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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惡頻頻“亮劍” 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時間:2009-03-11 09:0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10日電(記者吳小軍、陳菲、李亞傑)“深化打黑除惡等專項鬥爭,突出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嚴懲走私、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經濟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10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作上述表示。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2008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52583人,提起公訴1143897人,分別比上年增加3.5%和5.7%。

  曹建明在報告中説,2008年,全國檢察機關把確保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安全順利舉辦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積極參與平安奧運作動,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全力維護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期間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同時,“積極參與反分裂、反恐怖鬥爭,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妥善處理發生在拉薩等地的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案件。”曹建明説。

  全國人大代表曹培璽説:“2008年,全國檢察機關採取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切實做好奧運會期間的涉檢信訪工作、做好檢察宣傳和奧運新聞報道工作等7項措施,為北京奧運會的安全順利舉辦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據了解,2006年2月中央部署在全國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都成立了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各級檢察機關領導親自辦理重大黑惡犯罪案件和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案件。

  2006年3月至2008年4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批捕黑惡勢力犯罪案件6580件33093人,經審查批准逮捕6247件30111人;受理審查起訴5806件30147人,提起公訴5554件26360人。其中批捕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554件6346人;提起公訴683件7813人。

  全國人大代表張忠厚説,通過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凈化了市場環境,有力維護了正常的經濟運作秩序;剷除了一大批無惡不作的農村黑惡勢力,有力推動了農村基層政權建設;清除了一批幹部隊伍中的敗類,有力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化解了一大批社會矛盾,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張耕日前表示,要積極探索建立打黑除惡長效工作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和公安機關、法院的溝通配合機制;要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培養一批精通黑惡犯罪法學理論,掌握黑惡犯罪特點、規律的檢察隊伍;要完善捕訴銜接工作機制;要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編輯:楊雲濤