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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頁-專題-時政-兩會第三次領導人會談-“九二”共識
 
 
海協關於海基會3月8日、3月9日來函事函 (1996-3-11)
 
  來源: 國臺辦      日期: 2008-06-06 12:24

 
   

海峽交流基金會:

    貴會3月8日、9日來函及附稿,違背了兩會有關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來函及附稿是我們不能接受的,現予退回。

    特告。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199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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