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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昵稱: 風雲 ( 2010-03-03 23:45:55 )

建言標題: 關于解決殘疾人就業

建言內容:   我叫王帥權,河南省魯山縣人,男,因車禍致殘身體導致下肢右腿截肢。近些年來國家對殘疾人給予了優惠政策.我們感到欣慰。
  國家的政策很好,可是到了地方執行起來很難。受苦的還是我們這些弱勢群體-殘疾人。全國上下形勢大好,各行各業揚眉吐氣的現今社會里。金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也是萬萬不可缺少的。而殘疾人已經走到了快要被淘汰的地步。
  殘疾人不能就業的問題仍然佔很大比例。市殘疾人生活都無保障。據說國家財政都會撥巨款用于救助殘疾人可是殘疾人哪里見過一分錢,試問國家撥的巨款到底去了哪里?希望國家領導多多關注我們這些弱勢群體。給我們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為國家近一點綿薄之力。我們既能養家糊口也為國家減輕了負擔!

網友昵稱: 網友... ( 2010-03-03 21:39:32 )

建言標題: 斷弦的皇恩禦諾祈求兩會聖裁啟接

建言內容:   “赤腳醫生”是上世紀60年代的新生事物,第一代黨和國家領導人施政倡導深受社會愛戴,在國際上也享有盛譽。國發(1981)24號文件認定“他和民辦教師一樣都是農村的知識份子,在不同的工作崗位上服務于社會。在解決報酬方面原則上給予相當于當地民辦教師水平的待遇。”
  改革開放以來,由于社會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支持不夠導致教育、衛生兩顆非常重要的社會細胞營養傾斜性失衡。“赤腳醫生”深遭虐待、顯現了“親生”與“非親生”異級分化的社會矛盾。在全國"赤腳醫生"隊伍中也不知有多少人遺憾的含冤九泉。
  我國農村人口約佔百分之八十以上,解決好農村防病治病和計劃生育工作任務非常艱巨、60年代的“赤腳醫生”是半農半醫的農民醫生。不但在農村開展衛生醫療工作,而在計劃生育工作中也是重要力量之一。
  在“赤腳醫生”隊伍中、有一部分經過多次培訓已達到中專專業水平晉升為鄉村醫生。肩負著城鄉農民“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的重任。不管是酷暑寒冬晝夜應診出診為人民服務。
特別在抗擊“非典”、消滅地方病、傳染病和排控突發性疫情期間則更為重要。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政策和生產責任制的調整改革。"赤腳醫生"防病治病的任務仍然繁重,而換取的收入卻寥寥無幾、連溫飽都無法保障。長期以來確實撐不住饑荒的煎熬。有的棄醫務農,有的棄弱靠強轉為民辦教師。
  這樣以來不但打擊了“赤腳醫生”防病治病的積極性,而且也貶低了“把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重要指示。
  歷史在前進、社會在發展。在90年代民辦教師已轉為國家正式吃上了財政飯,而我們卻仍無穿上“鞋襪”。風風雨雨幾十年如一日為人民“救死扶傷”始終堅持在防病治病的第一線,走村串戶送醫送藥把自己的青春年華奉獻給了農村衛生醫療事業。但辛苦的勞動付出總不能被社會和政府所認可。我們現在已成為年逾花甲體弱多病,老無所養病無所依的社會乞丐,
至今無人關注。
  在中國共產黨的英明正確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治國安邦,全國上下形勢大好。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快速發展各行各業揚眉吐氣正在構建以民生為先的和諧社會。在這優越的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們這些受過專業知識訓練的白衣乞丐群體。為了維護國家的政權和方針政策。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體現和諧的使命和歷史的諾言,特借時代東風強烈呼吁。
  祈求國家政府暨各有關部委要遵循歷史,實施諾言,化解矛盾。依照國發(1981)24號和衛建函(2008)519號文件精神,認真部署給予補償。合理解決“赤腳醫生”的報酬和養老問題。原則上要和同齡的民辦教師的待遇和社會地位持平。讓那些含冤九泉的白衣故友也能得到“和諧”的欣慰。
                此致
        呈送人:河南省魯山縣赤腳醫生     王軍
                            2010年3月3日

網友昵稱: 心心相印 ( 2010-03-03 20:00:03 )

建言標題: 殘疾人就業

建言內容: 為什麼殘疾人就業那麼難啊!中央總說幫殘疾人就業!政策確實好,到下面總落實不了!我就是殘疾人,河南的殘疾人!現在的人民幣不好賺啊!我們困難得很,總是有人說中央給地方撥了許多錢用于救助殘疾人!我們這些快要被社會淘汰的人哪里見過一分錢啊!不知中央撥了沒有,如果有這些錢去了哪里?誰能幫幫我們這些殘疾人啊!幫我們安排到廠子里邊賺錢養家糊口!也可以為國家減輕負擔!希望領導關注我們殘疾人!謝謝!!!!

網友昵稱: 網友... ( 2010-03-03 19:57:29 )

建言標題: 我的留言...

建言內容:








































































































































































































































































































































































































































































































