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6月16日電(記者 朱國亮、王艷明)甘肅省隴南地震災區公安部門日前發出《通告》規定,除執行緊急公務外,警車和特種車輛不得亂鳴警笛、亂拉警報、超速行駛,以免擾民。
這個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就會干擾災區群眾生活。甘肅隴南是地震重災區,大量車輛因救災需要而涌入,其中不少是警車、特種車輛。為了及時反應和快速通行,抗震救災過程中,警車和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公務時,鳴警笛、拉警報等是允許的,但在非執行緊急公務時,亂鳴警笛、亂拉警報,不但形成噪音污染,而且擾民。
震後1個多月了,許多災區的群眾仍住在帳篷內。帳篷隔音效果差,來往車輛若鳴著警笛,拉著警報,呼嘯而過,尤其是夜間,會嚴重影響災區群眾的休息。
另外,地震過後,因人員傷亡家園被毀,災區許多群眾仍情緒不安,心情煩躁,心理十分脆弱。由此看來,在抗震救災這樣一個特殊時期,加強警車和特種車輛管理,禁止亂鳴警笛、亂拉警報等,並不是小事。它關係到災區群眾能否得到一個安寧的生活、工作環境,甚至關係到災區社會的穩定、和諧。
當前,抗震救災處在災後重建恢復的關鍵階段,任務重,工作量大,許多工作要直接與群眾面對面。這個時候,我們不但要搶時間,重實效,而且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關注細節。甘肅省隴南地震災區要求加大特種車輛管理,值得廣大災區借鑒,要將人文關懷滲透到抗震救災的每個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