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下撥地震災區中小學專項補助資金23.2億

時間:2008-07-29 09:4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7月28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記者28日從財政部獲悉,為確保汶川地震災區中小學校秋季學期如期開學,中央財政近日安排專項補助資金23.2億元,預撥四川、甘肅、陜西三省重災區,專項用於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和教學儀器設備重置。

  據財政部介紹,這筆資金是從“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中安排的,其中校舍維修加固資金13.4億元,教學儀器設備重置資金9.8億元。

  財政部、教育部表示,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災區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和教學儀器設備重置工作順利進行,災區各有關部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受災省的財政、教育主管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迅速行動起來,利用今年暑期時間,緊急啟動災區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和教學儀器設備重置工作,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改善校舍等辦學條件,確保秋季學期開學的需要。要根據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維修加固規劃,會同建設等有關部門,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分配資金。縣級相關部門要抓住有效時間,在做好規劃的基礎上,按先易後難的原則具體組織實施。

  二是切實強化資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關於支援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的要求,各地要按地方財政資金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3:7的比例,落實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和教學儀器設備重置地方財政應負擔資金。地方應負擔資金不得以地方應承擔的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資金充抵,也不得以其他中央專項資金充抵。省級財政和教育部門要統籌財政、對口支援和社會捐贈等資金來源,多渠道籌集災區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資金。

  三是切實加強和規範項目監管。災區省級教育、財政等部門要緊密協調配合,採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過程加強監管。災區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和教學儀器設備重置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現行規定和有關程式加快履行報批手續,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政府採購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規定。校舍維修加固要加快項目勘察設計、方案比選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嚴格執行施工及監督管理規定,嚴格履行工程竣工驗收程式,確保工程品質和進度,確保校舍牢固、安全。受災省的財政、教育主管部門,要定期公佈中小學校舍維修加固工作進展及資金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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