    我名叫陳明秀,今年74歲,家住廣西省桂林市紫霞巷20號.一波不平,一波有起,自我已去世的愛人的醫藥費沒有處理,家里又發生了多起事件,我真是雪上加霜啊!我兒子文源平于2009年9月23日晚上十點多鐘,被“四海旅社”老板娘姜林指使他人砍傷殺人未遂事件。我兒子被打砍傷身落九級殘廢,住院23天,是明擺的事實,事實非常清楚.然而,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政府有關部門一直壓著有近六個月時間了不準抓人,也不準立案,更不準處理,他們徇私枉法,刻意包庇和庇護兇手。現在,他們一直在為兇手說話,他們說:“受害者為什麼要往兇手門口路過?”真是無稽之談,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中國公民為什麼不能在自己國土上自由行走?有了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一些政府領導的庇護,兇手幹脆什麼都不承認了。現在,我敬請中央電視臺來進行新聞調查和拍攝全案件過程,大家都來看看,讓全國人民都來評評這個理,中國的人權在哪里?社會的良知在哪里?
    2009年9月23日晚上十點鐘左右,我兒子文源平發現自己的小孩多日不見回家,所以,他就跑到他前妻石某那去找他的小孩,石某在桂林市象山區尚智路開有一家旅社,而石某的旅社必定要經過教唆犯姜林的“四海旅社”門前才能通過,那天,文源平經過“四海旅社”的時候,突然遭到了一陣莫名其妙的板凳等物件的毒打和猛砸,接著,就是看見倆名兇手拿著砍刀朝著自己一頓亂砍,致使我兒子文源平跌跌撞撞的進行躲避,跌到了又爬起來,爬起來又跌倒,就這樣被他們陸陸續續的連續砍倒了多次,最後,他的前妻看見不行了,肯定要出人命了,所以,就冒死叫別人打了110報警。當時,110警察就帶走了倆名兇手,可是,到了象山區的南門派出所,兇手的兇器-兩把砍刀始終都沒有被收繳,不久,兇手很快就被釋放了。當時的受害者文源平馬上被送到了醫院進行手術,在醫院住院長達23天之久,後來,被醫院鑒定為九級殘廢.
此案件原是本轄區的管段民警蔣聯振處理的,可是,蔣聯振一直在為兇手說話,再三的拖著不處理,後來,受害者的家屬和附近的群眾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和反映了多次,無奈之下,轄區的派出所才調解了三次,調解的目的就是為兇手洗脫罪名和推卸責任。最後,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兒子又跑到市象山區瓦窯派出所報案,瓦窯派出所接到報案後馬上把倆名兇手抓了起來,兇手被抓到了瓦窯派出所之後。開始,什麼都不承認,後來,有了證人進行指證之後,只承認砍了人,其他就什麼都不承認。接著,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某局長叫馬上放人,並從分局派出警車從派出所的警車上把倆名兇手接走送回家。多麼威風!多麼氣派啊!後來,我兒子又找出了多名證人進行了指證都沒有用,說證據不足,始終壓著不準抓人,不準處理,更不準立案,所以,現在,兇手和教唆犯仍然逍遙法外。大家都來看看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兇手和姜林教唆犯等如何的以權謀私和徇私枉法的對待這個案件的囂張氣焰和猖狂行為.有以下幾點:
(1)從倆兇手在南門派出所的砍刀兇器沒有被收繳到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派出警車從瓦窯派出所的警車上把倆名兇手接走送回家,最後,命令公安民警不準再抓人和立案等.還有本轄區管段民警曾經對我兒子所說的話:"你為什麼要往兇手門口路過?"等.這些完全說明了教唆犯姜林和其丈夫已經打通了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有關政府部門的關係.(2)他們揚言:"如果要他們賠償,他們就殺死我們受害者全家!"這些兇手是桂林市南門一帶的黑幫團夥,他們還曾揚言:“誰叫你往我們的地盤過?老子搞死你誰敢管?想要賠錢連門都沒有”,教唆犯姜林還說:“大不了老子取保候審”等.(3) 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南門派出所為此事曾經迫害過開旅社的證人,找岔子找這樣那樣理由拆除做過證人的旅社營業執照。現在,倆名兇手仍然逍遙法外。受害者在長時間的與警察交涉之中,有些警察當場對受害者揚言:“你是被砍傷算好,就算你被砍死了你都奈何不了兇手,我們這些吃公家飯穿公家制服的人能那麼容易被你搞倒的嗎?你永遠是告不倒我們的,從他們的言語看來,受害人再有理都告不倒他們了。(4)在轄區南門派出所進行最後一次調解時,派出所的警察說要抓受害者和兇手一起抓,當時,受害者文源平當場對警察進行了嚴厲的指責,說:"我是被無辜打上的,反而要連我一起抓,這是什麼道理?"他們的目的就是逼受害者不要追究兇手和教唆犯的刑事責任.(5)請問一個人幾乎要被砍死時,最本能反映是什麼?那就是躲避和自衛,這是人最簡單最直接最起碼的邏輯思維。受害者文原平被倆名兇手連續砍倒在地三次,他怎麼可能有還手能力去打傷別人.無論是誰?阻止了這起惡性砍人殺人事件的發生,屬正當防衛,在法律上正當防衛是不負任何責任的.何況,是倆名兇手砍一個人啦!(當時,還有三名以色列外國旅遊者觀看了殺人未遂事件全過程,可是,這三個人已離開桂林.為了包庇兇手,當時轄區派出所民警蔣聯振不準找外國人做證,以達到庇護兇手為目的.)(6)兇手動用很多關係去調查受害者在哪住院?花了多少錢?什麼時候出院?他們都一目了然。接著,他們也跑到醫院住院,也花了同樣多錢,(拒說是在調解時說的)他們就是想逃避刑事責任。甚至,他們還叫人對受害者在醫院和家里進行跟蹤和監視.(7)倆名兇手都做了假證,他們向派出所反映,受害人多次砍傷兇手.那麼,請問為什麼在受害者被砍傷之後才說出來?況且,倆名兇手和教唆犯都是有關係有後臺的人,這怎麼可能?這是白癡都不會相信的謊言,拒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李副大隊長說,有五個證人證明受害人是自己跌傷的,倆人砍一個人,好好的一個人早不跌,晚不跌為什麼在兇手砍人的時候跌傷?他們不是在撒謊就是做了假證,他們目的就是包庇和庇護兇手.(8)兇手見受害者做了傷殘鑒定之後,當時,就慌了,也跑去做傷殘鑒定。而且,此案件自始至終都沒人追究過指使兇手殺人的教唆犯-“四海旅社”老板娘姜林的法律責任.我們受害者方是怎麼對待此案件的呢?也有以下幾點:
(1)我兒子受害者傷口是先用板凳砸傷和刀砍傷,並做了刀傷和腳部傷殘鑒定書。當時,受害者先被兇手用板凳等物件砸傷腳部,沒有還手能力了,所以,倆名兇手才有條件有機會對受害者進行追足砍殺,並連續多次被打砍傷在地。(2)我兒子幾乎要被砍死的同時,是我兒子的前妻石某看見了才冒死叫他人打了110報警,不報警的話,我們想受害者肯定必死無疑,而不是兇手先報警. (3)事情發生之後,其家屬和這附近居民已先後給市委劉君書記和市公安局長寫信反映過這個問題,是我們受害者家屬和附近居民先向上級有關領導反映的,而不是兇手。兇手的目的是想調解,不想賠償,還要逃避刑事責任。如果兇手是先被打傷而沒有處理,為什麼不先向上級領導反映?而且,我仍然在為我兒子連續不斷的信訪控告包庇和庇護兇手的有關人員,兇手及教唆犯等人。可是,至今都沒有人來管。
