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億中國網民成新意見階層 虛擬集團具現實影響力

時間:2010-01-15 12:1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從騰訊QQ網友結成QQ群,到“百度貼吧”基於地名、機構、職業和興趣愛好等關鍵詞,聚集利益相關人群,還有部落格圈、豆瓣網討論群組、BBS網友的“版聚”等等,中國網民正在網路上結成各種虛擬的社群,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國網民作為具有輿論能量的“新意見階層”,正在形成一個有現實影響力的虛擬“壓力集團”。(按照政治學定義,壓力集團“pressure group”是指那些致力於對政府施加壓力、影響政策方向的社會組織或非組織的利益群體。)

  面對貧富衝突、勞資矛盾、城市拆遷、農村土地流轉、環境污染、醫療教育、道德失范等問題,特別是政府施政缺失和司法不公,中國網民總能仗義執言,並經常能改變公共政策的方向。也正是網民的聲音,迫使基層公權力經常處在從未有過的緊張和惕厲之中,並警示地方領導幹部恪守基本的政治倫理和人倫底線。

  這種力量源自3.38億中國網民以滑鼠投下的民意表決票,源自他們的正義感和良心。

  2009年的事實格外真切地體現了這一點。

  迫於強大的網路輿論壓力,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的一起非正常死亡,從匪夷所思的“躲貓貓”而死還原為獄霸行兇殺人;湖北省巴東縣抗拒官員強索性服務的“烈女”鄧玉嬌從“故意殺人罪”被改為“防衛過當罪”,最後被判緩刑;“綠壩——花季護航”上網過濾軟體,在7月1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強制安裝前夜被緊急叫停;微部落格通過手機與網際網路的連結雖然尚未領到準生證,但已在“鄧玉嬌案”、石首騷亂、廣州市民集體“散步”反對垃圾焚燒等事件中頻顯身手;成都唐福珍拆遷自焚案,網民憤怒質疑成都官方的“暴力抗法”定性……

  2009年,網民的行動已不僅限于網路之上的“清議”。他們常常走下“網”“壇”,進行田野調查,叩問突發事件的真相,並以“行為藝術”表達自己的意見。

  在“杭州飆車案”中,在警方宣佈肇事車速僅“70碼”的當晚,不少網友來到車禍發生地點文二西路,點起蠟燭、獻上菊花,表示對遇害者的哀悼和公正辦案的訴求。

  在“鄧玉嬌案”中,全國各地網友紛紛來到巴東“旅遊”,還有的請求為鄧玉嬌立“烈女碑”。地方政府如臨大敵,長江航線巴東碼頭自抗日戰爭以來首次停航,賓館宣佈客滿。在北京,西客站附近廣場出現“行為藝術”,一個女青年以紗布層層纏裹自己,呈極力掙扎卻無法掙脫狀,身邊擺放著幾個大字:“誰都可能成為鄧玉嬌”。

  在福州“嚴曉玲案”中,網友郭寶鋒因在網上傳播“輪姦致死”的流言被警方拘留。網友線上發起“一人一張明信片,喊郭寶鋒回家吃飯”的活動。兩個星期內,上百張明信片從全國各地寄往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每張上面都寫著“郭寶鋒,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律師認為,郭寶鋒最終被取保候審,是被網友用明信片“喊”回了家。

  當然,中國網民群體,包括網路管理員和版主在內,多為30歲以下的年輕人。網際網路的匿名環境,海量帖文的氣氛渲染,觀點相近人群的頻繁溝通,更容易産生“群體激化”,並可能發展為人身攻擊,甚至威脅社會正常秩序。2009年的一些突發事件也提醒我們,要警惕網路輿論事件中非理性情緒的蔓延。

  比如2009年7月24日,吉林通化鋼鐵公司股權調整引發職工不滿,民營企業派駐的總經理被活活打死,網路跟帖幾乎一邊倒地讚揚通鋼“工人階級了不起”,幸災樂禍于“打死個把資本家有什麼了不起”。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對“人肉搜索第一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網友侵犯王菲名譽權事實成立,判令侵權人作出賠償。王菲因為有外遇導致妻子跳樓身亡,被網友騷擾而被迫辭職,其他單位不敢聘用,被網上“通緝令”、“追殺令”嚇得幾個月不敢出門,甚至連父母家門口也被貼上寫著“血債血償”的恐嚇標語。

  但是,作為一支新生力量,中國網民發出的聲音即使出現高分貝的噪音,也仍然是社會多元意見構成和多元利益構成的客觀反映。網民作為“壓力集團”,現階段在若干具體利益問題上具有溫和表達不滿和不服從的特徵,但不是政治組織,不會對社會穩定産生顛覆性影響。

  相反,當公務員、幹部、警察、城管、寶馬車主、“磚家”(專家)在網上經常處於被不分青紅皂白地圍攻的尷尬境地時,是不是應該想一想,這些網路上的“弱勢群體”在現實中是不是因為過於強勢或突破道德底線而難以制衡?

  可喜的是,從新疆建設兵團“最牛團長夫人”事件到湖南湘鄉市校園踩踏事故,政府對網路輿論應對提速,並加大對嚴重違背民意、招惹民怨的官員的問責力度,一個網上官民良性互動的局面正在形成。

  因此,展望2010年,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網民若能以更好的技巧弘揚正氣、參政議政,那麼它定將更加大放光彩。(祝華新)

編輯: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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