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特區

時間:2010-08-30 09:40   來源:新華網廣東頻道

  2001年的11月10日,隨著卡達財政、經濟和貿易大臣卡邁爾一錘落下,中國長達15年的“入世”征程走到終點。伴隨著中國“入世”而來的,是人們對“經濟特區”繼續存在下去的質疑。

  不少人認為,深圳經濟特區執行國內稅、關稅等優惠政策,與WT O的精神是相違背的。“入世”以後,經濟特區的這些優惠政策都該取消。但問題的關鍵是,優惠政策是經濟特區發家的立身之本,如果這些賴以生存的根本沒有了,那特區還是特區,深圳還是深圳嗎?2001年的深圳,很多人都在思考這個同樣的問題。

  早在2000年1月,國務院成立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吹響西部大開發的號角,東部各中心城市也催馬揚鞭,加上20世紀90年代的浦東開發,全國已經形成“萬馬奔騰”的局面。作為曾經“領頭羊”的深圳,已經明顯感到一種追兵在後甚至是落後的壓力。

  這一年,深圳原有的“人無我有,人後我先”的政策優勢迅速消失,建立在此基礎上的體制先行優勢也開始弱化,現代化建設的示範功能和改革開放風向標的政治功能也越來越小,所謂的“窗口”、“試驗場”、“排頭兵”的提法,越來越顯得不合時宜。

  作為新世紀的第一年,2001年是全球人才爭奪日趨激烈的一年,也是中國各級政府主動出擊開創人才工作新局面的一年。這一年,深圳進行了新中國首例行政機構改革,提出了“大部門”的改革思路,完善了大行業、大系統的機構設置;這一年,深圳推出六項吸納優秀人才新政策,掀起了一股“孔雀東南飛”的高潮,深圳的“人事改革年”由此拉開帷幕;這一年,深圳地鐵一期工程全面開工,成為深圳市一張嶄新的城市名片。

  提出“大部門”改革思路

  新中國首例行政機構改革

  2001年,深圳政府率先提出了“大部門”的改革思路。這一年的11月,中國經歷15年艱苦談判後加入世貿組織。而政府如何“入世”,成為當年中編辦選擇深圳進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的直接動因。

  作為當時改革方案的主要設計、參與者,深圳大學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首倡“行政三分制”。據馬敬仁介紹,深圳曾進行過多次政府機構改革,但歷次改革沒能走出兩個怪圈:一是權力一收即死、一放就亂;二是機構改革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迴圈。在這位學者看來,過去的改革側重機構和人員調整,沒有考慮怎麼給政府的事務做減法。新的改革思路就是要把這些事務儘量剝離出去,政府管得少了,機構精簡、政府職能轉變均可自然實現。

  深圳社科院院長樂正亦表示,雖然深圳一直在探討“大社會小政府”的模式,在建立特區的最初10年裏連人大、政協兩套班子都沒有設置,但相對於一些國家和地區,深圳市政府仍然是一個“大政府”,管的事情太多。“香港城市規模和深圳差不多,連副特首都沒有,管得好好的。深圳九個副市長,整天忙得不亦樂乎。”這樣的對比讓樂正很是感嘆。

  “過去我們一直強調一把手的作用,但要建立有效的制約機制,得從制度著手。”馬敬仁認為,在沒有條件建立外部制約機制的情況下,只能走內部制約之路。當時能做的,就是在政府部門內部把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分開。按照馬敬仁的設想,政府的決策部門和執行部門不僅分工不同,同時也是有大小之分的。決策部門按大行業、大系統進行設置,數量較少但管的面較寬。每個決策部門對應若干個執行部門,執行部門規模較小,職責則相對專業和獨立。決策部門和執行部門之間,以“行政合同”或“績效合同”確定雙方的權、責關係,監督部門則依此合同文本行使督察之職。

  根據中編辦改革試點的要求,市編辦在草擬、上報《深圳市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建公共行政管理體制試點的意見》的同時,還同中央編辦、省編辦及相關部門組成改革考察團,先後赴香港、新加坡和英國對三地的行政管理模式進行重點考察。根據此次改革試點的目標與重點,有關方面積極借鑒香港和國外公共行政的經驗,結合深圳市行政管理體制的現狀,著手草擬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共修改完善了16稿。中編辦專門成立了深化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小組,並對深圳市的方案起草先後進行了7次具體指導。

  最終討論的結果與最初的設計方案漸行漸遠,改革動議在高調宣佈後再無下文,相關改革黯然終場,就此陷入6年的沉寂。然而不少學者認為,這次改革進一步完善了大行業、大系統的機構設置,為探索建立行政決策、執行、監督職能既相對獨立、制約,又協調高效運轉的新型政府組織架構提供了基礎。

  推出六項吸納優才新政

  掀起了一股“孔雀東南飛”高潮

  2001年1月在京舉辦的全國人才交流大會上,名不見經傳的江蘇泰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擲地有聲:給每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30萬元安家費。而揚子江藥業則深諳“安居樂業”的道理,乾脆為每位加盟的博士生提供一輛專車和一棟別墅。憑藉著高薪這一“殺手锏”,僅僅兩天,江蘇1100多家招聘單位就有了3000多高層次人才的“大進賬”。

  而為了吸納八方賢士,北京和上海兩個城市不僅早已取消了人事計劃單列制度、引進人才地區限制、城市增容費等壁壘,還在年薪、住房、福利、子女教育等方面開列出了優厚“價碼”。

  面對2001年全國各地激烈的人才爭奪戰,深圳市市政府決定大膽改革,構築一個“人才特區”,全面提升深圳的人才綜合競爭力。這一年的1月31日,深圳市人事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六項吸納優秀人才的新政策。此舉在廣大市民中間引起強烈的反響,深圳的“人事改革年”由此拉開帷幕。

  根據市人事局新政策的規定,一是要取消人事計劃單列制度,對具有用人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不分規模大小、所有制性質,一律採用“人事立戶登記制”;二是要取消下達人才引進指標制度,用人單位憑《人事立戶登記冊》,就可以直接到調配部門辦理有關幹部調動手續;三是要取消人才引進考試製度,除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進人繼續實行必要的“入口”考試之外,對人才的引進一律免於統一考試。此外,還要取消引進人才的地區限制,邊遠地區的人才引進與全國其他省區同等對待;取消先男後女的引進人才制度,在辦理人才調動時,夫妻雙方均是幹部身份的,男女任何一方均可先調;取消人才入戶前的統一培訓制度,由市人事部門統一編印培訓材料,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行組織培訓。同年的4月份,深圳又決定從8個方面深化人事幹部制度改革,期望做到“求賢不問出身”“用人不設壁壘”。

  有專家認為,同北京、上海等內地城市相比,深圳市構築“人才特區”六大政策的出臺,不免有“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滯後”之感。但深圳的人才新政策,體現的是新世紀深圳人才引進的新觀念新眼光,更反映了一個城市開放、公平、寬容文化以及為所有人創造平等條件的精神。

  “大量的高質素專業人才,特別是高科技專才的引進,將使深圳人口的容量進一步擴大,在人口品質上將有一次質的提升,一個人數眾多的知識階層,將成為深圳人口的核心部分,深圳必將形成由一個核心知識階層共同構造成的富有鮮明特色的‘知識階城’。”綜合開發研究院旅遊與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宋丁這樣認為。

編輯: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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