拒我們的朋友和當時圍觀的群眾和附近居住的群眾反映,還有某些警察幫助教唆犯對我們帶有狂妄威脅性的言語中,我們對姜林教唆犯和兇手等人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姜林的哥哥在桂林市某檢察院工作,姜林已去世的父親原是桂林市興安縣的縣長.姜林的丈夫是桂林市某城區已退秀的派出所的副所長,也算是個領導.特別光是他的丈夫本人而言,曾經在桂林市警察部門工作,在公安部門這塊經營了多年,他幾乎在桂林市政府各部門的每個角落都有他的關係,幾乎層層都有他的關係網,所以,他才有那麼多的詭計和手段,幾乎天天都有人為他們講情,就算判了兇手,他們都會有辦法給他們取保候審.在桂林市某派出所抓他們之前,有關人員就對倆名兇手進行了有計劃的"反審訊"教育。凡是世界萬物都它的本質和特性,也有它的因果關係,有因就有果.姜林教唆犯有了特定的條件和能力,所以,才有了她今天的結果,她才可以有推卸責任和有人庇護的結果,他們還狂言:“大不了就取保候審”。普通百姓敢嗎?這是絕對不敢的,就算敢也是做不到的。就以上我們所陳訴的案件過程,我們和姜林以及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對待此案件的行為和態度的八條和三條,很明顯的看出,他們的行為是膽大妄為,有持無恐的。所以,更沒有人來管此事。
    他們多次派人到受害者家里進行了跟蹤和監視.就此說明,國家法律已成了有關係有後臺人的庇護所了,兇手氣焰何其囂張啊!這個社會何其不亂!百姓何其不慘!不管怎樣,這種現象就是一種混亂,是一種社會制度、法律制度和人心的混亂的綜合體現,也是一種腐敗現象,這種現象活生生的體現在廣大人民的現實生活中,就向海嘯一樣排山倒海的涌向人民的眼前,就向天空的烏雲一樣壓蓋在人民的頭頂之上,使人窒息.就算新聞媒體的輿論也無法扭轉和改變的事實。我們的歷史偉人毛澤東主席曾經說過:“共產黨人應該光明磊落,心胸坦蕩,實事求是”等, 可是,現在,新聞媒體卻不敢出來說話,難道政府領導下的新聞媒體都不敢出來說真話嗎?新聞媒體天天說:“用事實說話”,連真話都不願意進行調查,哪來的事實?就算如果百姓親眼看見貪官和腐敗分子貪污受賄,都沒有辦法嚴懲他們,都奈何不了他們,告也沒人管,這就是當今社會中國的權力集中于地方所造成的必然結果?有些貪官希望“亂世出英雄,混水可以摸魚”。所以,在他們認為社會越亂越好。權力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現在.卻成了某些政府官吏以權謀私和貪贓枉法的工具,真是讓人太心寒了!新聞的生命線就是真實性,如果新聞媒體迫于政府領導的壓力和脅迫而不敢進行新聞調查,不敢拍攝和播放,甚至,是在歪曲事實的進行播放,都是對良心和新聞輿論的隨意踐踏,都是會遭到歷史和人民的唾罵!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話,那就太不應該了.可是,他們的關係網太多,我們說了很多一直都沒有人來管。
    除了軍隊,公、檢、法基本上代表了國家機器,也代表了國家形象,他們是中國反腐敗的最前緣,是國家反腐敗的重中之重.總之,不管怎樣,拿刀砍人殺人就是不對,而推卸責任更是不對,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政府有關部門的某些領導人,包庇兇手,為兇手洗脫罪責那就更大錯特錯了,庇護壞人壞事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自古以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道理在封建社會都已眾所周知了,從事政法工作多年的領導怎麼可能不知道?怎麼可能不知道“知法犯法的道理?”.這些政法部門的有關領導,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現象不是單純事件,它體現了當今中國社會存在著非常大的漏洞,那就是社會非常的混亂,後臺、人情關係和權錢關係代替了國家法律,很多刑事案件老百姓報了案不立案,公安部門不理不睬的現象非常普片,幾乎是習以為常的社會現象了,告了也沒有用.可是,這些國家公務員和領導都吃著國家和人民的高額俸祿,卻不幹實事,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以權謀私,用在對付和迫害廣大人民群眾上面.他們無視黨紀國法的約束,不顧人民群眾的憤慨和強烈譴責,無視天理和良知,大膽妄為,無黨性無原則的做盡傷天害理和喪盡天良的事情.
    就以上事實而言,有權有勢的人可以千方百計動用各種關係來為自己逃避責任,為自己開脫罪責,這哪里還有國家法律?而政府天天唱“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講道理,講民生民權”,我們想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幫助無助的百姓伸張正義,匡扶真理的.而不是幫助有關係有後臺有權有勢的壞人洗脫罪責的.政府天天喊“和諧”社會,難道社會是這樣“和諧”的嗎?有些人連一個共產黨員的黨性原則都不要.有些人連共產黨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都不要.有些人的思想和行為與廣大人民的意願背道而馳.有些人把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和義務忘記得一幹二凈了,有些人連作人的起碼良知都沒有,難道還是人嗎?這也是嚴重的人權問題!凡是人都有做人的權力,如果被強行剝奪了,就是侵犯了人權,這就是最簡單的道理.就這件事實而言,這不僅是我兒子個人的事情,這也是全國廣大人民的事情,我們將心比己,如果此事是發生在其他老百姓身上也是會一樣的呀?難道就被他們這樣隨意屠殺、宰割和欺淩而奈何不了他們嗎?社會能安定嗎?社會治安能保證嗎?能長治久安嗎?人民的生命財產都無法得到保障了,還有什麼資格談其他的.而且,這件事當時有很多外國人都看見了,這給我們國家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現在,關于文源平被倆名兇手傷害事件從發生到現在有近六個月時間了,一直被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壓著不準抓人,也不準立案,更不準處理,包括桂林市南門派出所自始至終都沒有立案.以這樣那樣的理由為兇手和壞人開脫罪責和洗脫罪名,以達到包庇和庇護他們為目的.如果犯罪分子都有關係,警察都來庇護的話,實際上,等于政府在支持和縱容犯罪,當今社會已經有很多的詐騙案件,偷盜案件,搶劫案件和拐賣兒童婦女等刑事案件的發生,特別是被拐賣婦女和被偷失蹤的兒童家屬們都深有感觸,非常的恨之如骨,詐騙和偷盜也是一樣讓人痛恨。所以.我們在此呼吁全社會各界人士和全國廣大民眾的力量,喚醒人民對社會和良知的認識!強烈抗議和譴責政府中的這種人渣,並強烈要求政府嚴厲懲處和徹底鏟除這些人民的敗類!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還人民的一個公道!(曾經向桂林市長、桂林市政法委,桂林市晚報社和住桂南國早報都反映過,向桂林市委劉君書記和桂林市公安局長都反映過兩次了。因為,他們有關係有後臺,所以,至今都沒有結果。同樣我們受害者也遭到了地方政府某些有關部門等人多次恐嚇威脅!)

