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共同意見

時間:2010-01-20 16:51   來源:台灣網

  依據2005年4月29日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與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會談達成的有關共識,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與中國國民黨臺商服務中心訪問團于2006年9月18日在北京舉行第二次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雙方回顧總結了落實第一次會談共同意見的情況,交換了建立和規範兩黨有關工作機構和運作機制的意見,並就進一步加強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工作,落實“雙向合作、平等保護”精神進行了富有成效的會談,達成以下共同意見:

  ——繼續推動落實2005年11月1日第一次保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會談達成的十項共同意見,按商定的工作流程、運作機制和溝通熱線處理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事宜。加強完善工作機制,每年舉行一到兩次工作會談。

  ——關於臺商投資保護問題。中共中央臺辦將繼續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對《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開展執法檢查,加大對臺商投資的保護力度。

  ——關於臺商稅賦問題。大陸有關部門將繼續推進依法治稅,貫徹落實鼓勵臺商投資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對臺商進行稅收政策及法規的宣傳。雙方促進避免對已依法納稅的企業和個人在兩岸重復徵稅,對臺商個人所得稅的核算方式進行深入研究。

  ——關於臺灣民眾往來大陸便捷化問題。大陸公安部門將視情形增加辦理一次入出境有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簽注手續的城市。

  ——關於勞工保險問題。大陸有關部門將努力創造條件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就業提供便利。在大陸就業的臺灣居民可以同大陸居民一樣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大陸有關部門將指導各地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支付規定,為在大陸就業的臺灣同胞就醫和報銷提供方便,並加快工傷保險制度的改革,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加強工傷保險的社會化管理。

  ——關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問題。大陸公安部門將加強與臺灣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作,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兩岸的走私、販毒、詐騙等各類刑事犯罪活動,遏制此類犯罪的高發勢頭與蔓延趨勢;加大專案攻堅力度,偵破一批大案要案;壓縮犯罪活動空間,切實保護兩岸同胞的生命和財産安全。

  ——關於專利、商標事務合作問題。雙方商定:

  大陸有關部門將積極研究開放臺灣居民參加大陸專利代理人考試的問題,積極推動兩岸相關專業人員的交流,推動兩岸有關授權民間機構早日在“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基礎上就專利、商標事務合作進行磋商,制定切實可行的合作辦法。

  雙方高度重視兩岸知名商標的權益保護問題,積極開展商標權益保護領域的交流活動,加深了解,增進共識。雙方將就構建穩定的兩岸商標保護合作機制進行探討,消除兩岸商標保護中的各種障礙。

  ——關於推動兩岸民間仲裁機構的交流、加強相關業務培訓問題。雙方將繼續推動大陸有關專家學者、從業人員與臺灣業者開展學術交流和業務商談,加強兩岸業界人士的資訊交流,積極開展以仲裁規則等為內容的業務培訓工作。將繼續推動各地仲裁委員會增聘臺籍仲裁員,保護臺商合法權益。

  ——關於兩岸在標準化領域開展合作的問題。雙方均對兩岸在標準化領域開展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肯定。大陸有關方面希望與臺灣標準化相關領域加強資訊交流,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開展合作。

  ——基於維護臺灣農民權益,希望臺灣當局允許臺灣農産品由高雄直航廈門。

  會談中,中共中央臺辦表示,本著“雙向合作、平等保護”的精神,希望中國國民黨有關工作機構就首先推動臺灣産水果直接運往大陸、解除對臺資企業投資大陸的限制、取消對大陸商品輸入臺灣地區的不合理限制、避免對已依法在大陸納稅的臺商投資企業重復徵稅、保護大陸同胞在臺合法權益、保護大陸知名商標在臺合法權益、兩岸民間仲裁機構交流及人員等培訓問題,敦促臺灣當局採取實際行動。中國國民黨臺商服務中心訪問團對此表示將予以積極推動。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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