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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區30年成就雙語城市

時間:2010-08-25 15:08   來源:羊城晚報

  一事

  港臺腔北漸鬧風波

  禁令雷聲大雨點小

  未見哪個主持人因此下崗

  粵港交流存在著其他地方所沒有的得天獨厚的條件,除了地緣優勢之外,語言同質是最為關鍵和直接的因素。但是,廣州粵語卻沒有“港臺腔”。想不到的是,光是一個腔調,相差就已十萬八千里。關於“港臺腔”,曾經弄得沸沸颺颺。

  2005年,國家廣電總局下發《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自律公約》,對主持人用語問題了許多明確的要求,其中特別規定,“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話,不模倣港臺腔及其表達方式”。此外,主持人隨意夾帶外語、用方言播報的現象也在明令禁止的範疇之內。觸犯《公約》者甚至會遭“下崗懲處”。

  “禁令”一齣,全國爭議紛起,簡直成了一鍋粥。贊成者説:“我好好感動”、“真的很不錯的耶”……這些聽了讓人直起雞皮疙瘩的主持人發嗲廣告,終於有望被管理了,近兩年,內地主持人用語一直存在港臺化傾向的問題。甚至原本以大氣儒雅著稱的中央電視臺主持人現在也有發嗲的趨勢。

  和“港臺腔”關係比較曖昧的節目主持人是有點名氣的李湘,她因此遭到部分國人的痛批。據説李湘辯稱,“可能你們是北方人吧,我是湖南人,這邊靠近廣州、香港,我們發音中都帶有一些尾音,可能讓你們聽起來覺得像港臺腔,其實不是,我們感覺一直在説普通話的啊”。話音剛落,又有人搖頭不止。

  反對“禁令”者也大有人在。部落格作者“聽日落的聲音”旗幟鮮明:內地節目主持人説“港臺腔”絕不是一種低俗的表現。這名作者説,抱著娛樂的心態來享受娛樂節目提供的娛樂,便可以發現主持人學什麼腔調其實並不會導致全社會的生活方式危機與道德失范。其實內地的改革開放,便曾經在“表達的方式與發音”上邁出過重要的一步。上世紀80年代初,臺灣歌手鄧麗君的甜美歌曲傳唱大江南北,而未被官方理解為“腐朽生活方式”的載體加以拒絕。這其中表達出的資訊是———公民的生活娛樂選擇可以、而且應該脫離意識形態的籠罩,成為一代人記憶深處的標痕,與那個時代銳意開放、創新進取的畫面融為一體。

  北京一家報紙説:《公約》的主旨是嚴禁主持人用方言播報,但把“港臺腔”單提出來加以“特別要求”,顯然也有地域歧視的嫌疑,因為畢竟方言不止“港臺腔”一種,且內地主持人嘴裏除了會蹦“港臺腔”之外還會蹦出“京腔”等其他方言。不愛聽“港臺腔”,我可以轉臺看嚴肅的新聞節目;但如果搜遍各臺,主持人都在字正腔圓地播報娛樂八卦,那倒不如乾脆關上電視機的好。

  上海一家報紙的一則評論則認為港臺腔之所以大行其道,自有其文化背景。作者是一個上世紀70年代生人,“回想起還能留下些印象的廣電作品,從最初的《射雕英雄傳》、《上海灘》,到後來的《壹號皇庭》、《櫻桃小丸子》,甚至《康熙來了》,無一不有港臺腔”。作者説,設身處地想一想,“和我一樣生於上世紀70年代的主持人(不説更年輕的),在港臺文化大肆侵襲內地的大背景下,他(她)們的口音帶有一些港臺腔根本就不需要刻意模倣”。所謂的港臺腔,並不是幾個主持人的港臺腔,而是這一代人的港臺腔—————這不過是港臺文化大舉進入內地在這個特定歲月留下的印記。我們要做的,應該是好好反省,為什麼我們沒能像港臺那樣生産出一大批能夠影響青少年心靈的精神産品,而不是通過強制性手段來祛除其文化影響。更何況,港臺腔事小,公權力如何對待公民對生活的選擇才算得上事大。

  後來,“禁令”頗有虎頭蛇尾之象,還看不到有哪個電視節目主持人真正因為港臺腔被下崗。

編輯: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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