受害人文源平母親陳明秀于2010年2月5日
電話:86-0773-3810311





















網友昵稱: 網友... ( 2010-03-03 19:55:37 )

建言標題: 我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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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名叫陳明秀,今年74歲,家住廣西省桂林市紫霞巷20號.一波不平,一波有起,自我已去世的愛人的醫藥費沒有處理,家里又發生了多起事件,我真是雪上加霜啊!我兒子文源平于2009年9月23日晚上十點多鐘,被“四海旅社”老板娘姜林指使他人砍傷殺人未遂事件。我兒子被打砍傷身落九級殘廢,住院23天,是明擺的事實,事實非常清楚.然而,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政府有關部門一直壓著有近六個月時間了不準抓人,也不準立案,更不準處理,他們徇私枉法,刻意包庇和庇護兇手。現在,他們一直在為兇手說話,他們說:“受害者為什麼要往兇手門口路過?”真是無稽之談,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中國公民為什麼不能在自己國土上自由行走?有了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一些政府領導的庇護,兇手幹脆什麼都不承認了。現在,我敬請中央電視臺來進行新聞調查和拍攝全案件過程,大家都來看看,讓全國人民都來評評這個理,中國的人權在哪里?社會的良知在哪里?
    2009年9月23日晚上十點鐘左右,我兒子文源平發現自己的小孩多日不見回家,所以,他就跑到他前妻石某那去找他的小孩,石某在桂林市象山區尚智路開有一家旅社,而石某的旅社必定要經過教唆犯姜林的“四海旅社”門前才能通過,那天,文源平經過“四海旅社”的時候,突然遭到了一陣莫名其妙的板凳等物件的毒打和猛砸,接著,就是看見倆名兇手拿著砍刀朝著自己一頓亂砍,致使我兒子文源平跌跌撞撞的進行躲避,跌到了又爬起來,爬起來又跌倒,就這樣被他們陸陸續續的連續砍倒了多次,最後,他的前妻看見不行了,肯定要出人命了,所以,就冒死叫別人打了110報警。當時,110警察就帶走了倆名兇手,可是,到了象山區的南門派出所,兇手的兇器-兩把砍刀始終都沒有被收繳,不久,兇手很快就被釋放了。當時的受害者文源平馬上被送到了醫院進行手術,在醫院住院長達23天之久,後來,被醫院鑒定為九級殘廢.
此案件原是本轄區的管段民警蔣聯振處理的,可是,蔣聯振一直在為兇手說話,再三的拖著不處理,後來,受害者的家屬和附近的群眾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和反映了多次,無奈之下,轄區的派出所才調解了三次,調解的目的就是為兇手洗脫罪名和推卸責任。最後,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兒子又跑到市象山區瓦窯派出所報案,瓦窯派出所接到報案後馬上把倆名兇手抓了起來,兇手被抓到了瓦窯派出所之後。開始,什麼都不承認,後來,有了證人進行指證之後,只承認砍了人,其他就什麼都不承認。接著,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某局長叫馬上放人,並從分局派出警車從派出所的警車上把倆名兇手接走送回家。多麼威風!多麼氣派啊!後來,我兒子又找出了多名證人進行了指證都沒有用,說證據不足,始終壓著不準抓人,不準處理,更不準立案,所以,現在,兇手和教唆犯仍然逍遙法外。大家都來看看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兇手和姜林教唆犯等如何的以權謀私和徇私枉法的對待這個案件的囂張氣焰和猖狂行為.有以下幾點:
(1)從倆兇手在南門派出所的砍刀兇器沒有被收繳到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派出警車從瓦窯派出所的警車上把倆名兇手接走送回家,最後,命令公安民警不準再抓人和立案等.還有本轄區管段民警曾經對我兒子所說的話:"你為什麼要往兇手門口路過?"等.這些完全說明了教唆犯姜林和其丈夫已經打通了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有關政府部門的關係.(2)他們揚言:"如果要他們賠償,他們就殺死我們受害者全家!"這些兇手是桂林市南門一帶的黑幫團夥,他們還曾揚言:“誰叫你往我們的地盤過?老子搞死你誰敢管?想要賠錢連門都沒有”,教唆犯姜林還說:“大不了老子取保候審”等.(3) 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南門派出所為此事曾經迫害過開旅社的證人,找岔子找這樣那樣理由拆除做過證人的旅社營業執照。現在,倆名兇手仍然逍遙法外。受害者在長時間的與警察交涉之中,有些警察當場對受害者揚言:“你是被砍傷算好,就算你被砍死了你都奈何不了兇手,我們這些吃公家飯穿公家制服的人能那麼容易被你搞倒的嗎?你永遠是告不倒我們的,從他們的言語看來,受害人再有理都告不倒他們了。(4)在轄區南門派出所進行最後一次調解時,派出所的警察說要抓受害者和兇手一起抓,當時,受害者文源平當場對警察進行了嚴厲的指責,說:"我是被無辜打上的,反而要連我一起抓,這是什麼道理?"他們的目的就是逼受害者不要追究兇手和教唆犯的刑事責任.(5)請問一個人幾乎要被砍死時,最本能反映是什麼?那就是躲避和自衛,這是人最簡單最直接最起碼的邏輯思維。受害者文原平被倆名兇手連續砍倒在地三次,他怎麼可能有還手能力去打傷別人.無論是誰?阻止了這起惡性砍人殺人事件的發生,屬正當防衛,在法律上正當防衛是不負任何責任的.何況,是倆名兇手砍一個人啦!(當時,還有三名以色列外國旅遊者觀看了殺人未遂事件全過程,可是,這三個人已離開桂林.為了包庇兇手,當時轄區派出所民警蔣聯振不準找外國人做證,以達到庇護兇手為目的.)(6)兇手動用很多關係去調查受害者在哪住院?花了多少錢?什麼時候出院?他們都一目了然。接著,他們也跑到醫院住院,也花了同樣多錢,(拒說是在調解時說的)他們就是想逃避刑事責任。甚至,他們還叫人對受害者在醫院和家里進行跟蹤和監視.(7)倆名兇手都做了假證,他們向派出所反映,受害人多次砍傷兇手.那麼,請問為什麼在受害者被砍傷之後才說出來?況且,倆名兇手和教唆犯都是有關係有後臺的人,這怎麼可能?這是白癡都不會相信的謊言,拒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李副大隊長說,有五個證人證明受害人是自己跌傷的,倆人砍一個人,好好的一個人早不跌,晚不跌為什麼在兇手砍人的時候跌傷?他們不是在撒謊就是做了假證,他們目的就是包庇和庇護兇手.(8)兇手見受害者做了傷殘鑒定之後,當時,就慌了,也跑去做傷殘鑒定。而且,此案件自始至終都沒人追究過指使兇手殺人的教唆犯-“四海旅社”老板娘姜林的法律責任.我們受害者方是怎麼對待此案件的呢?也有以下幾點:
(1)我兒子受害者傷口是先用板凳砸傷和刀砍傷,並做了刀傷和腳部傷殘鑒定書。當時,受害者先被兇手用板凳等物件砸傷腳部,沒有還手能力了,所以,倆名兇手才有條件有機會對受害者進行追足砍殺,並連續多次被打砍傷在地。(2)我兒子幾乎要被砍死的同時,是我兒子的前妻石某看見了才冒死叫他人打了110報警,不報警的話,我們想受害者肯定必死無疑,而不是兇手先報警. (3)事情發生之後,其家屬和這附近居民已先後給市委劉君書記和市公安局長寫信反映過這個問題,是我們受害者家屬和附近居民先向上級有關領導反映的,而不是兇手。兇手的目的是想調解,不想賠償,還要逃避刑事責任。如果兇手是先被打傷而沒有處理,為什麼不先向上級領導反映?而且,我仍然在為我兒子連續不斷的信訪控告包庇和庇護兇手的有關人員,兇手及教唆犯等人。可是,至今都沒有人來管。
