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報告提疑問:“灰色收入”怎麼規範?

時間:2010-03-07 14:5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6日電(記者雷敏、譚劍)“對政府工作報告中的一個新提法,我個人不太理解。”6日下午的北京鴻府大廈,全國人大湖南代表團在對政府工作報告進行小組審議時,岳陽市市長黃蘭香代表的發言引起大家的注意。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在提出‘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的同時,首次提出‘規範灰色收入’。對這一提法,我不太理解。到底怎麼界定灰色收入,這種收入又該如何規範呢?”

  黃蘭香發言後,在座的代表紛紛搶過話筒,發表自己的觀點。

  “看到這個提法後,我心裏也納悶,既然是灰色收入,那就不應該存在啊,為什麼會是規範呢?”一旁的湖南省湘劇院副院長王陽娟代表説。

  “我理解,這一提法是指有一部分居民收入,既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又不完全合法合規,存在所謂的‘中間地帶’,對這部分收入必須加強規範,體現社會公平。”全國人大代表吳向東説。

  對於這個問題,武警湖南省總隊政治委員趙富棟代表的理解更加具體:“灰色收入有別於白色收入和黑色收入,它並不是指貪污、腐敗等非法收入,而是指工資、津貼以外的經濟收入,比如稿酬、兼職收入等,這些收入透明度不高,不完全符合法規,也沒有納稅。”

  聽到這裡,一直在思考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周玉清代表也忍不住接過話頭。“我認為,灰色收入應該包括工資之外的所有收入,包括以現金和實物形式存在的各種補貼,都應該納入稅收監管的範疇。現在不同部門在這方面的差距實在太大了。”

  黃蘭香代表最後説,希望報告能對“灰色收入”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界定或註釋。

編輯:田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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