊緊圍繞金融中心任務,認真履行工會各項社會職能,視職工信賴為生命力和號召力,為實現金融業改革、發展、穩定和創新發揮了積極作用。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工會工作永恒的主題。五年來,中國金融工會為激勵金融系統廣大職工立足本職、建功立業做了大量工作。通過在金融系統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當好主力軍、建功‘十一五’、和諧奔小康”主題競賽等活動,提升了金融系統廣大職工的綜合素質。同時,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競賽內容,創新競賽形式。先後産生了一批“創爭”活動的“標兵單位”、“標兵班組”、“知識型職工標兵”,以及“創新示範崗”、“創新能手”。

  針對金融企業改制過程中出現的工會組織辦事機構被撤銷或合併,工會專職幹部大量流失的情況,中國金融工會連續下發了《關於在金融企業股份制改造中切實加強工會組織建設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系統工會組織建設,完善工會組織辦事機構設置和工會專兼職幹部配備的規定》,並採取果斷措施,通過抽查和要求自查等方式,積極與這些金融企業的黨委、行政溝通,從而促使絕大多數金融企業工會在黨政的支援下,做到依法建會、依法治會,保證了企業工會工作不斷線。

  為維護廣大金融職工的民主政治權利,中國金融工會還積極推動金融系統各級工會組織狠抓職代會制度建設。針對金融企業全面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實際,積極探索在金融系統總行(會、司)一級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辦法和途徑,努力推動金融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重大問題都能提交職代會討論和審議。

  為更好地加強維權機制建設,中國金融工會還積極探索建立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方法、途徑。下發了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新頒布的《集體合同規定》的通知,邀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做“客座教授”,為各總行(會、司)工會幹部作輔導報告,幫助廣大工會幹部全面、準確掌握《集體合同規定》的內容,提升工會幹部維權能力。與此同時,還要求各總行(會、司)工會主動與人事部門聯繫、溝通和協調,做好集體合同規定的貫徹和執行工作,切實維護廣大金融職工的合法權益。(記者 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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