拒我們的朋友和當時圍觀的群眾和附近居住的群眾反映,還有某些警察幫助教唆犯對我們帶有狂妄威脅性的言語中,我們對姜林教唆犯和兇手等人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姜林的哥哥在桂林市某檢察院工作,姜林已去世的父親原是桂林市興安縣的縣長.姜林的丈夫是桂林市某城區已退秀的派出所的副所長,也算是個領導.特別光是他的丈夫本人而言,曾經在桂林市警察部門工作,在公安部門這塊經營了多年,他幾乎在桂林市政府各部門的每個角落都有他的關係,幾乎層層都有他的關係網,所以,他才有那麼多的詭計和手段,幾乎天天都有人為他們講情,就算判了兇手,他們都會有辦法給他們取保候審.在桂林市某派出所抓他們之前,有關人員就對倆名兇手進行了有計劃的"反審訊"教育。凡是世界萬物都它的本質和特性,也有它的因果關係,有因就有果.姜林教唆犯有了特定的條件和能力,所以,才有了她今天的結果,她才可以有推卸責任和有人庇護的結果,他們還狂言:“大不了就取保候審”。普通百姓敢嗎?這是絕對不敢的,就算敢也是做不到的。就以上我們所陳訴的案件過程,我們和姜林以及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對待此案件的行為和態度的八條和三條,很明顯的看出,他們的行為是膽大妄為,有持無恐的。所以,更沒有人來管此事。
    他們多次派人到受害者家里進行了跟蹤和監視.就此說明,國家法律已成了有關係有後臺人的庇護所了,兇手氣焰何其囂張啊!這個社會何其不亂!百姓何其不慘!不管怎樣,這種現象就是一種混亂,是一種社會制度、法律制度和人心的混亂的綜合體現,也是一種腐敗現象,這種現象活生生的體現在廣大人民的現實生活中,就向海嘯一樣排山倒海的涌向人民的眼前,就向天空的烏雲一樣壓蓋在人民的頭頂之上,使人窒息.就算新聞媒體的輿論也無法扭轉和改變的事實。我們的歷史偉人毛澤東主席曾經說過:“共產黨人應該光明磊落,心胸坦蕩,實事求是”等, 可是,現在,新聞媒體卻不敢出來說話,難道政府領導下的新聞媒體都不敢出來說真話嗎?新聞媒體天天說:“用事實說話”,連真話都不願意進行調查,哪來的事實?就算如果百姓親眼看見貪官和腐敗分子貪污受賄,都沒有辦法嚴懲他們,都奈何不了他們,告也沒人管,這就是當今社會中國的權力集中于地方所造成的必然結果?有些貪官希望“亂世出英雄,混水可以摸魚”。所以,在他們認為社會越亂越好。權力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現在.卻成了某些政府官吏以權謀私和貪贓枉法的工具,真是讓人太心寒了!新聞的生命線就是真實性,如果新聞媒體迫于政府領導的壓力和脅迫而不敢進行新聞調查,不敢拍攝和播放,甚至,是在歪曲事實的進行播放,都是對良心和新聞輿論的隨意踐踏,都是會遭到歷史和人民的唾罵!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話,那就太不應該了.可是,他們的關係網太多,我們說了很多一直都沒有人來管。
    除了軍隊,公、檢、法基本上代表了國家機器,也代表了國家形象,他們是中國反腐敗的最前緣,是國家反腐敗的重中之重.總之,不管怎樣,拿刀砍人殺人就是不對,而推卸責任更是不對,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政府有關部門的某些領導人,包庇兇手,為兇手洗脫罪責那就更大錯特錯了,庇護壞人壞事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自古以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道理在封建社會都已眾所周知了,從事政法工作多年的領導怎麼可能不知道?怎麼可能不知道“知法犯法的道理?”.這些政法部門的有關領導,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現象不是單純事件,它體現了當今中國社會存在著非常大的漏洞,那就是社會非常的混亂,後臺、人情關係和權錢關係代替了國家法律,很多刑事案件老百姓報了案不立案,公安部門不理不睬的現象非常普片,幾乎是習以為常的社會現象了,告了也沒有用.可是,這些國家公務員和領導都吃著國家和人民的高額俸祿,卻不幹實事,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以權謀私,用在對付和迫害廣大人民群眾上面.他們無視黨紀國法的約束,不顧人民群眾的憤慨和強烈譴責,無視天理和良知,大膽妄為,無黨性無原則的做盡傷天害理和喪盡天良的事情.
    就以上事實而言,有權有勢的人可以千方百計動用各種關係來為自己逃避責任,為自己開脫罪責,這哪里還有國家法律?而政府天天唱“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講道理,講民生民權”,我們想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幫助無助的百姓伸張正義,匡扶真理的.而不是幫助有關係有後臺有權有勢的壞人洗脫罪責的.政府天天喊“和諧”社會,難道社會是這樣“和諧”的嗎?有些人連一個共產黨員的黨性原則都不要.有些人連共產黨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都不要.有些人的思想和行為與廣大人民的意願背道而馳.有些人把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和義務忘記得一幹二凈了,有些人連作人的起碼良知都沒有,難道還是人嗎?這也是嚴重的人權問題!凡是人都有做人的權力,如果被強行剝奪了,就是侵犯了人權,這就是最簡單的道理.就這件事實而言,這不僅是我兒子個人的事情,這也是全國廣大人民的事情,我們將心比己,如果此事是發生在其他老百姓身上也是會一樣的呀?難道就被他們這樣隨意屠殺、宰割和欺淩而奈何不了他們嗎?社會能安定嗎?社會治安能保證嗎?能長治久安嗎?人民的生命財產都無法得到保障了,還有什麼資格談其他的.而且,這件事當時有很多外國人都看見了,這給我們國家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現在,關于文源平被倆名兇手傷害事件從發生到現在有近六個月時間了,一直被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壓著不準抓人,也不準立案,更不準處理,包括桂林市南門派出所自始至終都沒有立案.以這樣那樣的理由為兇手和壞人開脫罪責和洗脫罪名,以達到包庇和庇護他們為目的.如果犯罪分子都有關係,警察都來庇護的話,實際上,等于政府在支持和縱容犯罪,當今社會已經有很多的詐騙案件,偷盜案件,搶劫案件和拐賣兒童婦女等刑事案件的發生,特別是被拐賣婦女和被偷失蹤的兒童家屬們都深有感觸,非常的恨之如骨,詐騙和偷盜也是一樣讓人痛恨。所以.我們在此呼吁全社會各界人士和全國廣大民眾的力量,喚醒人民對社會和良知的認識!強烈抗議和譴責政府中的這種人渣,並強烈要求政府嚴厲懲處和徹底鏟除這些人民的敗類!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還人民的一個公道!(曾經向桂林市長、桂林市政法委,桂林市晚報社和住桂南國早報都反映過,向桂林市委劉君書記和桂林市公安局長都反映過兩次了。因為,他們有關係有後臺,所以,至今都沒有結果。同樣我們受害者也遭到了地方政府某些有關部門等人多次恐嚇威脅!)

