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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兩會-最新動態


 

肖揚:未來五年中國法院司法改革力爭四方面突破
 
 
  來源:      日期:2003-03-18 11:21

    中新網3月17日電 昨天(16日)以高票連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肖揚指出,未來五年,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要力爭在四個方面有所突破。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以致力推進司法改革而贏得廣泛讚譽的肖揚,向媒體介紹了未來五年法院改革的四方面突破目標——
  一,在法院體制和審判組織改革方面力爭有所突破。現行法院體制的基本框架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初確定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統一大市場的建立,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現行法院體制不可避免地帶來地方保護、部門保護的問題,國家司法權統一行使的法制原則受到挑戰。這也是一些跨地區民商事案件裁判不公的重要的司法體制方面的原因。
  法院內部審判組織結構的完善,也需要高度重視。主要是改變院長、庭長違反法定程式審批、決定案件的“審判活動行政化”問題,努力做到審者判、判者審,徹底摒棄審判活動中的“長官意志”,真正做到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二,進一步完善訴訟程式制度。現行的一些訴訟程式和有關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審判監督程式,對糾正錯誤裁判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現在看來,它對裁判權威和既判力確實也有一定程度上的負面影響,需研究完善。又如在訴訟程式上簡易程式適用範圍限制過嚴,對那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案情簡單的案件,還按照普通程式審理,造成司法資源浪費,司法效率較低。對這個問題也需要研究改進和完善的措施。
  在推進訴訟程式制度改革中,許多問題通過人民法院自身改革可以解決,有些則需要修改、完善現行訴訟法。
  三,深化改革執行管理體制和執行權運作機制。要通過改革和加強執行工作,確保人民法院生傚法律文書的有效執行,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裁判權威。
  四,要推進審判工作機制和管理機制改革。主要是人民法院內部如何進一步規範合議庭、審判委員會的活動、關係,逐步統一、完善審判委員會的工作程式,健全、落實院長、副院長、庭長擔任審判長審理案件的制度,確保審判工作公正、高效運作;要進一步完善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實現立案、審判、執行整個過程的科學管理,增加透明度,使當事人對訴訟過程和結果真正了解,並能有所預知;在案件情況日趨複雜,審判工作難度不斷增大的情況下,需要不斷增加法院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提高資訊化管理在審判工作中的運用水準,不斷提高審判效率。
  肖揚並介紹説,在過去的五年中,人民法院確定的39項改革內容已經完成了35項。主要包括建立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審判體系,實行了“立審、審監、審執”三個分立,進一步完善訴訟證據制度,規範申訴和再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建立統一管理協調的執行工作新機制,改革法官管理制度,理順專門法院的管理機制,使審判工作更加透明、公平,促進司法公正。但一些深層次問題的解決還有待改革的深化和突破。(崔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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