受害人文源平母親陳明秀于2010年2月5日
電話:86-0773-38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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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名叫陳明秀,今年74歲,家住廣西省桂林市紫霞巷20號.一波不平,一波有起,自我已去世的愛人的醫藥費沒有處理,家里又發生了多起事件,我真是雪上加霜啊!我兒子文源平于2009年9月23日晚上十點多鐘,被“四海旅社”老板娘姜林指使他人砍傷殺人未遂事件。我兒子被打砍傷身落九級殘廢,住院23天,是明擺的事實,事實非常清楚.然而,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政府有關部門一直壓著有近六個月時間了不準抓人,也不準立案,更不準處理,他們徇私枉法,刻意包庇和庇護兇手。現在,他們一直在為兇手說話,他們說:“受害者為什麼要往兇手門口路過?”真是無稽之談,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中國公民為什麼不能在自己國土上自由行走?有了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一些政府領導的庇護,兇手幹脆什麼都不承認了。現在,我敬請中央電視臺來進行新聞調查和拍攝全案件過程,大家都來看看,讓全國人民都來評評這個理,中國的人權在哪里?社會的良知在哪里?
    2009年9月23日晚上十點鐘左右,我兒子文源平發現自己的小孩多日不見回家,所以,他就跑到他前妻石某那去找他的小孩,石某在桂林市象山區尚智路開有一家旅社,而石某的旅社必定要經過教唆犯姜林的“四海旅社”門前才能通過,那天,文源平經過“四海旅社”的時候,突然遭到了一陣莫名其妙的板凳等物件的毒打和猛砸,接著,就是看見倆名兇手拿著砍刀朝著自己一頓亂砍,致使我兒子文源平跌跌撞撞的進行躲避,跌到了又爬起來,爬起來又跌倒,就這樣被他們陸陸續續的連續砍倒了多次,最後,他的前妻看見不行了,肯定要出人命了,所以,就冒死叫別人打了110報警。當時,110警察就帶走了倆名兇手,可是,到了象山區的南門派出所,兇手的兇器-兩把砍刀始終都沒有被收繳,不久,兇手很快就被釋放了。當時的受害者文源平馬上被送到了醫院進行手術,在醫院住院長達23天之久,後來,被醫院鑒定為九級殘廢.
此案件原是本轄區的管段民警蔣聯振處理的,可是,蔣聯振一直在為兇手說話,再三的拖著不處理,後來,受害者的家屬和附近的群眾向上級有關部門投訴和反映了多次,無奈之下,轄區的派出所才調解了三次,調解的目的就是為兇手洗脫罪名和推卸責任。最後,在萬般無奈之下,我兒子又跑到市象山區瓦窯派出所報案,瓦窯派出所接到報案後馬上把倆名兇手抓了起來,兇手被抓到了瓦窯派出所之後。開始,什麼都不承認,後來,有了證人進行指證之後,只承認砍了人,其他就什麼都不承認。接著,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某局長叫馬上放人,並從分局派出警車從派出所的警車上把倆名兇手接走送回家。多麼威風!多麼氣派啊!後來,我兒子又找出了多名證人進行了指證都沒有用,說證據不足,始終壓著不準抓人,不準處理,更不準立案,所以,現在,兇手和教唆犯仍然逍遙法外。大家都來看看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兇手和姜林教唆犯等如何的以權謀私和徇私枉法的對待這個案件的囂張氣焰和猖狂行為.有以下幾點:
(1)從倆兇手在南門派出所的砍刀兇器沒有被收繳到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派出警車從瓦窯派出所的警車上把倆名兇手接走送回家,最後,命令公安民警不準再抓人和立案等.還有本轄區管段民警曾經對我兒子所說的話:"你為什麼要往兇手門口路過?"等.這些完全說明了教唆犯姜林和其丈夫已經打通了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有關政府部門的關係.(2)他們揚言:"如果要他們賠償,他們就殺死我們受害者全家!"這些兇手是桂林市南門一帶的黑幫團夥,他們還曾揚言:“誰叫你往我們的地盤過?老子搞死你誰敢管?想要賠錢連門都沒有”,教唆犯姜林還說:“大不了老子取保候審”等.(3) 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南門派出所為此事曾經迫害過開旅社的證人,找岔子找這樣那樣理由拆除做過證人的旅社營業執照。現在,倆名兇手仍然逍遙法外。受害者在長時間的與警察交涉之中,有些警察當場對受害者揚言:“你是被砍傷算好,就算你被砍死了你都奈何不了兇手,我們這些吃公家飯穿公家制服的人能那麼容易被你搞倒的嗎?你永遠是告不倒我們的,從他們的言語看來,受害人再有理都告不倒他們了。(4)在轄區南門派出所進行最後一次調解時,派出所的警察說要抓受害者和兇手一起抓,當時,受害者文源平當場對警察進行了嚴厲的指責,說:"我是被無辜打上的,反而要連我一起抓,這是什麼道理?"他們的目的就是逼受害者不要追究兇手和教唆犯的刑事責任.(5)請問一個人幾乎要被砍死時,最本能反映是什麼?那就是躲避和自衛,這是人最簡單最直接最起碼的邏輯思維。受害者文原平被倆名兇手連續砍倒在地三次,他怎麼可能有還手能力去打傷別人.無論是誰?阻止了這起惡性砍人殺人事件的發生,屬正當防衛,在法律上正當防衛是不負任何責任的.何況,是倆名兇手砍一個人啦!(當時,還有三名以色列外國旅遊者觀看了殺人未遂事件全過程,可是,這三個人已離開桂林.為了包庇兇手,當時轄區派出所民警蔣聯振不準找外國人做證,以達到庇護兇手為目的.)(6)兇手動用很多關係去調查受害者在哪住院?花了多少錢?什麼時候出院?他們都一目了然。接著,他們也跑到醫院住院,也花了同樣多錢,(拒說是在調解時說的)他們就是想逃避刑事責任。甚至,他們還叫人對受害者在醫院和家里進行跟蹤和監視.(7)倆名兇手都做了假證,他們向派出所反映,受害人多次砍傷兇手.那麼,請問為什麼在受害者被砍傷之後才說出來?況且,倆名兇手和教唆犯都是有關係有後臺的人,這怎麼可能?這是白癡都不會相信的謊言,拒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李副大隊長說,有五個證人證明受害人是自己跌傷的,倆人砍一個人,好好的一個人早不跌,晚不跌為什麼在兇手砍人的時候跌傷?他們不是在撒謊就是做了假證,他們目的就是包庇和庇護兇手.(8)兇手見受害者做了傷殘鑒定之後,當時,就慌了,也跑去做傷殘鑒定。而且,此案件自始至終都沒人追究過指使兇手殺人的教唆犯-“四海旅社”老板娘姜林的法律責任.我們受害者方是怎麼對待此案件的呢?也有以下幾點:
(1)我兒子受害者傷口是先用板凳砸傷和刀砍傷,並做了刀傷和腳部傷殘鑒定書。當時,受害者先被兇手用板凳等物件砸傷腳部,沒有還手能力了,所以,倆名兇手才有條件有機會對受害者進行追足砍殺,並連續多次被打砍傷在地。(2)我兒子幾乎要被砍死的同時,是我兒子的前妻石某看見了才冒死叫他人打了110報警,不報警的話,我們想受害者肯定必死無疑,而不是兇手先報警. (3)事情發生之後,其家屬和這附近居民已先後給市委劉君書記和市公安局長寫信反映過這個問題,是我們受害者家屬和附近居民先向上級有關領導反映的,而不是兇手。兇手的目的是想調解,不想賠償,還要逃避刑事責任。如果兇手是先被打傷而沒有處理,為什麼不先向上級領導反映?而且,我仍然在為我兒子連續不斷的信訪控告包庇和庇護兇手的有關人員,兇手及教唆犯等人。可是,至今都沒有人來管。
拒我們的朋友和當時圍觀的群眾和附近居住的群眾反映,還有某些警察幫助教唆犯對我們帶有狂妄威脅性的言語中,我們對姜林教唆犯和兇手等人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姜林的哥哥在桂林市某檢察院工作,姜林已去世的父親原是桂林市興安縣的縣長.姜林的丈夫是桂林市某城區已退秀的派出所的副所長,也算是個領導.特別光是他的丈夫本人而言,曾經在桂林市警察部門工作,在公安部門這塊經營了多年,他幾乎在桂林市政府各部門的每個角落都有他的關係,幾乎層層都有他的關係網,所以,他才有那麼多的詭計和手段,幾乎天天都有人為他們講情,就算判了兇手,他們都會有辦法給他們取保候審.在桂林市某派出所抓他們之前,有關人員就對倆名兇手進行了有計劃的"反審訊"教育。凡是世界萬物都它的本質和特性,也有它的因果關係,有因就有果.姜林教唆犯有了特定的條件和能力,所以,才有了她今天的結果,她才可以有推卸責任和有人庇護的結果,他們還狂言:“大不了就取保候審”。普通百姓敢嗎?這是絕對不敢的,就算敢也是做不到的。就以上我們所陳訴的案件過程,我們和姜林以及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對待此案件的行為和態度的八條和三條,很明顯的看出,他們的行為是膽大妄為,有持無恐的。所以,更沒有人來管此事。
    他們多次派人到受害者家里進行了跟蹤和監視.就此說明,國家法律已成了有關係有後臺人的庇護所了,兇手氣焰何其囂張啊!這個社會何其不亂!百姓何其不慘!不管怎樣,這種現象就是一種混亂,是一種社會制度、法律制度和人心的混亂的綜合體現,也是一種腐敗現象,這種現象活生生的體現在廣大人民的現實生活中,就向海嘯一樣排山倒海的涌向人民的眼前,就向天空的烏雲一樣壓蓋在人民的頭頂之上,使人窒息.就算新聞媒體的輿論也無法扭轉和改變的事實。我們的歷史偉人毛澤東主席曾經說過:“共產黨人應該光明磊落,心胸坦蕩,實事求是”等, 可是,現在,新聞媒體卻不敢出來說話,難道政府領導下的新聞媒體都不敢出來說真話嗎?新聞媒體天天說:“用事實說話”,連真話都不願意進行調查,哪來的事實?就算如果百姓親眼看見貪官和腐敗分子貪污受賄,都沒有辦法嚴懲他們,都奈何不了他們,告也沒人管,這就是當今社會中國的權力集中于地方所造成的必然結果?有些貪官希望“亂世出英雄,混水可以摸魚”。所以,在他們認為社會越亂越好。權力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鮮血換來的,現在.卻成了某些政府官吏以權謀私和貪贓枉法的工具,真是讓人太心寒了!新聞的生命線就是真實性,如果新聞媒體迫于政府領導的壓力和脅迫而不敢進行新聞調查,不敢拍攝和播放,甚至,是在歪曲事實的進行播放,都是對良心和新聞輿論的隨意踐踏,都是會遭到歷史和人民的唾罵!如果確實是這樣的話,那就太不應該了.可是,他們的關係網太多,我們說了很多一直都沒有人來管。
    除了軍隊,公、檢、法基本上代表了國家機器,也代表了國家形象,他們是中國反腐敗的最前緣,是國家反腐敗的重中之重.總之,不管怎樣,拿刀砍人殺人就是不對,而推卸責任更是不對,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和轄區南門派出所等政府有關部門的某些領導人,包庇兇手,為兇手洗脫罪責那就更大錯特錯了,庇護壞人壞事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自古以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道理在封建社會都已眾所周知了,從事政法工作多年的領導怎麼可能不知道?怎麼可能不知道“知法犯法的道理?”.這些政法部門的有關領導,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現象不是單純事件,它體現了當今中國社會存在著非常大的漏洞,那就是社會非常的混亂,後臺、人情關係和權錢關係代替了國家法律,很多刑事案件老百姓報了案不立案,公安部門不理不睬的現象非常普片,幾乎是習以為常的社會現象了,告了也沒有用.可是,這些國家公務員和領導都吃著國家和人民的高額俸祿,卻不幹實事,把心思和精力都用在以權謀私,用在對付和迫害廣大人民群眾上面.他們無視黨紀國法的約束,不顧人民群眾的憤慨和強烈譴責,無視天理和良知,大膽妄為,無黨性無原則的做盡傷天害理和喪盡天良的事情.
    就以上事實而言,有權有勢的人可以千方百計動用各種關係來為自己逃避責任,為自己開脫罪責,這哪里還有國家法律?而政府天天唱“廉潔奉公,遵紀守法,講道理,講民生民權”,我們想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幫助無助的百姓伸張正義,匡扶真理的.而不是幫助有關係有後臺有權有勢的壞人洗脫罪責的.政府天天喊“和諧”社會,難道社會是這樣“和諧”的嗎?有些人連一個共產黨員的黨性原則都不要.有些人連共產黨員的政治思想和道德都不要.有些人的思想和行為與廣大人民的意願背道而馳.有些人把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和義務忘記得一幹二凈了,有些人連作人的起碼良知都沒有,難道還是人嗎?這也是嚴重的人權問題!凡是人都有做人的權力,如果被強行剝奪了,就是侵犯了人權,這就是最簡單的道理.就這件事實而言,這不僅是我兒子個人的事情,這也是全國廣大人民的事情,我們將心比己,如果此事是發生在其他老百姓身上也是會一樣的呀?難道就被他們這樣隨意屠殺、宰割和欺淩而奈何不了他們嗎?社會能安定嗎?社會治安能保證嗎?能長治久安嗎?人民的生命財產都無法得到保障了,還有什麼資格談其他的.而且,這件事當時有很多外國人都看見了,這給我們國家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現在,關于文源平被倆名兇手傷害事件從發生到現在有近六個月時間了,一直被桂林市象山公安分局等政府有關部門壓著不準抓人,也不準立案,更不準處理,包括桂林市南門派出所自始至終都沒有立案.以這樣那樣的理由為兇手和壞人開脫罪責和洗脫罪名,以達到包庇和庇護他們為目的.如果犯罪分子都有關係,警察都來庇護的話,實際上,等于政府在支持和縱容犯罪,當今社會已經有很多的詐騙案件,偷盜案件,搶劫案件和拐賣兒童婦女等刑事案件的發生,特別是被拐賣婦女和被偷失蹤的兒童家屬們都深有感觸,非常的恨之如骨,詐騙和偷盜也是一樣讓人痛恨。所以.我們在此呼吁全社會各界人士和全國廣大民眾的力量,喚醒人民對社會和良知的認識!強烈抗議和譴責政府中的這種人渣,並強烈要求政府嚴厲懲處和徹底鏟除這些人民的敗類!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還人民的一個公道!(曾經向桂林市長、桂林市政法委,桂林市晚報社和住桂南國早報都反映過,向桂林市委劉君書記和桂林市公安局長都反映過兩次了。因為,他們有關係有後臺,所以,至今都沒有結果。同樣我們受害者也遭到了地方政府某些有關部門等人多次恐嚇威脅!)

受害人文源平母親陳明秀于2010年2月5日
電話:86-0773-3810311





















網友昵稱: 雪候鳥 ( 2010-03-03 19:47:44 )

建言標題: 兩個問題——官兵平等和房價

建言內容: 《晏子春秋》里曾記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年冬天,連下三天大雪,齊景公穿著白狐袍子坐在王宮里,烤著火欣賞美麗的宮女跳舞,然後對晏子道:晏子,下了三天的大雪,怎麼一點也沒有感到寒冷呢。晏子一聽,回道:一個賢明的君主,自己吃飽飯的時候,應該要想到社會還有饑餓沒飯吃的人們。自己溫暖的時候,應該想到社會還有沒有衣服穿,受寒凍死的人。齊景公一聽,羞愧地連忙脫下白狐袍子來,跑到屋外站到雪地里,親身感受到了下雪天的寒冷。晏子先生可謂算是一言點醒夢中人。齊景公也算是一種覺醒。
由此,我聯想到了部隊,聯想到了士官制度的問題。想對我們敬愛的首長說一聲:用農民的話說,別飽漢不知餓漢饑。用胡主席的話說權為兵所用,利為兵所謀,情為兵所係,作為有權制定士官制度和改革士官制度的首長們,當您們不為自己後半生工作安置問題而發愁時,請想想還有很多士官同樣辛苦十幾年,回到地方工作安排不上,什麼待遇也沒有,只得回家種地或者外出打工;當您們的家屬能夠隨軍,不為相思之苦困擾時,請想想還有很多老士官因為政策苛刻找不到對象,同樣結婚很多年,家庭卻不能團圓,士官的家屬們還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黯然流淚;當您們的福利待遇和工資很豐厚時,請想想還有很多士官同志,工資和福利待遇還很低,在物價和房價雙雙飛漲的情況下,已經不夠照顧家庭的正常開支。敬愛的首長們,請您們在百忙之中,多多關心一下士官在部隊的成長進步,請多關心一下士官的婚姻家庭,請多關心一下士官退役之後的前途和命運,請為士官制度的改革呼吁吧!
作為一個十幾年的老士官,之所以敢冒著危險仗義執言,說出以上真心話,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對部隊有深厚的感情,說真話,吐真言能夠使部隊存在的不合理體制、腐敗問題得以展現,從而引起大家的注意,盡快改革不好的制度,使部隊建設越來越好。我知道這篇文章發出來後,肯定有很多人笑我:你一個小小的兵蛋子,寫這些領導都不看的文章,發出一點點微弱的呼聲,就能改變部隊不合理的體制,不公平現象和部隊中高級軍官的腐敗問題,我看你是螳螂擋車不自量力,真可謂是很傻很天真。雖然我知道,象我這樣一個小小士官發出的聲音沒多大用,但是還是要有聲音的!沒有聲音去呼吁,永遠不可能改革。作為一個負責和愛國愛軍的青年,就應該說出真話,要有聲音,不然中央和高層總認為部隊形勢一片大好,我軍軍官都是清正廉潔的,沒有最底層的人敢站出來說真話,任由各級官員報喜不報憂,滿嘴大話,胡話,謊話,那我軍的建設無從談起,浮誇風時代和大躍進造成的悲劇還要上演。作為一個希望國家和軍隊建設越來越好,越來越正規化,法制化,清廉化的青年,就應該與腐敗現象和不合理制度進行抗爭,不能永遠被強姦,不能永遠趴下,中國人歷來麻木不仁,充滿奴性,信奉民不與官鬥的錯誤真理。試問,建國後三農問題困擾著我國農民多少年,有多少人敢向上級說真話,要是沒有李昌平等人冒死向朱總理寫信呼吁,高層就不可能知道真實情況,就不可能有現在農村的變化,農民兄弟們還不知道要忍耐多少時間。目前,我軍存在的一些不合理制度,不公平的現象和中高級軍官的腐敗問題短期內難以糾正和改革,但是我相信,隨著我國民主進程的加快和軍隊改革步伐的加快,這些問題終究會迎刃而解,即使我在服役期內看不到,將來制度真的改革,更加人性化和科學了,我也一樣感到欣慰的,畢竟我也曾經為之呼吁過,也為之努力過,為之期待過!祝福未來的軍隊,將來的士官同志們!

網友昵稱: 網友... ( 2010-03-03 19:37:19 )

建言標題: 我的留言...

建言內容: 希望政府能解決企業單位在職職工工資,二十年工齡工資還不到八百元,連最起碼的溫飽問題 子女繼續教育問題都解決不了,更不用提那高達每平米四千元的房價了。

網友昵稱: 養雞戶 ( 2010-03-03 19:22:32 )

建言標題: 假獸藥

建言內容:     我是一個肉雞養殖戶,因用了獸藥廠一批藥(後經證實此藥無批號是假藥)後,損失巨大。可是想要挽回經濟損失那就是比登天還難。其原因有二。第一:行政單位雖然處罰獸藥廠,但是並不能給養殖戶往回經濟損失。第二:如果想往回經濟損失只有向法院起訴,但是經咨詢農村的養殖戶是不可能打得起和打得贏的。原因是法院需要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證據,農村的養殖戶都是小戶,不可能有打官司所需對自己有力的證據的。(經濟,時間)

    希望讓獸藥廠不要制售假獸藥,讓養殖戶少受損失。


  

網友昵稱: 網友... ( 2010-03-03 17:24:17 )

建言標題: 我的留言...

建言內容: 中國啥時能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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